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30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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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德电子(30065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董事会秘书任职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任职限制 - 被证监会禁入、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等不得担任[4] 聘任流程 - 拟聘任会议5个交易日前报送材料,交易所5日无异议可聘任[9] - 聘任时应同时聘任有资格证书的证券事务代表[9] 任职终止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1个月内终止聘任[10] - 解聘或辞职应及时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10] 后续安排 - 辞职或离职公司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1]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6个月内完成聘任[11] 报酬考核 - 董事会决定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13] 其他规定 - 规则冲突以法律等规定为准[1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17]
民德电子(3006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人员变动披露 - 董事辞职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人员补选与履职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原董事继续履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离职程序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依劳动合同规定[4] - 法定代表人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代表人[4] - 董事、高管正式离职五日内办妥移交手续[7] 审计与核查 - 审计委员会可对重大事项离职人员启动离任审计[7]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核查离任人员承诺履行进展并披露重大未履行承诺[9] 股份转让与赔偿 - 任期届满前离职董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 任职未结束擅自离职或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1][12]
民德电子(3006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 ...
民德电子(30065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 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提供拟被提名人员的有关资料和会议 组织等工作。工作组成员由公司证券部、人力资源部门等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担 任。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之间的具体协调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经理、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 ...
民德电子(3006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适用人员 - 适用本制度人员包括公司董事、总经理等,独立董事领津贴[2] 薪酬制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订考核标准与薪酬方案[4] 薪酬构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7] 薪酬比例与挂钩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7] - 绩效年薪与公司利润完成率及考核结果挂钩[8] 薪酬发放与调整 - 月薪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10] - 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款项[11] - 特定情形下不予发放绩效年薪或津贴[11]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通胀等因素[13]
民德电子(30065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关联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是公司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公司关联自然人[5] 关联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等持股5%以上的相关人员应告知关联人情况[6]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关联交易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千分之五,由经理批准[1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千分之五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5]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获赠现金资产、提供担保除外),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6]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6] 独立董事意见 - 独立董事应就公司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千分之五以上的关联交易发表意见[17] - 独立董事需对公司股东等关联方总额高于300万元且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千分之五的借款或资金往来发表意见[17] 协议与执行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19] - 关联交易未获事前批准已执行的,公司应在获知事实之日起六十日内履行审批程序[22]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或确认的,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准的公司有权终止[22]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5]
民德电子(3006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担保审批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10] 股东会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回避,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担保预计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负债率判断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70%,以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13] 担保合同 - 公司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或反担保合同[15] 日常管理 -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事务及初步审核[16] 合同签署 - 对外担保事项批准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签署担保合同[18] 新担保认定 - 被担保对象变更担保事项或债务展期需继续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1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相关决议及担保总额占比[24]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25] 责任承担 -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约定按份额承担责任,公司应拒绝超出约定份额的保证责任[22]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2] 违规处理 - 全体董事审核对外担保事项,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7] - 董事或高管越权签担保合同,董事会视情况处分责任人[27] - 经办人员或责任人违规签担保合同致损,应担法律和赔偿责任[27] - 责任人擅自担责致损,公司给予行政处分并要求赔偿[27] - 责任人怠于履职致损,视情节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27] - 责任人违规未致实际损失,公司仍可依规处罚[27] 其他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9]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9] - 该制度文件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发布[30]
民德电子(300656) - 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高管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高管[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高管[5]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高管[6] 经理职责与权限 -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报告工作[4][9] - 经理可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9] - 经理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副经理代行或由董事会指定副经理代行[10] - 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经理应定期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1] 财务负责人职责 - 财务负责人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等[12] - 财务负责人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控制等工作以提高经济效益[12] - 各类对外会计预、决算报表等须经财务负责人签署[12] 副经理职责 - 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可根据授权代行经理职权[13] 经理决策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10%,经理有权限决策[18]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或在1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经理有权限决策[18] - 交易标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或在1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经理有权限决策[18] - 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或在1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经理有权限决策[18] - 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10%或在10%以上但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经理有权限决策[1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经理有权限决策[1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经理有权限决策[18][19] 高管绩效评价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负责组织[23]
民德电子(30065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7112.5072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7112.5072万股,股本全部为普通股[14] 股权结构 - 许香灿认购863.59万股,持股比例21.30%[16] - 易仰卿认购709.90万股,持股比例17.51%[16] - 许文焕认购702.58万股,持股比例17.33%[16] - 黄效东认购529.87万股,持股比例13.07%[16] - 黄强认购373.25万股,持股比例9.20%[16]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法院撤销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26][27]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8]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7]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以公告通知股东[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8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之一由董事会审批决定[85][86]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四种情形之一应提交股东会审议[87]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公司满足条件时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15] -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3] - 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9]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07]
民德电子(3006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7 11:5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和《公司章程》的授权,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议事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列席董事会会议的其他 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每届 任期为三年。公司董事可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 以及由职工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会成 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含)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