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30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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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汇股份(300839)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宁波 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出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总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有的全部投 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 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 通知中,表明该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工会或职代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 则的相关规定。 ...
博汇股份(30083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0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占比约66.7%[4]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委员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开四次定期会,每季度一次[14] - 定期会提前五天、临时会提前三天通知[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其他 - 内部审计受委员会监督指导[6]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1]
博汇股份(300839)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01
委员会构成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可按需开临时会议[12]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为十年[12] - 委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5] - 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7]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及修订权归董事会[19]
博汇股份(300839)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与投资者 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交流和沟通,改善公司治理,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股东会、公司网站、接 受投资者调研、邮寄资料、一对一沟通、现场参观、电话咨询、业绩说明会、分 析师会议、投资者恳谈会和路演、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的行为,增加公司信 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接待和推广的基本原则: 1、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2、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合规原则; 3、保密原则; 4、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则; 5、国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
博汇股份(30083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 体投资者(股东)利益,切实保证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强化公司内部控制, 防范各类风险,降低运营成本,明晰公司与子公司的内部管理权限,提高公司整 体资产运营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规划,结合产业结 构调整和市场业务需要,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或控 股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有效的子公司管控体系与机制,对子公司的组 织、战略、投资、生产、经营、财务、人事、信息披露等重要的经营运作活动进 行规范,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力度,提高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根据子公司的业务板块特性和股权关系、战略地位及盈利能力 等要素,对子公司实施分类管理,并结合其实际运作需要,制定相应的管控权责 体系。 第五条 公司应持续完善内设机构的职能配置,公司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履行 对子公司的 ...
博汇股份(300839)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12-08 11:01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等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或者可能对投资者 作出投资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当在第一 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进行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义务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 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防止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司的 规范、透明运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的披露事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为重大信息报告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管理部门。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章 ...
博汇股份(300839)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 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结 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 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 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发现的重 大内部控制缺陷,可责令公司进行整改。 第六条 经营管理层负责经营环节的内部控制体系的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 全面推进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检查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单位制定、执行各专项内 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情况。 第七条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负责内部 ...
博汇股份(300839)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宁波博汇化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独立董事任职基本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 性;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 ...
博汇股份(3008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11: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1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 ...
博汇股份(30083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8 11:01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处理关联交易事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二章 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各 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