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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科新材(300811)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核准首次发行14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30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8,888,844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6,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88,888,844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向法院起诉[3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3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负责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及决定报酬事项[48]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48] -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4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0][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22]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3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8]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39]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6]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具备条件应采用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分配一次,可进行中期分配[16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3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3年年均净利润的30%[164] 公司合并、分立等相关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84] - 公司合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85] - 公司分立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8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89] 公司解散与清算相关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3] - 公司因特定原因解散,董事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5]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申报债权[195] - 公司财产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剩余财产[196]
铂科新材(300811)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5] - 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5]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3]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情况[13]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15]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15] - 审计部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5] 审计人员要求 - 审计人员应具备财务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良好职业道德[7] 审计对象与依据 - 内部审计对象包括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机构及相关人员[10] - 内部审计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11]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货币资金内控制度[24]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5] - 内部控制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等相关制度[26] - 审计部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6] 报告披露与处理 - 公司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经相关流程审议[29] - 公司每年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9]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报告公司董事会需专项说明[30] 考核与追责 - 公司将内控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0] - 公司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考核并奖惩[32] - 违反审计相关规定人员将被追究责任[33]
铂科新材(300811) -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 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 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任何其他单位或 个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它方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 保、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二章 担保对象的审查 第七条 公司或子公司可以为具有较强偿债能力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法人 单位提供担保: 第 1页 共 10 页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
铂科新材(300811)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 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 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 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四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 ...
铂科新材(300811)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对公司股东、董事和管理层具有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和 管理层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 立、变更、终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 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 据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 方通过关联交易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 ...
铂科新材(300811)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铂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 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 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得变相改变募 ...
铂科新材(3008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2 09:19
董事会决策规则 - 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6] - 重大交易事项由董事会决定[7] - 关联交易超特定金额需特定流程审议披露[6] 审计委员会规则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8]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8]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作出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9] 董事会职权与会议规则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多项职权[5] - 董事长行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等职权[14] - 闭会期间有管理信息披露等权力,重大利益事项集体决策[15] - 专门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少于3名,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2]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6] - 特定人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26] - 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6] - 会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34]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4] - 增加会议议题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35] - 关联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36] - 视频或电话参会董事会后签署文件并送达[37] - 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38] - 对外担保决议需特定条件通过[34] - 关联交易决议需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 人员聘任与信贷规则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7]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7] - 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经理或财务部上报,董事会审定[46] - 临时周转资金信贷方案由总经理提出,董事会批准[46]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5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2]
铂科新材(300811)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08-22 09:16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以简易程序发行6721935股,每股44.63元,募资299999959.05元,净额294253049.04元[2] - 2025年半年度投入募资总额11524.26万元,累计投入11524.26万元[15] - 新型高端一体成型电感建设项目募资承诺投资29425.30万元,期末投资进度39.16%[15] 资金使用情况 - 理财、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36.25万元,本报告期投入募资项目4509.69万元[3] - 募资置换预先投入4379.95万元,置换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支出2634.61万元[3] - 使用闲置募资购买理财支出16300.00万元[3] 账户余额情况 - 募资专用账户期末余额1977.41万元,尚有240.11万元预先投入发行费用未置换转出[3][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各银行募资存储余额合计1977.41万元[9] 制度与协议 - 公司制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对募资专户存储并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6] - 2025年2月公司及子公司与方正承销保荐和多家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7] 合规情况 - 本报告期公司无变更募资投资项目情况,信息披露合规,募资使用无违规情形[11][12] 预先投入与使用情况 - 截至2025年4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4620.06万元[1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资投资项目实际金额2634.61万元[16] 现金管理与理财投资 - 公司同意用不超26300万元闲置募资和不超2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16] - 民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6000万元,2025年6月5日起息,9月5日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1.00%或1.94%[16] - 中国银行理财产品投资9000万元,2025年6月10日起息,9月11日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0.60%或1.98%[16] - 兴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1300万元,2025年6月23日起息,7月23日到期,预期年化收益率1.00%或1.76%[16] 未使用资金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资全放于募资账户中[16]
铂科新材(300811)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2 09:16
| 非经营性 |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 | 年初占 2025 | 年半年度占 2025 | 年半年度占 2025 | 年半年 2025 | 年半年 2025 | 占用形成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司的关联关系 | 算的会计科 目 | 用资金余额 | 用累计发生金额 (不含利息) | 用资金的利息 (如有) | 度偿还累计 发生额 | 度末占用资 金余额 | 因 | 占用性质 | | 现大股东及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前大股东及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它关联 | 资金往来方名称 | 往来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 算的会计科 | 2025 年初往 | 年半年度占 2025 ...
铂科新材(300811)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8月)
2025-08-22 09:16
公司基本信息变更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因最新法律法规及注册资本变更[2]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80,243,115元变更为288,888,844元[2]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2] 股权结构 - 公司全部发起人认购股份总数为36,000,000股,持股比例100%[3][4] - 深圳市摩码新材料有限公司认购股份数为16,055,485股,持股比例44.5986%[3][4] - 郭雄志认购股份数为7,735,830股,持股比例21.4884%[4] - 罗志敏认购股份数为4,159,829股,持股比例11.5551%[4] - 阮佳林认购股份数为4,159,829股,持股比例11.5550%[4] - 陈崇贤认购股份数为2,429,448股,持股比例6.7485%[4] - 杜江华认购股份数为1,459,579股,持股比例4.0544%[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情形的处理时间和比例限制[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等有转让限制[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8][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诉讼权利[9][10] 公司决策与审批 - 公司股东会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特定事项[13]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特定融资事项[13][14] - 公司担保有不同情形的审批要求[14]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临时股东会有召开情形[16] - 股东会通知、提案、投票等有时间和程序规定[19][20] - 股东会决议有普通和特别决议通过要求[25]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有金额和审批要求[28]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有审批和反担保要求[2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39] - 董事任职有资格限制和义务要求[35][36] - 董事辞职有程序和义务规定[38]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置多个专门委员会,有成员和会议要求[48] - 审计委员会有职责和会议规定[47][48] 利润分配 - 公司利润分配有提取公积金和分红规定[51][53] - 利润分配方案有审议和调整要求[55][56] 其他事项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实施并披露[5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59] - 公司修改章程需经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