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新材(3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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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新材(300429) - 2017 Q2 - 季度财报
2017-08-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总收入为3.1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18%[19] - 公司2017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314,100,941.98元,同比增长75.18%[39][41]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75.2%至3.14亿元[1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20.4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4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743.8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58%[19] - 净利润同比增长35.0%至7530万元[1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2.5%至7420万元[14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885元人民币/股,同比增长27.43%[19] - 稀释每股收益为0.2885元人民币/股,同比增长27.43%[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885元[149]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183,967,383.40元,同比增长88.35%[39][41]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88.4%至1.84亿元[148] - 销售费用9,287,971.21元,同比增长62.34%[39][41] - 管理费用30,917,905.44元,同比增长32.43%[39][41] - 研发投入16,569,254.95元,同比增长52.66%[39][41] 各业务线表现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营业收入91,494,330.76元,同比增长39.25%[44] - 其他用途光引发剂营业收入83,145,447.41元,同比增长956.64%[44]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毛利率38.89%,同比下降3.36个百分点[44]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毛利率68.46%,同比下降7.23个百分点[44] - 产品覆盖PCB/LCD/半导体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含光引发剂及树脂两大系列[26]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产品打破跨国公司垄断,填补国内空白并获多国专利授权[30] - 主要客户包括台湾长兴化学、日本旭化成、日本日立化成等全球知名光刻胶生产商[31] 子公司表现 - 境外香港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规模10,859,985.27元,占净资产比重1.06%,报告期收益2,059,182.93元[27] - 子公司强力先端被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29] - 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4474.28万元[70] - 子公司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220.15万元[71] - 新增子公司泰兴先先化工有限公司贡献合并净利润266.97万元[71] - 全资子公司佳英感光因安全生产环境管理等重大隐患被上虞区政府要求停产整顿[116] - 佳英感光2016至2018年承诺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500万元2900万元3100万元[116] 资产和现金流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28.3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0%[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283,073.60元,同比增长10.30%[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5.28百万元,较上期41.05百万元增长10.3%[156] - 货币资金减少至1.407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5.39个百分点至12.22%[49] - 应收账款增至974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73个百分点至8.46%[49] - 存货增至1.405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96个百分点至12.20%[49] - 固定资产增至2.97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上升2.23个百分点至25.84%[4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260万元,期末余额为7258万元[51][52]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40,701,781.85元,较期初77,728,719.01元增长81.0%[13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97,432,257.94元,较期初61,965,583.35元增长57.2%[138] - 存货期末余额为140,525,834.83元,较期初123,744,267.55元增长13.6%[138]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0,471,156.67元,较期初130,117,455.23元下降92.0%[138]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33,562,199.39元,较期初11,013,284.53元增长204.8%[139] - 无形资产期末余额为82,646,438.97元,较期初57,842,510.05元增长42.9%[139]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6,200,000.00元,期初为0元[139] - 应交税费期末余额为16,163,575.50元,较期初7,303,504.59元增长121.3%[140]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350,867,478.09元,较期初302,381,705.99元增长16.0%[141]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9,675,521.60元,较期初29,309,834.38元增长103.6%[1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08百万元,上期为-44.41百万元,实现由负转正[156]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453.07百万元,较上期921.63百万元下降50.8%[1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88百万元,较上期144.20百万元下降123.5%[15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40.70百万元,较期初77.72百万元增长81.0%[157]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60.03百万元,较上期85.63百万元下降29.9%[158]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493.48百万元,较上期876.57百万元下降43.7%[160]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9.67百万元,较期初29.30百万元增长103.6%[160]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为6,766,173.99元,主要包含政府补助593,296.00元、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1,623,470.00元、营业外收入4,559,144.42元(含排污权指标出售)[23] - 理财产品收益贡献非经常性损益1,983,029.21元[23]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09万元[51][5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所得税影响额为1,980,388.89元,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12,176.75元[23] 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投资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956亿元,变更用途比例17.74%[57] - 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投入7698万元,超预算100.22%[59] - 光刻胶树脂项目投入5278万元,完成进度84.97%[59] - 收购绍兴佳英感光项目投入1.3005亿元,完成进度85%[59] - 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变更为年产235吨,投资总额944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7681万元[60]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产能从540吨下调至140吨,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增加15吨产能[60]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75.23万元[61]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提取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元,节余募集资金1109.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1] - 截至2017年6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997.83万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1]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017.33万元,其中活期存款1047.33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1970万元[61] - 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61] - 截至2017年6月30日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1970万元[61]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4269.3万元,实际投入3956.06万元[60]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295.47万元,累计实现效益604.69万元[60] - 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变更为年产235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7681万元[64] - 项目变更后总投资额944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投资额1759万元[64]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资金7697.91万元,投资进度达100.22%[63] - 本报告期实现效益673.77万元,达到预计效益[63]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产能从540吨下调至140吨,减少400吨[64]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新增15吨产能[64] 