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担保审批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9][10]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9][10] 股东会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回避,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 担保预计 - 公司可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和以下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负债率判断 - 判断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是否超70%,以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表、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孰高为准[13] 担保合同 - 公司对外担保须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或反担保合同[15] 日常管理 - 公司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具体事务及初步审核[16] 合同签署 - 对外担保事项批准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人代表签署担保合同[18] 新担保认定 - 被担保对象变更担保事项或债务展期需继续担保,视为新的对外担保[18] 信息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相关决议及担保总额占比[24] - 已披露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需及时披露[25] 责任承担 -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且约定按份额承担责任,公司应拒绝超出约定份额的保证责任[22]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22] 违规处理 - 全体董事审核对外担保事项,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7] - 董事或高管越权签担保合同,董事会视情况处分责任人[27] - 经办人员或责任人违规签担保合同致损,应担法律和赔偿责任[27] - 责任人擅自担责致损,公司给予行政处分并要求赔偿[27] - 责任人怠于履职致损,视情节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27] - 责任人违规未致实际损失,公司仍可依规处罚[27] 其他说明 - “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9]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为准[2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29] - 该制度文件为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8月发布[30]
民德电子(30065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