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创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4]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计划或方案,监督薪酬制度执行[10] - 就董事、高管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12] 薪酬实施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13]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13]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五日通知;经提议可开临时会,提前三日通知[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23]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等方式[23]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4] 其他规定 - 工作组为决策提供公司财务等资料[15] - 对董事和高管考评分述职、评价、提报酬三步[17] - 授权委托书需包含六项内容[22]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2] - 会议记录应包含六项内容[25]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25] - 讨论有关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27]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1]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