股东权益和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43%,同比下降1.46个百分点[19] - 总资产为11.51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5.5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10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5.05%[19] - 负债总额同比下降39.5%至3790万元[145] - 未分配利润同比下降18.0%至1.00亿元[145] - 公司本报告期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至1,024,001,382.19元,较期初增长6.4%[16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75,433,759.83元[162] - 未分配利润本期增加48,485,772.10元,增幅达16.0%[162] - 资本公积减少66,733.79元,主要因所有者投入减少[162] - 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29,852.61元[162] - 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3,461,986.16元,增幅达43.9%[162] - 公司对股东分配利润25,718,599.40元[162] - 股本保持稳定为257,185,994.00元[163] - 盈余公积保持稳定为20,207,063.08元[163] - 对比上年同期,所有者权益总额从602,568,286.03元增长至961,990,505.11元[165][167]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期末余额为759,705,310.05元,较期初减少22,133,218.96元[170]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3,585,380.44元[169] - 本期对所有者分配利润25,718,599.40元,导致未分配利润减少[170] - 母公司股本保持稳定,本期期末余额为257,185,994.00元[170] - 母公司资本公积保持稳定,本期期末余额为381,815,904.24元[170] - 母公司盈余公积保持稳定,本期期末余额为20,207,063.08元[170] - 上期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81,838,529.01元,本期减少2.83%[169][170] - 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46,592,931.19元,本期同比下降92.31%[171][169] - 上期通过股东投入普通股增加资本261,159,686.56元[172] 公司治理和承诺 - 报告期无境内外会计准则下净利润及净资产差异[20][21] -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52.02%[77] - 资产重组相关承诺签署时间为2016年07月09日[79] - 股份限售锁定承诺签署时间为2014年01月29日[80] - 股份限售期限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80] -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公开发行前股票价值-原受让价格)×70%[80] - 未按期支付违约金按每日0.5‰加收罚金[80] - 基准日设定为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满36个月之日[80]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81]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81]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81][82]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81][82] - 公司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82]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净额[82]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中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82]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中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82]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监高承诺若违反减持承诺则将减持收益上缴公司[81][82]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500万元[83][8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上限为公司总股本2%[83][84]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上年薪酬总和30%[83][84]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上限为上年薪酬总和[83][84]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84]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时需支付补偿金=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83]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时需支付补偿金=上年薪酬30%减实际增持金额[83] - 补偿金拒不支付时公司有权扣减对应分红或报酬[83] - 稳定股价预案需在触发条件达成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84]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价稳定措施履行情况[84]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时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85] - 稳定股价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85] - 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85] - 单次增持金额上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85]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将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86] - 控股股东以现金分红作为回购股份履约担保[86] - 回购价格取发行价或违法事实确认前一日收盘价孰高者[86] - 未履行回购义务时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6] - 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86] - 报告期内(2017上半年)所有承诺均未发生违反情况[85][86] - 控股股东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若未履行赔偿义务将以其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且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未履行赔偿义务将以其从公司所获薪酬作为履约担保[87]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若违反分红政策将向公司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作为违约金[87] - 公司董事承诺若违反分红政策将支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88] - 公司监事承诺若违反分红政策将支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88]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和管军承诺在中国境内外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88] -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人均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87][88] - 主要股东钱彬承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89] - 若违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股东需赔偿公司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89] - 公司有权扣减违反承诺股东应得的现金分红等收入[89]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应缴未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和赔付责任[89] - 2011年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需保持与公司劳动合同关系至上市满36个月[90] - 受让方在承诺服务期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受让股权[90] - 受让方违反服务期约定需按原受让价格返还股权并返还分红[90] - 受让方违反约定需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受让价格×10%×未履行月数)[90] - 公司有权拒绝为违约受让方办理股权上市流通程序[90] - 承诺服务期限截止至发行人上市满三十六个月之日[90] - 公司控股股东钱晓春及管军承诺若因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导致公司损失将无条件现金全额赔偿[91] - 钱晓春等股东承诺承担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补缴义务[91] - 钱晓春等股东承诺承担公司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补缴及罚款费用[91] - 钱晓春及管军承诺自2016年12月30日起至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92] - 钱晓春等12名股东承诺自2016年12月30日起至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股份[92] -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人均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91][92] 知识产权和技术成就 - 公司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5项新发明专利,累计达22项;另拥有日本4项、韩国4项、欧洲2项及美国3项发明专利授权[29]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公司与董事长的关联房屋租赁交易金额为7.2万元,
