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300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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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30066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会议召开 - 公司应提前三日通知独立董事开会,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3]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4] 审议事项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三项特别职权需经专门会议审议[4]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审议后提交董事会[5] 参会要求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并事先审阅材料[7]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应包含五项内容,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8] 制度生效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12]
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天通知委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可撤销职务[19]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20] - 下设战略投资小组负责日常工作[5]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6]
必创科技(300667)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财务资助规定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特定情形除外[2] - 不得为规定关联人提供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有审议和股东会要求[4] - 提供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三分之二以上无关联董事同意[5] 审议与披露要求 - 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应提交股东会审议[5] - 披露资助事项应含协议、对象、风险防范等内容[9] - 已披露事项出现问题需及时披露说明[11] 后续管理规定 - 逾期款项收回前不得追加资助[12] - 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等工作[14] - 审计部门负责合规性监督检查[15] 其他规定 - 违反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执行[19] - “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19]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0][21] - 制度时间为2025年8月[22]
必创科技(30066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投资审议规则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含)以上等5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7][8]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含)以上等5种情形,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9] - 公司经营性项目及资产投资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应披露、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决策与管理机构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长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子公司无权决策[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与监督[6] - 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拟投资项目信息收集、评估等工作[8]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其审计部门负责投资定期审计[7] - 法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协议等法律审核[11] 审批与监督 - 除特定需审议事项外,其他对外投资事项由董事长审批,事后向董事会书面报告[10] - 董事会审议高风险投资事项时需关注内控、风险、规模、资金来源等情况[13]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先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再经内部决策批准后实施[26] - 公司董事会应关注重大投资执行进展和效益,异常时查明原因追责[16] - 公司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状况[17] - 审计委员会监督对外投资活动,涵盖决策、计划、文件等多方面[17] 投资处置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回收对外投资,如经营期满、破产等[20] - 公司在特定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如违背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21]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3] - 子公司重大事项需及时准确完整报送公司以便披露[2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9][28]
必创科技(30066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重大差错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指预计与年报实际变动方向或幅度差异大[11]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指财务数据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12]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中诉讼等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属重大差错[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中担保等金额占净资产1%以上属重大差错[10] - 会计报表附注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属重大差错[8] 责任与处理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和领导责任[14] - 出现差错审计部门调查,经审议审核作决议[14] - 依情节轻重惩处,结果纳入绩效考核[17][21] - 公司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等处理相关方[24]
必创科技(30066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3] - 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 三方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应自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5] 资金支取与协议终止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等[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项目论证与延期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1] - 拟延期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2] 资金使用决策 - 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应经董事会审议并由保荐机构等发表意见[13]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5] 闲置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需安全性高、期限不超12个月、不可质押[17]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仅限主营业务相关活动[18]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1]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28] 核查与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8] - 当年使用募集资金,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9] - 保荐机构等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保荐机构等对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9] 问题处理 - 募集资金存放等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机构等应分析原因并提核查意见[30] - 保荐机构等发现公司等未履行协议或有重大问题,应向深交所报告披露[30]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等规定为准[32][33]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4]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5]
必创科技(300667)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证券投资审批 - 未来十二个月投资额度占净资产 50%以上且超 5000 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占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需董事会审议[5] - 未达标准需董事长批准[5] 证券投资管理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归口管理[8] - 只能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开户[11] - 审批、操作与资金管理相互独立监督[14] 监督与披露 - 审计部审计监督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16] - 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对外披露[18] 违规处理与制度执行 - 违规责任人受处分并赔偿损失[20]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2] - 抵触时按法规或修改后章程执行[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4]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5] - 所属公司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 2025 年 8 月[26]
必创科技(30066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独立董事汇报与沟通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4] -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资料[4] 独立董事决策权限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4]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6] 年报相关流程 -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见面会[5]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年报后两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文件递交至深交所[6] 独立董事审查职责 - 独立董事应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及文件,不合规可提意见[5] -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应陈述理由并披露[6]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延期开会或审议导致年报不能如期披露,独立董事应要求公司向深交所报告[7]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
必创科技(30066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非经批准授权,无人有权签署担保文件[2] - 对外担保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需有实际能力且可执行[5]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6]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6]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提交股东会[16] 申请与审查 - 被担保人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20] - 提交申请书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报表等资料[21] - 为不同资产负债率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21] 合同与执行 - 对外担保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门审查,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署[25] - 财务部门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登记备案、管理合同等[28] 后续管理 - 财务部门提前15日了解债务偿还安排,到期未履行及时报告[30] - 展期继续担保作为新事项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1] - 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33]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35] - 指派专人对借款企业跟踪管理,发现问题报告董事会[3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2]
必创科技(300667)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50%以上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等[4] 舆情管理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5] - 证券事务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管理媒体信息等[7] - 舆情信息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等[8] - 知悉舆情信息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部应报告董事会秘书[10]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11] - 重大舆情处置后工作组应评估总结[12] 保密规定 - 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将给予处分和经济处罚[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