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马(300591)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委员会根据第 4 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 7 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 1 - 广东万里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战略委员会以现 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 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五章 附则 - 2 - 第 9 条 战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 委员主持。于会议召开三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邮寄 或其他方式通知全体委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战略委员会会 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 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 10 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战略委员 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 过半数通过。 第 11 条 战略委员会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