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科智能(3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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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科智能(300543)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6-10 11:17
业务原则 -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以规避风险为目的[4] 交易规则 - 交易对手须为经批准的金融机构[5] - 交易金额不超外币收付款预测金额,交割期需匹配[5] 审批要求 - 单次或累计余额未达标准需董事会审批[7] - 超出权限且非套期保值交易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7] - 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7] 部门职责 - 采购及销售部门提供业务信息,财务部形成额度方案[9] - 财务部对交易登记、建台账、跟踪评估风险并提交报告[9] 风险控制 - 业务遵守保密制度,操作环节相互独立[13] - 财务部针对衍生品设定止损限额并严格执行[15]
朗科智能(30054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10 11:17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5]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8] 项目可行性检查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等检查[9] 闲置资金使用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1]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部分程序[12] - 节余资金达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应经股东会审议[13] 超募资金使用 -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贷款,每十二个月累计不超总额30%[15] - 单次计划使用超5000万元且超总额3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实际投入与计划差异超50%,应按变更投向履行程序和披露[17] 资金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4]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专项审核并出具报告[24] - 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5] - 保荐机构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朗科智能(30054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6-10 11:17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5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1] 会议与报告频率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和发现的问题[7]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审计工作报告[16]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9] 审计流程与要求 - 审计实施前三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被审计对象[13] - 对审计意见和决定如有异议,应在审计报告送达之日起七日内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14] - 审计部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4] - 审计工作底稿保管期限为5年,季度财务审计报告保管期限5年,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14] 审计范围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7]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21] - 审计部在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9][20][21]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业绩快报进行审计[22] 内部控制相关 - 公司至少每两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4] - 董事会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4] - 保荐人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25]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鉴证报告[25] 奖惩与制度执行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违反制度的给予处分或处罚[27]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0] - 制度与国家日后法律、法规或修改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执行[3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30]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
朗科智能(30054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10 11:17
财务报告差错认定 - 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超250万元[5] - 收入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超250万元[6] - 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100万元[7] 业绩差异认定 - 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不一致[10] - 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预计范围达20%以上[10]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10]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担主要责任[12] - 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6] - 有从重、从轻等惩处情形[13] - 处罚前听取责任人意见[13] - 主要形式有公司内通报批评等[15] - 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21] 其他规定 - 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董事会通报责任认定及处罚决定[22] - 季度、半年度报告参照执行[23]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审议通过施行[17]
朗科智能(30054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10 11:17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应安排在深交所交易日召开,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2]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2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普通关联交易需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1/2以上通过,涉及章程特定事项需2/3以上通过[31]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当选董事最低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所持股票总数半数[31][32] 其他规定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相关内容[22] - 出席会议人员的会议登记册由公司负责制作[27] - 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情况前,会议登记应终止[24]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0] - 股东对表决结果有异议,可要求点票[5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5]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5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55]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7] - 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时间、地点等多项内容[37] - 出席会议相关人员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37] - 召集人需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38] - 会议记录应与相关资料一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8]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9] - 本规则部分术语含数情况有明确界定[39]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9]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9]
朗科智能(30054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0 11:1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两名[4] 提名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以上同意[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不符规定六十日内补选[5] 会议安排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至少开一次定期会议[10]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1日发通知[10] - 会议召开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十日[18] 会议要求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15]
朗科智能(3005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10 11:17
制度修订与生效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6月1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修订[1]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6月10日生效实施[26]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包含充分披露、平等对待等原则[3][4] 工作对象与沟通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5]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5][6] 职责与责任人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涵盖分析研究、信息沟通等多项内容[7]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8] 信息披露与活动要求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接待调研及采访等相关情况[10] - 公司应通过网站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并及时更新[15] - 公司可在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并尽量公开进行[17] - 分析师会议等活动网上直播需提前公开通知举办时间、网址和登录方式[18] - 公司进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前需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防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8] - 公司可提前收集中小投资者问题并在活动上网络答复[18] 特定对象管理 - 特定对象包括从事证券分析等机构和个人、新闻媒体及从业人员等[20] - 特定对象来访需提前沟通,公司同意后进行接待预约登记并要求签署承诺书[21] - 公司应将特定对象来访活动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资料[21] - 公司与特定对象交流后,要求其发布相关文件前知会公司,有错应改正[21] 咨询电话设置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工作时间畅通,定期报告公布号码[23]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5]
朗科智能(30054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10 11: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副董事长、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2]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七种情形下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会议[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通知[4]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应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5]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一名董事不得超委托两名董事[6] 表决方式 - 采用书面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8] 决议形成 - 普通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同意,特别决议要求更高[9][10] - 董事回避时按无关联关系董事规则表决,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0] 其他规定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无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11] - 部分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11] - 会议可录音,需事先告知[11] - 记录应含届次、时间等,董事签字确认,可提不同意见[11][13]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情况[13] - 会议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修订,提请股东会批准生效[14]
朗科智能(30054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6-10 11: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补选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表决过半数同意[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通知与召开 - 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1日发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会议决策与委托 - 决定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委托他人出席,授权书不迟于表决前提交[16] 会议记录保存 - 由董事会秘书备案保存10年[18]
朗科智能(3005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6-10 11:17
年报工作规程 - 2025年6月10日公司修订年报工作规程[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保证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2] - 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等[3] - 进场前沟通审计计划等资料[2] - 进场后保持沟通并关注审计进程[2] - 重点关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形[2] - 沟通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并签字[4] 年报流程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完成后先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再提交董事会[2] 保密与协调 - 审计委员会委员等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4] - 董事会秘书做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组织协调[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