强力新材(300429)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7-04-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4.39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44%[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0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10%[2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4614元/股,同比增长23.67%[2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5.27%,同比下降2.02个百分点[24] - 公司2016年营业总收入为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44%[48] - 公司电子化学品销售收入为4.393亿元,同比增长31.43%[54] - 2016年公司实现净利润46,592,931.19元[120]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2.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77%[48] - 销售费用为1460.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0.01%[48] - 管理费用为5383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3.31%[48] - 研发费用为2651.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32%[48]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0.01%至1460.39万元人民币,主要因收购佳英感光导致[69] - 研发投入2651.7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32%,占营业收入比例6.03%[70][71] - 光引发剂原料成本为1.397亿元,占营业成本55.93%[5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产品电子化学品销售占营业收入比重达99.94%[51]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收入为1.235亿元,同比增长12.94%[52][54]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收入为1.352亿元,同比增长16.54%[52][54] - 其他用途光引发剂收入为7098.24万元,同比大幅增长422.38%[52][54] - 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收入为1238.85万元,同比增长66.13%[52] - 其他用途光引发剂销售量达2021.9吨,同比增长1448.87%[55] - 公司收购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贡献其他用途光引发剂增长[56] - 公司LCD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销售维持高增长 主要受益于4K面板光引发剂性能优势及中国LCD面板市场高速增长[102] 各地区表现 - 境内销售收入为2.439亿元,同比增长42.17%[52][55] - 境外销售收入为1.957亿元,同比增长20.14%[52][5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发展战略聚焦技术领先、品质提升和客户合作深化[108][109] - 公司计划通过合作、投资或兼并收购完善产业布局[110] - 新建项目审批及建设周期需2.5至3年较此前周期更长[9] - 公司产品需通过客户认证周期存在下游认证风险但通过多客户同步送样降低风险[6] - 募投项目投产导致固定资产及人员成本大幅增加可能影响盈利能力[10] - 研发投入较大若新产品推广不顺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10] - 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存在安全环保风险但已通过环境管理及安全标准化认证[8] - 中国LCD面板产量2016年全球占比超25% 预计2018年将上升至40%[103] - 公司PAC光敏剂量产环评2016年已通过 正在申请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04] - 公司半导体光刻胶用光酸研发取得进展 部分品种完成中试并通过客户评价[104] - 公司2016年初投资美国OLED喷墨打印设备厂商KATEEVA[105] - 合资OLED材料公司预计2017年下半年投产[105] - 公司开发OLED光固化喷墨打印封装材料原料及隔壁材料原料[106] - 公司2016年在UV-LED光固化领域开发系列关键原材料[106] - 公司致力于UV-LED光源关键原材料开发将应用于光固化油墨、涂层、胶黏等新领域[107]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5.86%[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55.86%至1.00亿元人民币[7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长621.88%至19.67亿元人民币,主要因短期理财资金增加[73][7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39.14%至1.73亿元人民币,因募集资金规模小于上年[74] 资产和投资活动 - 资产总额为10.9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6.55%[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616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79%[24] - 货币资金增至77,728,719.01元,占总资产比例从6.41%升至7.13%[78] - 在建工程从55,468,761.59元降至11,013,284.53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7.46%[78] - 长期股权投资新增22,795,908.31元,占总资产2.09%[78] - 公司对常州强力昱镭光电科技投资22,800,000.00元,持股34.55%[84] - 上海金浦信诚移动互联股权投资基金投资50,000,000.00元[86] - 公司投资收益为3,785,407.69元,占利润总额的2.76%[76] - 公司出资3,187.50万元增资控股先先化工,持有其51%股权[17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432,958,724.88元,累计已投入365,006,090.71元[89]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59,927,450.61元[89] - 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投资总额为7681万元,累计投入7697.91万元,投资进度达100.22%[91]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投资总额6212万元,累计投入5278.43万元,投资进度为84.97%[91] - 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投资总额3500万元,累计投入3544.26万元,投资进度达101.26%[91] - 其他运营资金项目投资总额1亿元,累计投入1.0035亿元,投资进度100.35%[91] - 收购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等公司投资总额1.53亿元,累计投入9945万元,投资进度65%[91]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投资总额4.2693亿元,本报告期投入1.2738亿元,累计投入3.65亿元[92] - 年产235吨光刻胶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收益1356.79万元,达到预计效益[91]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收益179.49万元,达到预计效益[91] - 收购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等公司本报告期实现收益1555.88万元,达到预计效益[91]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本报告期实现收益3092.16万元[92]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9,752,334.86元人民币[93]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提取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元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9.85万元[93]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节余募集资金9,978,251.65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3] - 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31.33元[93] - 收购绍兴佳英和绍兴佳凯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9,926,919.28元[93] - 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93]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5,992万元[93] - 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实际投入7,697.91万元,投资进度100.22%[95] - 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报告期实现效益1,356.79万元[95]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028,724.88元,扣除发行费用13,971,200.00元后,募集资金总额为172,999,924.88元[177] -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172,999,924.88元,扣除发行费用13,971,2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9,028,724.88元[185] 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以257,185,99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10]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79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2.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755.6万元[114] - 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8296.3224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1股[114]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2.57185994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1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2571.85994万元[117] - 2016年度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为100%[117] - 公司2016年度可分配利润为1.2262956769亿元[117] - 提取10%法定公积金4,659,293.12元[120] - 2016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22,629,567.69元[120] - 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1.00元(含税),总计分配25,718,599.40元[120][121] - 2016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2.17%[124]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17,556,000.00元,占净利润比例20.29%[124] - 2014年现金分红金额20,748,000.00元,占净利润比例30.52%[124] - 2016年半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21股[121] - 公司总股本从2014年79,800,000股增至2016年257,185,994股[120][121] - 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符合监管要求且决策程序完备[116] 公司治理和股东承诺 -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125] - 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125] - 钱晓春、管军等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25] - 上海宏景睿银等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25] - 莫宏斌、李军等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25]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25%[126]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6]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26] - 