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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恩精工(300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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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恩精工(30078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德恩精工(300780)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 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德恩精工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
德恩精工(30078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 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经 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及由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
德恩精工(3007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及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未及 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应在 2 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独立 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相关法 律规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履行董事职务。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 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德恩精工(300780)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按照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 板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公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询问查实公司关联方的名称或姓名,并制作成详细清单,由证券事务部留存一 份,并交由财务部留存一份,以备财务人员在支付资金时核查对照。公司股东、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如实向董事会秘书披露关联方的情况。公司关联方发生变 更的,相应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核实后应立即修改关联方清单,并提交财务部备案一 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 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 ...
德恩精工(300780)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 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
德恩精工(30078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 来的风险,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 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 公司独立兴 ...
德恩精工(30078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管理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 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
德恩精工(3007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 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 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 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
德恩精工(300780)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08 11:46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1 | | | | 第一章 | 总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7 | | 第一节 | 股东 | 7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17 |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的一般规定 22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29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1 |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3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