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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必创科技必创科技(SZ:300667)2023-10-27 10:13

会议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每年至少开一次专门会议,会前五日通知;临时会议前三日通知[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3] 审议事项与规则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三项特别职权及应披露关联交易等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3][4] - 上述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5] 会议参会与记录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并事先审阅材料形成意见[7] - 专门会议需制作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记录内容含五项[7][8] 制度相关 - 制度修改须由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