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6] - 钱彬、钱瑛等股东承诺在钱晓春/管军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遵守转让限制[126] - 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127][128]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总股本2%[129]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总股本2%[129] - 公司用于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129] - 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2016年4月6日因违反承诺收到深交所监管函[128]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128] - 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127][128] - 减持价格需根据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127][128] - 违反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27][128] - 股价稳定措施包含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增持三种方式[129]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500万元[13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上限为公司总股本2%[131]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30%[130][132]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上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130][132]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时现金补偿公式: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130][131]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时现金补偿公式:上年度薪酬30%减实际增持金额[130][132]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31][132] - 触发股价稳定条件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方案[131][132] - 控股股东多次违反增持义务时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130][131] - 公司有权扣减未支付补偿者的分红或报酬[130][131][132]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133]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上限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和[133] - 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薪酬总和30%减实际增持金额[133]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公司将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33][134]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将购回其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股份[133][134] - 股份回购价格取发行价或违法事实确认前一日收盘价孰高者[134] - 控股股东以未来现金分红作为股份购回义务的履约担保[134] - 未履行购回义务时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34] - 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34] -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均得到恪守未发生违反承诺情况[133][134]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以利润分配方案中享有的现金分红作为投资者赔偿履约担保[13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从公司所获薪酬作为投资者赔偿履约担保[135] - 若未履行赔偿义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35] - 若控股股东未遵守分红承诺,需向公司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作为违约金[136] - 公司董事若未遵守分红承诺,需向公司支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136] -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人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135][136] - 承诺人需在股东大会上对符合分红回报规划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136] - 承诺人需督促公司根据决议实施利润分配[136] - 相关承诺于2014年3月4日及2014年7月23日作出[135][136]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承诺若违反利润分配决议将支付上一年度薪酬30%的现金作为违约金[137] - 实际控制人承诺期间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需赔偿公司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37] - 主要股东钱彬承诺持有5%以上股份期间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38] - 股东上海宏景睿银投资等承诺持有5%以上股份期间避免通过投资并购等方式介入同业竞争业务[138] - 所有承诺人(钱晓春/管军/钱彬/机构股东)报告期内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137][138]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因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遭受损失将无条件全额现金赔偿[14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上市前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及赔付连带责任[139] - 股权受让方承诺自签署协议日起至公司上市满36个月止保持与公司劳动合同关系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受让股权[140] - 股权受让方若违反服务期承诺需按原受让价格将股权转回并返还分红或支付违约金[140] -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受让股权对应股份价值减原受让价格后乘以70%[140] - 未按期支付违约金及分红时公司有权按每日0.5‰加收罚金[140] - 公司股东承诺若因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涉及补缴个人所得税将无条件承担相关税款[141] - 所有承诺人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139][140][141] - 公司股东承诺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142][143] - 公司股东承诺如因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个人所得税将承担补缴义务[142] 研发和技术实力 - 公司专注于光刻胶光引发剂等电子化学品属于技术密集型精细化工行业[15][16] - 产品应用于PCB制程LCD部件制造OLED材料及半导体制造领域[5] - 公司通过持续研发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并积累技术储备[5] - 公司累计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17项发明专利[38] - 公司获得日本特许厅授权3项发明专利、韩国3项、欧洲2项、美国1项发明专利[38] - 公司13个产品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产品[38] - 公司LCD光刻胶光引发剂系列产品打破跨国公司垄断并获多项国际专利[39] 子公司和并购活动 - 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75,331,247.93元[99] - 公司2016年合并净利润增加14,249,761.22元[101] - 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10,681,783.0元[100] - 公司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绍兴佳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益信企业有限公司(香港)[145] - 合并佳英感光100%股权的总对价为2.55亿元人民币,其中现金支付1.53亿元(60%
强力新材(300429) - 2017 Q1 - 季度财报
2017-04-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1.346亿元,同比增长60.6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8万元,同比增长27.93%[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84万元,同比增长28.73%[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54元/股,同比增长23.03%[7]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34,632,971.1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62%[23] - 主营业务收入为13463.30万元,同比增长60.62%[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67.98万元,同比增长27.93%[33]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346亿元,同比增长60.6%[74] - 公司净利润为2972.44万元,同比增长28.7%[7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967.98万元,同比增长27.9%[75] - 综合收益总额同比增长28.7%至2972.