山水比德(30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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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比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5 名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 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 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 ...
山水比德:监事会印章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印章 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下文所称"印章",均指监事会印章。 第三条 监事会主席是监事会印章管理的主管负责人。监事会主席可以授权公司专 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印章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 严禁在没有具体内容的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 第五章 印章的使用程序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和停用 第四条 印章的刻制须经监事会主席批准同意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办理。 第五条 因特殊原因需要停用印章的,需经监事会主席批准。印章停用后,由董事 会办公室将停用原因、时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封存或销毁。 第三章 印章的保管 第六条 印章由监事会主席保管或由监事会主席指定的专人负责保管。印章移交必 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第七条 印章应存放在安全、有保密措施的场所。不可私自委托其他人代管。 第四章 ...
山水比德: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 ...
山水比德: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完成: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信息披 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 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的可能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 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报告联络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 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 ...
山水比德: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关联 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 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方具有相同 含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往来 ...
山水比德: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内幕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等工作,确保公司信息披 露的公开、公平、公正,保护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山水比 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长为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 ...
山水比德:反舞弊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反舞弊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和内部 控制,防治舞弊,降低公司风险,规范经营行为,确保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和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 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反舞弊工作的宗旨是规范本公司所有员工,尤其是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职业行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准则、职业道德及公司规章制度, 树立廉洁从业、勤勉敬业的良好风气,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公司全体员工有责任和义务阻 止或者举报其他员工的舞弊行为,公司制定并落实对举报人的保护及奖励政策。 第二章 舞弊概念与舞弊行 ...
山水比德: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2-13 10:41
证券代码:300844 证券简称:山水比德 公告编号:2023-07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新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利征先生不再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将继 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职务。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 举刘宋敏先生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除上述委员调整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余成员保持不变,调整后的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为:王荣昌(主任委员)、王冰、谢纯、伍蕴华、刘宋敏。 特此公告。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山水比 ...
山水比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 为,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保 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山水比 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 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 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以下简称"重大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准确、 ...
山水比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0:41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顺利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星期三)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 际出席董事 9 人,不存在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形。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蔡彬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