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达股份(3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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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达股份(3007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 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 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信息披露事务 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 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真 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 ...
怡达股份(300721)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防范和化解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目的: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有效执行负责。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充分考虑以下要素: 1 (一)内部环境:指影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制定、运行及 ...
怡达股份(30072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的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 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 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的除外。 公司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参照本制度的规定 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 ...
怡达股份(3007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其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 ...
怡达股份(300721) - 重大合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合同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职 责范围内因业务需要,与本公司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签订合同, 除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还需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下属企业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以下通称合同),公司与控股下属企业、下属企 业之间签订的合同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公司重大合同是指单个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以下各类合同: 1、销售合同(不含框架合同及其项下的订单); 2、采购合同(不含框架合同及其项下的订单); 3、授信、借贷合同(不含框架合同); 4、抵押、担保合同; 重大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上市公司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合同管理,确保公司经 济活动交易安全,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强化决策责任,维护企业合 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控股下属企业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终止及归档等方面的管理。 5、因赠与或者受赠资产而签订的合同; 6、债权、债务重组合同; 7、依据《公司章程》须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审 ...
怡达股份(300721)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怡达化学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负责人,负责贯彻落实 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
怡达股份(30072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怡达化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怡达化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 ...
怡达股份(300721)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怡 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如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 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公 司董事会应当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第五条 董事会应根据有关法律、 ...
怡达股份(3007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7]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8]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7]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2]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5] - 发现问题报告董事会,对责任人通报批评或处罚[15] - 严重时股东会决议不得选聘违规事务所[15] 其他 - 管理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通过生效[18] - 管理办法为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19]
怡达股份(300721) - 董事高管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09:43
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或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包含任期届满离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 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 规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除《上市规则》 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 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 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