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为2967.98万元[76]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154元,较上年同期0.0938元增长23.0%[76]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0%至2838.34万元,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0.8%至2207.69万元[7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为79,540,707.7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8.08%[23] - 营业税金及附加为152.41万元,同比增长168.54%[24] - 销售费用为371.14万元,同比增长53.14%[24] - 管理费用为1424.98万元,同比增长42.10%[24] - 财务费用为14.85万元,同比增加35.68万元[25] - 研发投入(管理费用)1424.98万元,较上期增长42.1%[75]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54.0%至524.17万元,财务费用由正转负为-1.58万元[79] 现金流量(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241万元,同比增长3.68%[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2042.15万元,同比增长40.46%[2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5745.50万元,同比增长67.43%[2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2396.46万元,同比增长45.13%[30]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26120.00万元,同比增长314.56%[3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41.43万元,同比增长3.7%[8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长至2571.90万元,主要因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达3.29亿元[83] - 收到的税费返还为664.32万元,同比增长36.1%[82]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891.16万元[8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131.54万元[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2022.70万元[8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560.95万元[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8.25万元[86]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30359.00万元[8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27.38万元[8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889.65万元[87]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为125,600,428.47元,较年初增长61.59%[18] - 预付账款期末金额为8,783,467.75元,较年初增长164.87%[18]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为62,346,852.92元,较年初减少52.08%[19] - 无形资产期末金额为83,146,544.94元,较年初增长43.75%[19] - 应付账款期末金额为49,303,326.96元,较年初增长34.79%[19] - 预收款项期末金额为4,989,637.62元,较年初增长399.60%[20] - 应交税费期末金额为11,030,322.55元,较年初增长51.03%[20] - 少数股东权益期末金额为12,811,527.95元,较年初增长4,079.50%[22]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26亿元,较期初7772.9万元增长61.6%[6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7251.2万元,较期初6196.6万元增长17%[66] - 存货期末余额1.4亿元,较期初1.24亿元增长13%[66]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99亿元,较期初2.82亿元增长6%[6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620万元,期初为零[6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5820.63万元,较期初增长98.6%[70]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128.77万元,较期初增长17.2%[70] - 存货期末余额2632.82万元,较期初增长29.3%[70] - 流动负债合计1.237亿元,较期初增长21.0%[68] - 长期应付款保持2295万元不变[68][72] - 所有者权益合计10.041亿元,较期初增长4.4%[69]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26亿元,较期初增长61.6%[8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820.63万元[87]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为35.39万元[8] - 理财产品收益为58.25万元[8] 盈利能力相关风险 - 研发投入较大可能影响盈利能力[1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4%,同比下降0.74个百分点[7]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71.5%至125.83万元[79] - 投资收益为50.14万元,同比下降55.5%[79]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43,295.87万元[57]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681万元,占比17.74%[5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6,500.61万元[57] - 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累计投入7,697.91万元,完成进度100.22%,本季度实现效益388.07万元[57]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累计投入5,278.43万元,完成进度84.97%,本季度实现效益100.26万元[57] - 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累计投入3,544.26万元,完成进度101.26%[57]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0,035.01万元,完成进度100.35%[58] - 收购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等项目累计投入9,945万元,完成进度65.00%,本季度实现效益731.61万元[58]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本季度实现效益1,219.94万元,累计实现效益4,312.08万元[58] - 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变更为年产235吨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为7,681万元[58]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975.2万元人民币[59] -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99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9]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6018万元,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997万元[59] 利润分配 - 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4659.3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465.9万元[60] -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1元,共计分配利润2571.9万元[60] 股份锁定与减持承诺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前股份[39] - 违反股份限售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上缴董事会[39] - 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25%[39]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9] - 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40] - 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4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0][4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41]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54] - 股东钱晓春、管军等9人承诺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股份[55] - 管瑞卿 李军 刘绮霞 莫宏斌 王兵 张海霞 恽鹏飞 顾明天 顾来富 赵贤 马则兵等承诺服务期限至上市满36个月 期间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股权[52] 股价稳定措施 - 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将启动稳定措施[39]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预案[41]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2]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2]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500万元[4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上限为公司总股本2%[44]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30%[43][44][4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上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43][44][45]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44][45] - 公司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46] - 公司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上限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和[46] 违反承诺的处罚措施 - 违反承诺需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持股价值-原受让价)×70%[39] - 未按期支付违约金按每日0.5‰加收罚金[39] - 控股股东违反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43][44] - 董事及高管违反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30%减实际增持金额[43][45] - 未履行增持义务时现金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上年度薪酬总和30%减实际增持金额[46] -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受让股权对应股份价值-原受让价格)×70%[53] - 未按期支付违约金及分红将按每日0.5‰加收罚金[53] - 未遵守利润分配承诺时需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作为违约金[49] - 董事未履行承诺时需支付上一年度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49] 信息披露与赔偿承诺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将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46] - 控股股东将以事实认定年度或以后年度现金分红作为购回股份履约担保[47] - 控股股东未履行购回股份义务时其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47] -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致使投资者损失时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7] - 回购价格取发行价与违法事实确认前一日收盘价的较高者[46][47] - 控股股东钱晓春和管军以年度现金分红作为赔偿履约担保[48] - 公司董事及高管以年度薪酬作为赔偿履约担保[48] - 若未履行赔偿义务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8]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8] 