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恩精工(30078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德恩精工德恩精工(SZ:300780)2025-12-08 11:46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为独立董事行使 职权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得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应当制订年度报告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独立董事 应当依据工作计划,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式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履行年度报告职责,应当有书面记录,重要文件应 当由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在年度报告工作期间,独立董事应当与公司管理层全面沟通和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并尽量安排实地考察。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完善四川德恩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管理治理机制,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 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监督、协调作用,维护中小投资 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