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中亚股份中亚股份(SZ:300512)2025-11-28 09:01

人员变动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5] 履职规定 - 特定情形原董事在新董事就任前继续履职[4] - 董事辞任,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法定代表人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4]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9] 追责复核 - 离职人员对追责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