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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创科技(3006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制度适用范围 - 包括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监高[10] 报送要求 - 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等[13][16][19] 自查与处理 - 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17] - 发现违规核实处理,两个工作日报送结果[17] 其他规定 - 知情人1个工作日内告知董秘,档案等保存10年[18][19] - 保留追究违规股东责任权利,制度2025年8月生效[25][29][30]
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分之一[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1]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4] 职责与决策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2] -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2]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2] - 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3] 会议要求 - 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1] - 会议议案及表决结果需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 - 参会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3] 关联规则 - 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4][7] - 委员或其近亲属与议题有利害关系需披露[5] - 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须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6] - 出席无关联委员不足总数二分之一时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6] 规则说明 - 议事规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9]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9]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1]
必创科技(300667)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高管任职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推荐聘任或解聘[4] -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期满经董事会继续聘任可连任[10] - 总经理任职需具备经济理论等多方面知识和能力及一定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等条件[5] - 有七种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7][8] 高管规范 - 公司高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及领薪,不得在其他公司(参控股公司除外)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管理职务[13] - 公司高管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持有本公司或关联企业股份(股权)时,应如实向董事会申报持有及变动情况[14] - 公司高管人员遇涉及刑事诉讼等三种情形时,有责任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直接报告[15] - 公司高管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6][18]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8][38] - 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4]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形下总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31]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5] 决策权限 - 股票、期货等金融衍生工具或房地产等风险较高投资不得由个人行使[22] -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不得由个人行使[23] - 属于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授权的年度经营计划内商业贷款,由总经理审批[23] 其他 - 公司为北京必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7] - 时间为2025年8月[47]
必创科技(30066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管理[2] - 信息披露遵循真实、准确等原则[5] - 信息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媒体发布[5] 责任主体 - 董事会负责信息披露,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7] - 董事会秘书为主要及直接责任人[7] - 董事、高管对披露负责,尽责除外[7]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事务第一责任人[11] 披露事项及时间 - 年度报告4个月内、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14]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30%等情况需披露临时报告[19]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披露[19]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 变更定期报告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17] 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5] - 非标准审计意见需提交相关文件[1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超10%需披露[2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比0.5%以上需审议披露[26] 其他披露情形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占比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9] - 净利润变动超50%需业绩预告[31] - 业绩快报差异超20%需修正公告[32] - 回购股份占比每增1%,3个交易日内公告[34] - 可转债转股累计达10%、未转换面值少于3000万元需披露[35] 人员管理 - 董事和高管任职等情况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45] - 买卖股份前通知秘书,变动后2个交易日公开[45][46]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46] - 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46] 档案与文件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三年[49]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2个工作日内归档,保存不少于十年[54]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处分责任人[57] - 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报告处理情况[58] 保密制度 - 建立重大信息内部流转保密制度,签署责任书[61] - 拒绝无依据报送要求,依法报送登记内幕知情人[62]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提前披露,内幕交易依法赔偿[63] - 年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63] 其他规定 - “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66]
必创科技(30066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秘书1人[6]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1/2[7] 董事长相关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1] - 董事长应推动公司制度完善,督促决议执行[27][30] - 董事长接到提议或要求后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38] 董事履职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董事[14][49] - 连续两次未出席或十二个月内超半数未出席需书面说明披露[15] - 董事审议定期报告关注数据及波动,有异议应说明[21][22] - 董事离职后对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2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3] - 股东或董事提议等情况应召开临时会议[36]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紧急口头通知[40] - 定期会议通知变更提前3日,临时会议需董事认可[43]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独立董事提延期应采纳[44] - 特殊情况增议题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54] 决议形成 - 提案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有额外要求[59]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及通过,不足3人交股东会[62]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64] - 提案未通过,条件不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65] - 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可暂缓表决[67]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秘书安排记录,与会人员签字确认[71][72] - 会议档案保存10年以上[75] 决议公告 - 秘书按规定公告,公告前保密[77]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83]
必创科技(300667)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委托理财审批 - 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须报公司审批[3] - 单次或累计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8] 额度与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9]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3] 实施与监管 - 财务部门负责前期论证等并实施[9][12] - 指派专人跟踪进展及安全状况[13] - 审计部门审查业务及核实财务处理[14] 信息披露 - 临时报告披露委托理财信息[20] - 披露应包含目的、金额等内容[21] 其他规定 - 用闲置超募资金需说明必要性[23] - 执行人员信息公开前不得透露投资情况[23] - 违反规定责任人受处分[24]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生效[27][28]
必创科技(30066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交易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0]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6]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的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亿元需披露[18] 信息管理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20]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董事会秘书应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20] - 公司申请股票终止上市需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披露[21]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知悉重大信息应立即报告董事长并知会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25]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8]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报告义务人签字(盖章)[28] - 公司总裁及高管应敦促下属收集、整理、上报重大信息[28] - 公司董监高及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28] - 发生重大信息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9]
必创科技(300667) -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制度规范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关联交易需按规定执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 责任机制 - 董事会负责防范,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9] - 外部审计机构需出具专项说明[10] 违规处理 - 违规占用应催还、举报并索赔,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12] - 董事、高管违规协助需担责[14] 清偿方式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非现金清偿需审批[13]
必创科技(300667)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子公司定义 - 子公司指直接或间接持有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能实际控制的控股子公司[2] 财务报表提交 - 子公司月度、季度结束十日内向公司提交对应财务报表[14] - 子公司半年度、年度结束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交对应财务报表[14] 对外借款决策 - 超子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60%以上或明显超出市场同期利率水平的对外借款,需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同意[16] 治理与制度 - 子公司应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5] 规划服从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应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9] 财务规定遵循 - 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财务会计有关规定[13] 财务管理工作 - 子公司应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14] 关联往来控制 - 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往来,避免非经营性占用[14] 关联交易报告 - 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及时报告公司证券事务部和财务部门,并履行决策审批流程[18] 经济业务合同 -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均应依法订立合同[19] 项目投资管理 - 子公司项目投资需向公司报备资料,遵循合法等原则并按权限审批[21][22][24] - 子公司获批准的投资项目每季度至少向公司汇报一次进展[26] 信息披露管理 - 子公司提供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泄露内幕信息[24] - 子公司重要文件需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24] - 未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批准,子公司不得随意对外泄露内幕信息[24] - 子公司总经理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配置人员管理信息[24] - 子公司接受采访和外发新闻稿需按规定执行,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25] - 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在事发当天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25]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29] - 子公司人员调离任时应实施审计,并签字确认审计报告[29]
必创科技(3006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11:5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实现价值最大化[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5]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6] 沟通渠道建设 - 公司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及电子信箱并在定期报告公布[6] - 公司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在官网开设专栏[7] 信息披露与会议 - 公司按规定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8] - 公司应在年报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11] 档案与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2][1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3] 部门与督导 - 公司需设立或指定专职部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6] - 保荐机构等对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18] 调研与互动易平台 - 公司接受调研时应妥善接待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5]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应保证公平性,不得选择性回复[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