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普利制药(300630)
icon
搜索文档
普利制药:关于海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自查整改报告
2024-07-05 15:52
| 证券代码:300630 |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 公告编号:2024-087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099 |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 自查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对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 审计或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2、由于公司未能完整提供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更正依据,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无法核实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完整、 更正金额是否准确,对公司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深入自查,落实整改 公司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传达了《决定 书》的有关精神及要求,要求公司专项自查整改工作小组针对《决定书》中所述 事项,逐一落实各项整改内容。同时,对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
普利制药: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2024-07-05 15:52
2023 年,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 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报 告期内,监事会成员积极参加了监事会、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对公司各项重 大事项的决策、合规性进行了审核,规范了公司运作、完善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的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监事会,公司监事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不存在 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各次监事会会议和审议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审议事项 | | --- | --- | --- | --- | | | 2023 年 1 月 13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 | 2、《关 ...
普利制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7-05 15:5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南普利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普利制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 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及存放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号)同意,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 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0元(不含 税)的金额为840,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 ...
普利制药: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2024-07-05 15:5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85922865.54元,母公司净利润294229095.81元[2] - 截至2023年底,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1259884237.12元,母公司1505490444.37元[2][3]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不派现、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3] - 2023年回购股份1425700股,支付30030119.96元,视同现金分红[5] 会议决议 -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9] 审计情况 - 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报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符现金分红条件[5]
普利制药:关于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7-05 15:52
募集资金情况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85,000.00万元,净额83,786.13万元[2] - 以前年度使用56,383.29万元,2023年使用5,048.44万元,累计61,431.73万元[3][4] - 以前年度利息净额1,337.63万元,2023年156.19万元,累计1,493.82万元[3][4]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余额2,848.22万元[4] - 应结余23,848.22万元,实际结余差异21,000.00万元,系补流及买存单[5] 项目进展 - 普利国际高端生产线扩建项目投资进度73.32%[12] 资金使用与管理 - 使用5560.07万元置换自筹资金[13] - 多次使用闲置资金补流并归还[13] - 2023年6月同意用1.4亿元闲置资金现金管理[13] - 未使用资金23848.22万元,将用于募投项目[13]
普利制药:关于普利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4-07-05 15:52
| 证券代码:300630 |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4-091 | | --- | --- | | 债券代码:123099 |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转股起止时间:2021 年 8 月 23 日至 2027 年 2 月 8 日 3、恢复转股时间:2024 年 7 月 8 日 4、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及追溯调整,尚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对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全面审计或对相 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 5、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其中涉及的保留意见主要为:一是由于公司未能完整提供前期差错更正事项的更 正依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法确认公司前期差错更正事项是否完整、更正金额 是否准确。二是公司存在向海南德赛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以下简称 德赛康等七家公司)采购研发材料、研发服务和其他服务的情况。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无法就上述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认公司与德赛康等七家公 司是否存在关联方关 ...
普利制药: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7-05 15:52
目 录 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第 1—2 页 二、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第 3—5 页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审〔2024〕9511 号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制药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核查了后 附的普利制药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 扣除情况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普利制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普利制药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普利制药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扣除情况表应 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普利制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 ...
普利制药: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2024-07-05 15:52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 极履行社会责任,规范对外捐赠行为,加强捐赠事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财政部关于加强企业对外捐赠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 [2003]9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愿无偿将其 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公益事业 的行为。 第四条 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第五条 对外捐赠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国家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依法成立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 业单位或者县级以上人民 ...
普利制药: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7-05 15:52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海南 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指由全部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召 开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 ...
普利制药: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2024-07-05 15:52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陈亚东(签字) 樊德珠(签字) 的专项说明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9507 号)。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 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 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我们对审计报告无异议。 2、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 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并将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采取相应 的措施,妥善解决相关事项,努力消除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