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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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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道装备(300540.SZ):具备推进剂级别高纯度液态甲烷装置的设计与制造能力
格隆汇· 2025-12-08 08:04
公司核心技术能力 - 公司长期致力于气体低温液化与分离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1] - 公司深耕天然气液化、空气分离、电子特气及稀有气体深冷分离等领域 [1] 公司主要产品与生产能力 - 公司生产的空分装置可实现液氧及高纯度液氧的生产 [1] - 公司的LNG装置可实现液态甲烷的生产 [1] - 公司具备推进剂级别高纯度液态甲烷装置的设计与制造能力 [1]
蜀道装备(30054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3 12:45
股本变动 - 2023年10月9日授予112名激励对象409.20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16,069.1993万股增至16,478.3993万股[2] - 2024年8月26日授予21名激励对象59.2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16,478.3993万股增至16,537.5993万股[2] - 2025年5月7日回购注销140.52万股限制性股票,总股本由16,537.5993万股减至16,397.0793万股[2][3] - 2025年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558.8317万股,总股本由16,397.0793万股增至22,955.9110万股[3]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公司章程》第六条将公司注册资本修订为22,955.9110万元[4] - 《公司章程》第八条增加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等内容[5] - 《公司章程》第十二条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修订为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扩大[5] - 《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增加经营范围,如气体压缩机械制造等[5]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9] -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但证券公司因包销等情况除外[9]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13]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13] -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和弥补亏损方案[13] - 股东大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作出决议[13] - 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形式作出决议[13] - 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13] 交易审议 - 购买金融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及一年内累计购买余额达30%后继续购买的事项需经审议批准[14]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33] - 董事会成员中3名为独立董事,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3] - 董事会包括1名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33]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33]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报酬和奖惩事项[33] 利润分配 - 公司原则上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分红[4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4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40%[45]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20%[45] 制度修订 - 公司对28项治理制度进行修订,1项制度进行制定[53][54][55] - 《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7项修订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3][5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21项修订制度及《市值管理制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4][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5]
蜀道装备(300540) - 关于召开2025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12-03 12:45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2月22日14:00召开,网络投票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5日[1]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9:00 - 17:00[4] 会议地点 - 会议地点在成都市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北片区同善桥路569号公司5楼会议室[2] -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 会议议案 - 审议11项非累积投票提案,议案1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3] - 议案2 - 5属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3] 其他信息 - 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3] - 网络投票代码350540,投票简称蜀道投票[10] - 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5]
蜀道装备(300540)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3 12: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5年12月1日发通知,12月3日召开[1] - 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董事会秘书列席[1] 章程修订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修订后不再设监事会或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修订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2]
蜀道装备(300540)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3 12:45
股本变动 - 2023年向11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09.20万股,总股本增至16,478.3993万股[2] - 2024年9月向21名激励对象授予59.20万股,总股本增至16,537.5993万股[2] - 2024年回购注销133名激励对象合计140.52万股,总股本减至16,397.0793万股[2] - 2025年6月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4股,总股本增至22,955.9110万股[2] 制度相关 - 公司修订制度27项,制定制度2项[5] 议案与会议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等8个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9] - 董事会将“战略委员会”更名“战略与ESG委员会”[9]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会[11]
蜀道装备(300540) -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实施细则
2025-12-03 12:32
