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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30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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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科股份(30084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董事和高管持股管理 - 董事会秘书管理董事和高管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3] - 特定时间内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等情形下不得转让股份[11]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2]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4] - 上市满一年后,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5]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15] 增持相关规定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且拟继续增持应披露后续计划[16] - 披露增持计划公告应包含主体信息、目的、数量等内容[17] - 实施期限过半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18] - 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应披露实施情况[21]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不得减持股份[21] 减持相关规定 - 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20] - 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应在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20] 其他情况披露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20] - 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规定[20] 禁止交易行为 - 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的融资融券交易[22]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规定公司可追究责任,如给予处分、收回收益等[26][27] - 违法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秘书应立即报告,责任人可能需公开致歉[30] 制度生效及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
帝科股份(300842) - 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8 11:3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款情形的,应当在相关事实发生之 日起一个月内离职。 1 第一条 为完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内部运作,确保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勤勉高效地履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 落实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可设副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经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 外)由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 ...
帝科股份(30084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0-28 11:3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1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无 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决 策制度》")的有关规定, 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杜 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 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垫付工 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 代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偿还债务而 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 为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 ...
帝科股份(300842)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1:3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1]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4] 会议通知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通知[16]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6]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发出后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19]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5] 会议表决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0] - 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33] - 董事回避表决时按相关规则处理,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5]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8]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应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39]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41] - 董事会秘书安排记录会议,内容含日期、地点、议程等及表决结果[42] - 董事会秘书可安排制作会议纪要和决议记录[44] 会议签字与公告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记录签字确认,不签字不说明视为同意[4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46] 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50]
帝科股份(30084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28 11:35
信息披露人员与机构 -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适用于董事会秘书等六类人员和机构[3]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7]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17] - 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且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7]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审计,半年度报告在特定情形下需审计,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16] 信息披露内容与形式 - 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再融资相关公告文件[12][14]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8] 商业秘密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特定情形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出现三种情形之一应及时披露[13][14] 公告文稿与文件要求 - 公司公告文稿应重点突出、逻辑清晰,避免专业术语等问题[9] - 信息披露文件应采用中文文本,且易为使用者理解[15] 业绩预告与修正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21] - 预计实际业绩与已披露业绩预告或快报差异较大,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21] 重大事件界定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属于重大事件[2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属于重大事件[2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于重大事件[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属于重大事件[25]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到或预计达到三个月以上属于重大事件[27]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 - 公司应按相关规则编制定期报告,重大影响信息均应披露[20] - 定期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才能披露[1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3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1][3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及时披露[3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35] 子公司报告提交 - 控股子公司应每月向公司提交月度财务等报告[40] 股份变动报告 - 公司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4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应主动告知公司[45] 信息披露机构与责任人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49]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50]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协调投资者关系和保密工作[51] 董事会办公室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起草编制临时报告、完成信息披露申请及发布等职责[53] - 负责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58] 证券事务代表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职[54]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57] - 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63] 年度报告审计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7] 投资者关系活动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活动应建立完备档案[63]
帝科股份(30084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1:3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权限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1 第一条 为维护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 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规则》")、《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 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 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
帝科股份(300842) - 独立董事制度
2025-10-28 11:3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 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 及时通知公司并辞职。 独立董事应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无锡帝科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 ...
帝科股份(300842)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5-10-28 11:32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上述所提及的资产 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均为公司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担保情况概述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根据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综 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本外币贷款、项目贷款、并购贷款、承兑汇票、信用 证、贸易融资、保理融资、融资租赁(包括但不限于售后回租)、白银租赁、保 函、远期结售汇以及其他 ...
帝科股份(300842) -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5-10-28 11:32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3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品种: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包 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外汇衍生产品以及白银期货/期权合约。 2. 交易金额:外汇衍生产品的时点余额不超过 25 亿元,白银期货/期权合约 投入的保证金额度不超过 2 亿元,授权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 交易目的: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外币业务,进出口业务主要结算币 种为美元、欧元等。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外汇市场波动较为频 繁,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影响,锁定 汇兑成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适度择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同时,公司产品主要原材料为银粉,为规避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银价大幅波 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保证经营业绩相对稳定,公司通过白银期货/期 权合约进行对冲操作,通过利用合理的金融工具锁定成本,降 ...
帝科股份(300842) -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10-28 11:32
证券代码:300842 证券简称:帝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于授信额度 有效期内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实施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贷款、项目贷款、并购 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融资、融资租赁(包括但不限于售后 回租)、白银租赁、保函、远期结售汇以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等业务。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合作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