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30059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的组织机构 第 7 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各自在 其权限范围内,对公司的对外投资作出决策。未经授权,其他任何 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 1 - 第 1 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程序及审批权限,有效、合理的使用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结合《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它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投资的活动。 第 3 条 制订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 安全性和收益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 4 条 对外投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