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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30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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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3-10-27 10:13
会议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开一次专门会议,会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前三日通知[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3] 审议事项与规则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三项特别职权及应披露关联交易等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3][4] - 上述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5] 会议参会与记录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并事先审阅材料形成意见[7] - 专门会议需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记录内容含五项[7][8]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11][12]
必创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0:13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9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大 厦六层第二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
必创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0-27 10: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8]29 号)、《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 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完善股东大会运作机制,平等对待全体股东,保障股东依法 享有的知情权、查询权、分配权、质询权、建议权、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 权、表决权等权利,积极为股东行使权利提供便利,切实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 勉尽责,确保股东 ...
必创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7 10:13
根据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决议,公司将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2023 年 11 月 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 ...
必创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0-27 10:13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计划或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10] - 就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12] 薪酬实施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13]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13]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五日通知;经提议可开临时会,提前三日通知[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23]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等方式[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4] 其他规定 - 工作组为决策提供公司财务等资料[15]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分述职、评价、提报酬三步[17] - 授权委托书需包含六项内容[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2] - 会议记录应包含六项内容[25]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5]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27]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32][33]
必创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10:13
证券代码:300667 证券简称:必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8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由董事长召集,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10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 海淀区上地七街 1 号汇众大厦六层第一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代啸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
必创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10-27 10:13
监事会组成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4]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召开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定情况5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4] - 定期会议提案征集向全体监事征集,至少用2天向员工征求意见[16] - 监事提议临时会议,办公室3日内发通知[19]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21] 会议举行 - 监事会会议需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29] - 监事连续两次不参会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将被撤换[29] 表决与决议 - 监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33][34]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届次、时间等多项内容[37] - 出席监事和记录人员需签字[38] 决议相关 - 监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39] - 监事督促落实决议,主席通报执行情况[40] 资料保存 - 监事会会议资料保存期限10年以上[42] 监事职责 - 监事监督董事、高管履职行为[44] - 监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应发表意见并说明原因[45] 规则修改与生效 - 本规则修改由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8]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0]
必创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0-27 10:13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所称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其他高管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
必创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7 10:1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4] 独立董事任期与工作时间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6]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7]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委员会任职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后与年报同时披露[12] 履职规定 - 连续两次未参会且未委托出席,公司30日内提议解职[19][20] - 因特定情形离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20][21] - 履职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21] 决策与意见发表 - 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24]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25] - 就关联交易等发表独立意见,内容应明确清晰[27][28][29] 专门会议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专门会议,相关事项需审议[31] 监督与报告 - 出现不当免职等情形,独立董事向相关机构报告并督促改正[32] - 发现违规及时报告董事会,涉及披露事项公司及时披露[33] 工作保障 - 公司为专门会议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32]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保障知情权[37]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5]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7]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和信息[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42]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监高的股东[42] 津贴与费用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并报销费用[40]
必创科技: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7 10:13
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4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等情况,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原因恰当。经对中瑞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我们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经验 与能力,满足公司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的审计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余华兵:_______ 崔启龙: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