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蜀道装备(300540)
icon
搜索文档
蜀道装备(30054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 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资价值,实现公司的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的 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 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 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得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以任何方式 发布或者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统称 ...
蜀道装备(300540)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管理,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四川省内部审计条 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及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参股公 司(以下简称"出资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 规和上级主管单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规定,以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权监管部门监管要求,对公司及出资企 业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以及经营活动 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独立、客观地检查监督、评价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实现经营目标的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四条 内部审计在公司党组织、董事会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有关政策,遵循 ...
蜀道装备(30054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 层成员的职务行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经理层全体成员。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经理层成员的主要管理职能、职责权限及分工作出规 定。 第四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履行职责应当符合公 司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以合理的谨慎、注意和应有的能力在其职权和授权范围 内处理公司事务,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经理层接受董事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应当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相关决议, 不得擅自变更、拒绝或消极执行相关决议。如情况发生变化,可能对执行决议的 进度或结果产生严重影响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第二章 经理层人员构成 第七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主要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 ...
蜀道装备(300540) -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健全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管 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四川 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经理层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性事项,原则上由经理层审 批和决定,但根据相关规定应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的除外。经理层的具体职 责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 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其职权中的部分事项的决定权授予经理层决定。 第二章 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 第四条 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审慎授权原则:授权应当优先考虑风险防范目标的要求,从严控制。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授权应当严格限定在股东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不得超越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董事会 ...
蜀道装备(30054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事项,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四 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情形和生效条件按照《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如存在需移交涉及公司的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事务清单及其 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等情形的,离职人员在离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向 公司移交;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离职交接确认 书。 第五条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 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 事会报告。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 续核查工作,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北 京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
蜀道装备(30054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03 12:32
关联交易决策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在各自权限内对关联交易决策[10]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4] 关联交易管理 - 日常关联交易实行年度计划管理[15] - 临时关联交易及时报告并履行决策程序[1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0]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披露[20] 财务资助审议标准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29] - 关联交易公告按《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披露[33]
蜀道装备(30054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 条规定补足人数;在改选出的委员就任前,提 ...
蜀道装备(30054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七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两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 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 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四条 股东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等具体事项,按照《公司章程》 执行。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六条 股东会应当 ...
蜀道装备(30054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2-03 12:32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各 级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建立规 范、有效、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和机制,避免投资决策失误,防范投资风险,提 高投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 公司,以及虽持股数未超过 50%,但对其实施控制的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的公司均判定为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内和境外以现金、实物资产、 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资产或权益投入市场获取未来收益的行为: (一)固定资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构建、 技术改造(对原固定资产进行必要的维修、维护项目除外)等; (二)股权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立全资企业、合资合作企业,股权收购, 对子公司 ...
蜀道装备(300540)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3 12:3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的 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会因委员辞职、免职或 其他原因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 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