利润分配政策承诺 - 钱晓春等人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并以现金分红作为担保[49] - 董事成员承诺对符合政策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49] - 监事成员承诺督促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决议[49] 同业竞争与合规承诺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和管军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若违反公司有权扣减其薪酬和现金分红等收入[50] - 主要股东钱彬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若违反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分红等收入[51]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和管军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及赔付连带责任[51] 历史问题与税务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因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导致损失将全额现金赔偿[53] - 股东承诺承担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补缴义务[54] - 公司股东承诺承担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补缴义务[54] 承诺履行情况 - 公司承诺人报告期内恪守承诺未发现违反承诺情况[38] - 承诺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38]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违反股价稳定承诺的情况[44][45] -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人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48][49] - 所有承诺在报告期内均得到严格遵守未发生违反情况[53][54][55]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为11.57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05%[7] - 股份价值计算采用基准日前40-20个交易日的交易总额/交易总量[53] - 基准日确定为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满36个月之日[53]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89]
强力新材(300429) - 2016 Q3 - 季度财报
2016-10-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总收入1.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68%[7]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3.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2.40%[7]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58.2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55%[7]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59.2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1.66%[7] - 基本每股收益0.1535元/股,同比增长44.81%[7] - 营业收入3.2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40%[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59.2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66%[34]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48.7%,从97,226,908.48元增至144,557,620.72元[78] - 净利润同比增长48.6%,从25,913,597.06元增至38,493,158.08元[79] - 基本每股收益从0.1060元增长至0.1535元,增幅44.8%[80]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32.4%至3.24亿元,上期为2.45亿元[87]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30.4%至9966.71万元,上期为7643.16万元[87][88] - 净利润同比增长41.5%至9429.50万元,上期为6663.62万元[8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41.6%至9459.24万元[88]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29.0%至0.3799元,上期为0.2945元[89]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9%至9447.13万元,上期为8290.73万元[90]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24.1%至2371.71万元,上期为1058.40万元[9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从53,649,970.20元增至82,634,261.39元,增幅54.0%[79] - 管理费用从9,464,466.95元增至13,759,174.42元,增幅45.4%[79]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3.7%至1.80亿元,上期为1.35亿元[87] - 支付给职工现金4443.37万元,同比增长36.5%[95] - 支付的各项税费3874.02万元,同比增长54.8%[95]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40.5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0.01%[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2.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35%[3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32.4%至2.97亿元,上期为2.24亿元[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40%至7340.56万元[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68亿元,主要由于投资支付现金达14.97亿元[9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4亿元,其中吸收投资收到现金1.73亿元[9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258.34万元,较期初增长121%[96]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从负7534.91万元转为正6727.02万元[99]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加至14.35亿元,主要用于投资支付[99] - 收到税费返还1532.14万元,同比减少10.7%[95] - 分配股利支付1755.6万元,同比减少19.5%[96] 资产变化 - 总资产达10.7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63.6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4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56.19%[7]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为9258.3万元,较年初大幅增长120.60%,主要因收购佳英公司及理财产品赎回增加[22] - 应收账款期末金额为8776.8万元,较年初增长85.83%,主要因收购佳英公司纳入其应收账款[2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增7218.5万元,包括5000万元认购上海金浦信诚基金及1318.5万元投资Kateeva Inc等[23] - 商誉新增1.81亿元,主要因本期收购佳英公司和佳凯公司产生[23] - 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1188.0万元,较年初减少78.58%,因部分募投项目转固[23] - 其他应收款减少68.77%至401.5万元,因收回佳英公司股权收购诚意金1100万元[22] - 固定资产期末金额为2.74亿元,较年初增长55.35%,主要因收购佳英公司纳入其资产[23] - 应收票据期末金额为1602.0万元,较年初大幅增长229.45%,主要因收购佳英公司纳入票据[22]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9258.34万元较期初4196.88万元增长120.6%[6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8776.85万元较期初4723.08万元增长85.8%[69] - 存货期末余额9507.13万元较期初7391.34万元增长28.6%[69]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2.74亿元较期初1.76亿元增长55.4%[70]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1188.03万元较期初5546.88万元下降78.6%[70]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10.72亿元较期初6.55亿元增长63.7%[70] - 资产总额从513,047,760.18元增长至819,149,230.73元,增幅59.7%[75][76] - 所有者权益从491,641,911.26元增至758,962,674.16元,增幅54.4%[76] - 固定资产从17,413,263.33元增至19,252,292.14元,增幅10.5%[75] - 其他非流动资产从250,200.00元大幅增至13,121,031.00元[75] 负债和权益变化 - 应付账款期末金额为4749.7万元,较年初增长49.74%,主要因收购佳英公司纳入应付款[24]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金额337.69万元,较年初减少48.07%[26] - 应交税费期末金额1501.52万元,较年初增加324.34%[26] - 其他应付款期末金额5830.93万元,较年初增加28003.04%[26] - 股本期末金额2.57亿元,较年初增加222.29%[27]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4749.69万元较期初3171.93万元增长49.7%[70] - 股本期末余额2.57亿元较期初7980万元增长222.3%[71]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2.86亿元较期初2.09亿元增长36.9%[73] - 应付账款从7,026,000.90元降至2,887,621.28元,减少59.0%[75] 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1659.19万元人民币[8] - 投资收益358.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36.22%[29] - 营业外收入1659.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1.97%[29]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261.9%至1659.67万元,上期为458.51万元[88] 投资活动 - 投资支付现金14.