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30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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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烨智能(3006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1-07 10:32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7] 募投项目论证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 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1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3]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净额5%,可豁免相关程序[14]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或独财、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三方监管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9]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7] -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7]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7] 资金使用与置换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过12个月[16] 超募资金计划 - 公司应至迟于同一批次的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的具体使用计划[18] 现金管理 -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2] 募投项目核查 - 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25]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5] 资金使用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应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7] 违规处分 - 公司相关责任人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可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29]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公司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公司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高于”“低于”不含本数[31] - 公司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33] - 时间为2025年11月[33]
大烨智能(30067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1-07 10:3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分支机构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3]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内审部工作安排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9] - 内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9] - 内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0] - 内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3] 审计工作流程 - 内审部实施审计提前三日送达审计通知书[16] - 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概况、依据、发现等内容[17]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0] 内审部管理要求 - 内审部接受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监督并协调外部审计[22] - 内审部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手册并控制质量[22] - 内审部编制中长期审计规划、年度计划等[22] 违规处理 - 公司审计人员违规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24] - 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审计工作公司及时处理[26]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批生效、负责修订和解释[28]
大烨智能(3006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1-07 10:32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等[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7] - 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高送转定义 - 每十股获送红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合计股数达十股以上为“高送转”[9]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其董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10]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含姓名等多类信息[12] - 内幕信息事项一事一记,不同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别记录[14] 档案提交与保存 - 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业务管理系统”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17] 违规处理 - 公司对违反制度并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问责处分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公司注册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21]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制度擅自泄露信息,公司应依法追究其责任[21] 内幕信息流转登记 - 公司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未发生重大变化可视为同一内幕信息事项登记;否则一事一记[16] 内幕信息处理流程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控制传递和知情范围并组织填写档案、核实信息[16] - 董事会秘书核实无误后,资料交董事会办公室存档并向监管机构报备[16] 重大事项管理 - 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提示性公告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7] 报送要求 - 公司报送档案和备忘录应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签署确认意见[17] 保密责任 - 公司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知情范围,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并签协议或收告知书[18]
大烨智能(300670)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07 10:32
信息披露原则 - 公司应依法及时、公平披露重大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2] - 信息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内幕信息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5] - 公司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但不得冲突误导[6] 披露文件与时间 - 公司披露信息包括招股、定期、临时报告等,应在指定网站和媒体发布[6]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11] - 半年度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1]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11] 特殊披露情况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期限一般不超两个月[8] - 公司可申请豁免披露涉及机密等信息[9]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并鉴证[1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4]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6]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需预告全年相关财务数据[28]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披露[2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交易需披露[24]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25] 股东与控制人信息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董事会[3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告知公司[38] - 通过接受委托等方式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9] 定期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完成后由董事会秘书送达董事审阅[33] -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33]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并提书面意见[33] - 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披露[33] 重大事件报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向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报告[33] 保密与异常处理 - 向负有保密义务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其签署保密协议[44] - 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告前出现异常应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46] 档案管理与责任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管理[47] - 监管部门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应给予处分[49] - 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0]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处分责任人[50] - 违反信息披露规定人员责任追究情况应向证监局和深交所报告[5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5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52]
大烨智能(30067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1-07 10:3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公司制定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管理工作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工作[7] - 法定披露信息先在指定平台公布[7] - 设立专门咨询渠道并及时公布变更[7] 其他安排 - 董事会秘书担任负责人,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12] - 可对相关人员进行知识培训[15] - 制度自2025年11月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7][18]
大烨智能(3006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1-07 10:32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总经理等[2] 薪酬原则 - 遵循水平与规模业绩相符等原则[3]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构成,绩效奖金与年度经营绩效挂钩[2]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其他按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3] 管理与审批 - 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相关工作[3] - 董事薪酬方案需经董事会同意和股东会审议通过,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3] 违规处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董事会将做扣减薪酬或解除职务等处罚[3]
大烨智能(30067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1-07 10:32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50%以上等5种情况须股东会审议披露[4][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5种情况须董事会审议披露[5] 投资审批 - 证券等投资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6] - 未达标准投资由总经理批准[6] 投资要求 - 重大投资交易标的为股权需披露审计报告,非现金资产需评估报告[6] - 重大对外投资应组织可行性评审[7] 其他规定 - 公司与子公司投资一般免披露和程序[9] - 各部门确保投资决策实施[11] - 对外投资内控遵循合法等原则[13] - 董事会评估监督重大对外投资[13]
大烨智能(3006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07 10:32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会计专业人士需符合三个条件之一[3]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违法违规记录者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7]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1] 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1]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应解除职务[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7] 汇报与沟通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高管向独立董事汇报[2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4]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股东[24]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会议与记录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6]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9] 津贴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22]
大烨智能(300670) - 公司章程
2025-11-07 1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7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1692.0479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31692.0479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信息 - 公司发起人陈杰持股4271.00万股,持股比例52.728%[13] - 公司发起人北京华康瑞宏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50.00万股,持股比例25.309%[13] - 公司发起人南京明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329.00万股,持股比例16.407%[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5][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特殊情况可自行起诉[29][30]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1]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维护上市公司利益[3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公司股票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3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公司股份应遵守相关限制性规定及承诺[35] 股东会相关 -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等[37]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提交股东会审议[3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交易须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须提交股东会审议[3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人[64] - 董事任期每届3年,可连选连任[71]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80][81] 利润分配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为80%[1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为40%[1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为20%[107]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7] - 若当年年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08] 其他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3] -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需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解聘或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115]
大烨智能(3006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1-07 10:32
为规范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保 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或将 要发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 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事项信息、交易信 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报告义务人负有向董事会秘书或董事长报告其知悉的重大信息的义 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