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仁科技(30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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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仁科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3-11-27 11:18
股份变动 - 副总经理章逸原持股274,400股,占比0.1044%,计划减持不超68,600股[1] - 2023年11月23 - 24日合计减持6.86万股,减持比例0.0261%[2] - 减持后章逸持股205,800股,占当前总股本0.0784%[3] 股本变化 - 2023年9月14日,公司总股本由262,738,501减至262,560,141股[3] 减持影响 - 减持计划完成,不违反规定,不影响控制权、治理及经营[1][4]
和仁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0:13
会议召开 - 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必要时可豁免[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要求 - 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记录讨论事项情况及意见依据[4] 表决决策 - 特定事项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 - 部分职权行使需会议过半数同意[4] 其他规定 - 公司保证召开,提供支持并承担费用[5] - 出席者有保密义务[5]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6]
和仁科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0:13
委员会构成 -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4] 职权规定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职责范围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方案[7] 薪酬流程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8] 下设机构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监督决议执行[9] 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3]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3][24][25]
和仁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0 10:11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0日通讯表决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16日以邮件发出[1] - 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3名参与表决[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议案,3票同意[2] - 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担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2]
和仁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1月)
2023-11-20 10:1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11]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补选后辞职报告生效,公司60日内补选[12] - 提前解除应披露理由依据[12] - 不符合规定应辞职,未辞董事会应解除职务[12] 独立董事比例与职责 - 特定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比超1/2,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须为独立董事[16] - 每年现场调查时间不少于15天[16] 资料保存与费用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公司及独立董事本人对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0]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0] 其他规定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延期[19]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20]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2] - 行使特定职权和审议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15]
和仁科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3-11-20 10:11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8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前任会 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未来战略、业务发展等情况,根据财 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财会〔2023〕4 号)相关规定,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通 过轮换审计机构来强化公司治理。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 ...
和仁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20 10:11
独立董事签名: 黄 海: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仔细阅读了公司 提供的相关资料。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蔡钰如、洪伟荣、黄海 2023 年 11 月 20 日 (本页为《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 ...
和仁科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
2023-11-20 10:11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其中至少 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产生。 审计委员 ...
和仁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1-20 10:11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登记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6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 ...
和仁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0 10:11
证券代码:300550 证券简称:和仁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和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3 年 11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在议案表决票上签字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关 于 更 换 会 计 师 事 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