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4.97亿元[32]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股东钱晓春持股比例29.80%,为第一大股东[13] - 前十大股东中钱晓春持有7663.6万股限售股(占期末限售股48.5%),为最大限售股东[17][20]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432.9587百万元[57]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76.81万元[58]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65.005百万元[5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6.81万元[58]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17.74%[58] - 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投资额7681万元 完成进度100.22%[59]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投资额6212万元 完成进度84.97%[59] - 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投资额3500万元 完成进度101.26%[59] - 收购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等公司100%股权项目投资额15300万元 完成进度65%[59]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承诺投资额42693万元 实际投入36500.5万元[59]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109.85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61]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5973.68万元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5965万元[61]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产能从540吨下调至140吨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增加15吨产能[59] - 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61] - 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8.68万元[61] 利润分配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79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2.2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755.6万元[63] 承诺与协议(股份限售与转让)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39] - 违反股份限售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39]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39]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3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9]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9] - 违反承诺需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公开发行前股票价值-原受让价格)×70%[39] - 未按期支付违约金按每日0.5‰加收罚金[39]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40] - 董事/监事在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40]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股份承诺[40] -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承诺[40] - 管瑞卿等股权受让方承诺自签署协议起至公司上市满36个月期间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且不转让所持股权[53] - 股权受让方承诺在服务期限内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因严重失职等行为导致合同解除[53] 承诺与协议(股价稳定) - 股价稳定触发条件: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41] - 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41]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触发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41]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4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500万元[4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4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薪酬总和30%[43][4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薪酬总和[43][45]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补偿金: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43][45]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补偿金:上年薪酬30%减实际增持金额[43][45] - 补偿金拒不支付将从分红或报酬中扣减[43][45]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制定[45]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股价稳定措施履行情况[43]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时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46] - 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46] - 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46] - 单次增持金额上限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和[46] 承诺与协议(回购与赔偿)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时将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48] - 控股股东需购回其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48] - 回购价格取发行价或违法事实确认前一日收盘价孰高者[48] - 控股股东以现金分红作为购回股份义务的履约担保[48] - 未履行购回义务时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8] - 公司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若未履行赔偿义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49]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其薪酬作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履约担保[49] - 赔偿承诺以2014年03月04日作为事实认定基准日[49] - 承诺履约担保方式包括股份转让限制和现金分红/薪酬扣减[49][50] 承诺与协议(分红与竞争) - 钱晓春、管军承诺若违反分红回报规划,将向公司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50] - 公司董事若违反分红承诺,将支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50] - 公司监事若违反分红承诺,将支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50]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承诺在境内外部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50] - 分红回报承诺以2014年07月23日作为生效日期[50] - 主要股东钱彬承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52] 承诺与协议(其他) - 公司及董事高管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38] - 公司及董事高管最近十二个月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8] - 公司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1]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1]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41] - 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股价稳定承诺的情况[46][48] - 所有承诺人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49][50]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和管军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及赔付连带责任[53] - 违反承诺时公司有权扣减相关人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等收入[52][53] - 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受让股权对应股份价值-原受让价格)×70%[54] - 未按期支付违约金及分红时按每日0.5‰加收罚金[54] - 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可能涉及补缴个人所得税[56] - 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赔偿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造成的损失[54] - 全体股东承诺承担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补缴义务[56]
强力新材(300429) - 2016 Q2 - 季度财报
2016-08-23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总收入为1.79亿元,同比增长21.66%[16][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601万元,同比增长37.27%[16][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78万元,同比增长23.13%[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89%,同比下降0.84个百分点[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05万元,同比增长195.32%[1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144元/股,同比增长176.86%[16] - 总资产为10.4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9.65%[16] - 研发投入为1085.3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05%[2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408.2万元[18] - 财务费用为-166.62万元,同比大幅增长88.30%[30] - 所得税费用1030.63万元,同比增长30.30%[31] - 研发投入1085.35万元,同比增长12.68%[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105.26万元,同比增长195.32%[31]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1.7%至1.79亿元[131] - 