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30083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博汇股份博汇股份(SZ:300839)2025-12-08 11:0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因司法强制执行、执行股权质押协议、赠与、可交换债换股、股票权益互换 等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特定股份在解除限售前发生非交易过户,受让方后续对该部分股份的减持, 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业务规则关于股份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对 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做出 的承诺。 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