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3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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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劲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2024-04-26 11:35
公司与股权信息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600708116228T,证券代码为300629,注册资本23748.8349万人民币[13] - 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07558974947F,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14] - 广东新劲刚持有成都仁健60%股权,认缴和实缴出资额均为600万元[14] 收购与商誉数据 - 2023年5月31日公司收购成都仁健60%股权,合并成本2.86亿元,形成合并商誉1.2236518968亿元[18] - 公司持有成都仁健60%股权的商誉账面值1.2236518968亿元,折算100%股权的商誉账面值为2.039419828亿元[19] - 包含商誉资产组账面值为22,812.22万元,可收回金额不低于34,981.18万元[10] 产品与市场情况 - 仁建微波主要产品是频率源,市场集中于国内西南、华北、华南区域,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较低水平[23] - 仁建微波拥有1个产业基地,位于成都市武侯区,投资总额约1000万元[23] 评估相关信息 - 评估目的是为企业商誉减值测试确定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提供价值参考[9] - 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评估[10] - 评估范围包含商誉、相关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及不可分割的负债[9] - 本次设定包含商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收益期为永续年期[43] - 折现率r采用税前折现率,通过税后折现结果与税前预计现金流倒算[45] - 权益资本成本re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46] - 资产评估报告日为2024年4月19日[77]
新劲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合并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涉及包含商誉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
2024-04-26 11:35
公司股权与资本 -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3748.8349万人民币[13] - 广东宽普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人民币[14] - 广东新劲刚科技持有广东宽普科技100%股权,认缴和实缴出资均为15000万元[14] 商誉与收购 - 2019年9月30日公司6.5亿收购广东宽普科技100%股权,形成商誉4.5434848792亿元[18] - 评估基准日商誉账面值4.5434848792亿元,包含商誉资产组账面值4.9234039884亿元[20] 评估相关 - 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0][30] - 评估目的为商誉减值测试确定可收回金额提供参考[9][16] - 评估对象是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9] - 评估方法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10][41] - 包含商誉资产组账面值为49234.04万元[10][67] - 包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82871.56万元[10][67] 过往减值情况 - 2021年12月31日,含100%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77330.89万元,未减值[20] - 2022年度自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商誉减值[21] 技术相关 - 委估包含商誉资产组无形资产中,射频微波功率技术含专利权50项,软件著作权4项[23] 企业资质 - 宽普科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2021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64] - 高新技术企业可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64]
新劲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2024-04-24 13:41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等规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08 号),广东新劲刚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2,3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000, ...
新劲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3:32
股东大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8]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审议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5] 担保审议规则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7] - 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将资产评估、审计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送达有关各方[16]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9]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9]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投票授权委托书至少在有关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24] 候选人提名规则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2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名[27]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公司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28] 决议通过规则 - 股东大会作出的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0] - 股东大会作出的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30]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31] - 公司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1] 其他规则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一名董事或监事的情形除外)[28]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3] - 股东大会相关各方对表决情况负有保密义务[35] - 会议主持人根据表决结果决定决议是否通过并宣布结果,结果载入会议记录[35] - 会议主持人或股东等可要求对所投票数组织点算[3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需记载多项内容[35] - 出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和决议上签名,记录等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36] - 股东大会通过派息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决议召集等违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董事会应及时报送决议等文件,经审核后刊登公告[37]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7]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39]
新劲刚: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
2024-04-24 13:31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 等规定,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单位:元 | 项 | 目 | 募集资金发生额 | | --- | --- | --- | | 募集资金总额 | | 246,000,000.00 | 1 | 减: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 | 3,301,886.79 | | --- | ---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42 ...
新劲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4 13:3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监督、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 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公司设立的内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下 ...
新劲刚: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4 13:3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湘云、张志杰、朱映彬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湘云、张志杰、朱映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 ...
新劲刚:容诚专字[2024]510Z0057号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2024-04-24 13:3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4]510Z0057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 1-2 | | 2 |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 1-1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 010-6600 1391 FAX: 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4]510Z0057 号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劲 刚")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成都仁健微波技 ...
新劲刚: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映彬
2024-04-24 13:31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映彬)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朱映彬)作为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 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 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 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
新劲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4 13: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9]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审计委员会规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3]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独立董事履职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三十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会议资料提供 - 公司应按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专委会提前三日提供并保存十年[21]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完整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其他委员会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14] 独立董事会议召集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2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3] 独立董事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9]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大会审议,年报披露[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