征集人主体及限制 - 可作为征集人的主体包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公司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符合规定的投资者保护机构[4] - 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近12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得征集[4] - 董事会征集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征集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5] 征集规则 - 禁止以有偿或变相有偿方式公开征集股东权利[8] - 撤销征集应在确权日前披露公告,确权日后不得撤销[9] - 征集表决权应提明确意见,仅对部分提案提意见需征求其他提案意见[12] - 代为行使表决权应在股东会召开两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 - 公开征集应披露征集人基本信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等内容[16] 授权与信息披露 - 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信息[17] - 公司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征集获授权股东人数、持股数量及比例[19] - 公开征集股东提案权应在征集公告披露提案内容,有要求还需披露专项公告[20] - 应于最近一期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披露征集结果公告并报送备查文件[20] - 征集结果公告应披露获授权股东人数、持股数量及比例[20] 提案流程 - 征集结果满足要求,应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将临时提案书面提交召集人[22] - 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其他要求 - 公司应要求律师对征集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23] - 征集人、公司应建立征集股东权利档案,保存不少于十年[24] 细则说明 - 本细则适用于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2月实施[28]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董事会审议之日起生效[27]
蜀道装备(300540)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2025-12-03 12:32
资金占用制度 - 公司制定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1]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2] 责任分工 - 董事长是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7] - 董事会秘书为执行负责人,财务总监为具体监管负责人[7] 检查与审计 - 相关部门定期检查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往来情况[7] - 注册会计师审计年度财报时需专项审计并公告[7] 处理措施 - 发生资金占用,董事会要求控股股东停止侵害等[8] - 以资抵债需资产属同一业务体系并经程序[8][9] - 发现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处分并罢免责任人[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10][11]
蜀道装备(300540) - 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大股东减持规定 - 合计持股达总股本5%以上且与大股东一致行动的股东视同大股东[2] - 近三年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减持[6] - 近二十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实控人不得减持[6] - 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三个月内不得超1%[7] - 大股东大宗交易减持,三个月内不得超2%[7] - 大股东计划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披露计划[7] - 大股东协议转让减持后六个月内遵守规定[7] - 控股股东、实控人协议转让减持后六个月内遵守规定[7] 股权质押与信息披露 - 大股东股权质押应两日内通知并公告公司[8] 董事和高管规定 - 董事和高管任职等情况变化应两日内申报信息[11]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不超一千股可全转[15] - 上市满一年,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5]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当年不得转让[16]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两日内报告并公告[18] - 董事和高管减持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8] - 董事和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18] 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交易[13] - 董事和高管在季报、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交易[14] - 董事和高管在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后不得交易[14]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需董事会批准[20]
蜀道装备(300540) -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2025-12-03 12:32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 公司党委研究审议“三重一大”风险管理事项[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风险管理[9] - 总经理办公会健全风险管理组织机构[11] - 风控法务审计中心是全面风险管理牵头部门[12] 风险管理流程 - 各部门每季度收集完善风险管理信息[14] - 每年开展一次公司范围风险评估[18] - 全面风险管理含收集信息、评估、定策略等流程[6] 风险管理系统建设 - 按信息化需求统筹建设风险管理信息系统[26] -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集成[26] 风险管理监督考核 - 监督检查制度和流程执行情况[28] - 检查评价实施效果和效率[28] - 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28] - 各部门自查所属领域风险管理工作[28] - 风控法务审计中心定期组织检查[28] - 建立风险管理责任追究机制[28] 其他 - 本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印发日起实施[30] - 公司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2月[31]
蜀道装备(30054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2-03 12:32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可行性[6] - 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8] -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流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8] - 12个月内超募资金还贷或补流累计金额不超总额30%[10] - 承诺还贷或补流后12个月内不高风险投资及为非控股子公司外对象提供资助[10] - 募投项目实际使用与计划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14] 募集资金监管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存放与使用情况[13]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14]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14] - 注册会计师对董事会专项报告及资金情况合理保证并提鉴证结论[15] - 保荐或独财至少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存放和使用情况[15] - 年末保荐或独财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结论[15] 其他规定 - 募集资金应存放专户,多次融资分别设专户[4]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时董事会分析整改并年报披露[15] - 资金情况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时保荐或独财分析并提核查意见[15] - 独立董事关注实际使用与信息披露差异[16] - 经独董会议可聘注会鉴证,公司配合并承担费用[1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档案管理及时归档[16] - 办法规定“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8] - 办法经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核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