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亚股份(30051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2] - 选聘文件发布后确保事务所充足响应时间[8] - 选聘结果及时公示,含拟聘事务所和审计费用[8] 选聘要求 - 改聘事务所近三年未受证券期货业务相关行政处罚[4] - 选聘时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重大资产重组等情况相关人员服务期限合并计算[12] 改聘情况 - 四种情况应改聘,含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13] - 年报审计期间除特定情形不得改聘[13] 改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提案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3] - 董事会通过议案通知各方,前任可在股东会陈述意见[14] - 改聘公告详细披露解聘原因等信息[14] 文件保存与监督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中[16] - 发现违规按情节处理责任人[16] - 股东会不再选聘严重违规事务所[18] 其他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评估报告[6] - 续聘评价为否定性意见应改聘[12]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董事会[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