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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30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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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马(30059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 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 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 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 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 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公司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 披露的信息。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 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需要的,可以在非交易时段通过 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公司网站、网络自媒体等方式对外发布 应披露的信息,但公司应当于下一交易时段开始前披露相关公告。 第 5 条 公司应将 ...
万里马(3005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投资决策与审批 - 公司对外投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评估与监督[7]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应董事会审议后交股东会审批[7]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8] - 投资达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标准,应提交董事长审批[8] 投资类型与计算 - 短期投资指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一年的投资,长期投资指投出超一年、不能或不准备变现的投资[5] - 对外投资涉及资产总额计算时,账面值和评估值取较高者[7] - 对外投资指标计算中涉及数据为负值时,取绝对值[8] 投资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审计委员会及其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审计[7] - 法律顾问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协议等法律审核[7]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0] 投资收益与处理 - 对外投资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万元[10] - 出现投资项目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3] - 出现投资项目悖于公司经营方向、连续亏损无前景等情况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13] 子公司管理 - 派出人员每年与公司签责任书,次年三月底前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6] - 公司每年末对长、短期投资全面检查,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6] - 子公司每月向公司财务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16] - 子公司对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公司[19] - 子公司总经理或指定高管为信息披露员负责信息沟通[19]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19]
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 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 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办公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 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 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 1 - 第 1 条 为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 2 条 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行 使职权,并对股东会负责。 第 3 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 ...
万里马(30059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 见、出具审计报告的全过程管理。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 审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职责分工 (1)按照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 关内部控制制度; (2)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第三章 选聘方式及程序 (3)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 程; (4)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决策机构 决定; (5)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6)定期(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7)负责法律法规、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有关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其他事项。 第 5 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 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的,应当通 过公司官网等公开渠道发布选聘 ...
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第 4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7 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 1 -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战略委员会以现 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 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五章 附则 - 2 - 第 9 条 战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 委员主持。于会议召开三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 或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战略委员会会 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 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 10 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员 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 过半数通过。 第 11 条 战略委员会会 ...
万里马(30059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 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 6 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 务信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 豁免披露: (一) 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 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 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 1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Xi}{\cal{O}}{\Xi}{\Xi}{\bar{\Xi}}/{\backslash}{\Xi}$$ 第 1 条 为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
万里马(30059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担保及管理 第一节 担保对象 第二节 担保的审查与审批 第 8 条 公司在决定担保前,应首先掌握被担保方的资信状况,并对该担保事 - 2 - (1) 企业基本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反映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的相关资料等; (2) 担保方式、期限、金额等; (3) 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还款能力分析; (4) 与借款有关的主要合同的复印件; (5) 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条件; (6) 在主要开户银行有无不良贷款记录; (7) 其他重要资料。 第 9 条 经办责任人应根据申请担保人提供的基本资料,对申请担保人的财务 状况、行业前景、经营状况和信用、信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资料的 真实性,报公司财务部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董事会。 第 10 条 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应当积极了解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如 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董事在审议对外担保议案 时,应当对担保的合规性、合理性、被担保方偿还债务的能力以及反 担保措施是否有效等作出审慎判断。董事在审议对公司的控股子公 ...
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1 - 第 1 条 为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 2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 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 3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 4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 5 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提名 ...
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 2 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 3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一名为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 4 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 5 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
万里马(30059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 6 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规定; (2)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 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 1 - 第 7 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 5 条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 第 8 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 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第 1 条 为保证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