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润股份(30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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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30057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2] 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5] 自行召集条件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低于10%[6] 提案与通知 - 1%以上股份股东可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8] 会议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9] 股权登记与会议间隔 - 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间隔2 - 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3] 延期取消规定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2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3]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5] 中小投资者表决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8] 会议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22] 方案实施时间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23]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法违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3]
开润股份(30057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投资者关系管理架构 - 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证券部为日常办事机构[8] 服务对象与沟通内容 - 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监管部门、媒体、分析师等[5]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业绩、重大事项等[5] 工作开展要求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信息披露遵循相关原则[6][11] 工作职责 - 包括分析研究、沟通联络、公共关系等[8] 信息采集与报告 -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信息采集负责,重大信息报告责任人收集资料并配合活动[9]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中披露接待调研及采访等情况[11] - 渠道有公司网站互动平台、新闻媒体等[11] 股东会安排 - 做好股东会组织工作,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3][14] 活动档案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谈论内容等[4] 投关活动平台 - 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活动[16] 分析师会议 - 必要时举行,尽量公开,有条件可网上直播[18] 特定对象来访 - 接待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保障投资者权益[21]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21] - 提前沟通,进行接待预约登记并要求签署承诺书[22] - 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管文件资料[22] - 交流后核查相关文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3] - 提供未公开非重大信息,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23] 投资者联系 - 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专人负责,遇重大事件可开通多部电话[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7]
开润股份(30057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公司有权拒绝 任何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通过其他方式纳入合并报表的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 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担保。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以及《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子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视同公司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授信额度、借款担保、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及开 ...
开润股份(30057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同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委员 ...
开润股份(300577)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4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公司董事长为战略委员 会的当然成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 补足委员人数。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 ...
开润股份(300577)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
开润股份(3005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进行核查,按照本制度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登记和报送内幕 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报送, 董事 ...
开润股份(30057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规定,特制定本管 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章 持有及申报要求 第四条 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证登深圳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 相关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 ...
开润股份(300577)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舆情工作组织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4] 信息采集与处置 - 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等载体[5]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证券部人员灵活处置[9] 重大舆情处理 - 重大舆情组长召集会议决策,证券部实时监控[9] - 处置要调查真相、与媒体和投资者沟通[9] 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保密,违规受处分[11] - 擅自披露或编造信息致损,公司追究责任[12]
开润股份(300577)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7 13:06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内 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得到有效传递和审核控制,并及时、 准确、 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以及《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会议、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 信息、重大事件以及前述事项的持续进展情况等。 第三条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出现、 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二章所述情形时,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应将有关信息告 知公司董事会秘书,确保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