净利润同比增长37.0%至5580万元[133]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20.7%至0.70元[134]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0.3%至9767万元[131]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221.6%至1409万元[131]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2%至5873万元[135]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45.8%至1757万元[13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29.9%至1.82亿元[138] - 流动负债合计同比增长2498.0%至3.01亿元[129] - 负债合计同比增长1412.3%至3.24亿元[1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95.3%至4105.26万元[1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73亿元,较上年同期3.18亿元下降45.6%[14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长至1.84亿元,较期初增长238.8%[140]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4542.80万元,上年同期为-8357.28万元[142][143] - 支付职工现金同比增长29.6%至2946.04万元[139] - 税费返还收入763.25万元,较上年同期950.37万元下降19.7%[139]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4308.56万元,同比增长15.4%[139] - 汇率变动对现金影响130.99万元,同比增长27.4%[140]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55,801,797.4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部分为56,009,578.81元[145] - 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08,581,352.38元,期末增至247,034,931.19元,增长18.4%[145][147] -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由期初714,446.54元减少至506,665.22元,下降29.1%[145][147]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期末余额为491,653,337.37元,较期初增加11,426.11元[151][153]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7,567,426.11元[151] - 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38,437,085.28元[15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5712.49万元,同比增长17.14%[36] - PCB光刻胶树脂销售收入2254.57万元,同比增长24.23%[36]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6570.53万元,同比增长30.06%[36] - 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1.61%[32] - 化工原料贸易收入2149.34万元,同比微增0.21%[36]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毛利率75.69%,同比下降3.97个百分点[36] 募集资金使用与项目投资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65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43.30亿元的84.3%[44] - 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投资总额7,681万元,累计投入7,697.91万元,进度100.22%,实现效益44.84万元[45]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投资总额6,212万元,累计投入5,278.43万元,进度84.97%,报告期亏损65.7万元[45] - 新材料研发基地项目投资总额3,500万元,累计投入3,544.26万元,进度101.26%[45]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投资总额10,000万元,累计投入10,034.9万元,进度100.35%[45] - 收购绍兴佳英感光和绍兴佳凯电子材料100%股权项目投资总额15,300万元,累计投入9,945万元,进度65%[47]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总投资42,693万元,累计投入36,500.56万元,累计实现效益-20.86万元[47]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因试生产阶段材料损耗高及产量少导致亏损[47] - 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变更为235吨,投资总额调整为9,440万元(募集资金7,681万元)[47]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产能从540吨下调至140吨,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增加15吨产能[47] - 2015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8,000万元增资子公司(3,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9,393万元借款方式投入[47]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752,334.86元人民币[48] - 公司从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提取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元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1,109.85万元[48] -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9,978,251.65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8]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9,794,274.8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8] - 公司使用不超过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8] - 变更后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7,681万元[50] - 变更后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7,697.91万元,投资进度达100.22%[50] - 变更后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44.84万元[50] - 新建年产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5亿元,累计实际投入1,853.50万元,项目进度7.41%[53] - 新建年产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项目本报告期投入99.74万元[53] 资产与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84亿元,较期初增长338.7%[122]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042.55万元,较期初增长49.1%[122] - 存货期末余额为1.07亿元,较期初增长44.8%[123]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4.27亿元,较期初增长18.2%[123]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2.47亿元,较期初增长39.9%[123] - 商誉期末新增1.81亿元[123]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0.46亿元,较期初增长59.7%[123]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5661.33万元,较期初增长78.4%[124] -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2.96亿元,较期初大幅增长[124]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47亿元,较期初增长18.4%[1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至10.34亿元,主要由于投资支付9.22亿元及收购子公司支付6915.87万元[139]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8.77亿元,主要来自收回投资8.74亿元[143] - 公司本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40,814,083.52元[147] - 公司资本公积保持稳定,期初与期末均为297,924,717.15元[145][147] - 公司盈余公积保持稳定,期初与期末均为15,547,769.96元[145][147] - 公司股本保持稳定,期初与期末均为79,800,000.00元[145][147] 利润分配与股东权益 - 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2963224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1股[4] - 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755.6万元,以总股本79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2.2元(含税)[60] - 公司2016年半年度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1股,转增股本基数为8296.3224万股[62][64] - 公司201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为0%[63] - 公司本期对所有者分配利润17,556,000.00元[147] - 上期对所有者分配利润20,748,000.00元[155] - 上期提取盈余公积3,843,708.53元[155] 收购与投资活动 - 公司收购绍兴佳凯电子材料及绍兴佳英感光材料公司交易价格为2.55亿元(25500万元)[67] - 被收购资产对公司报告期净利润贡献率为0%[67] - 收购完成后公司产业链向上游延伸,预计增强研发能力及产品线[67][70] - 重大资产重组于2016年6月完成资产过户,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70] - 公司收购绍兴佳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1.01%股权[100] - 公司合资设立常州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人民币66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34.55%[101] 公司治理与股东信息 - 公司控股子公司强力光电持股比例为63%[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和管军合计持股40,908,941股,占报告期末总股本51.26%[102] - 管军直接持股16,187,621股,占总股本20.29%,累计质押5,500,000股,占总股本6.89%[102]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1856万元,认购股份181,900股,占总股本0.2279%[102]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0,166,000股至49,634,000股,占比从74.94%降至62.20%[106]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0,166,000股至30,166,000股,占比从25.06%升至37.80%[106] -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0,166,000股,占总股本12.74%[106] - 股份总数保持不变,为79,800,000股[106]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5,032户[110] - 控股股东钱晓春持股比例为30.98%,持股数量为24,721,320股[110] - 股东管军持股比例为20.29%,持股数量为16,187,621股,其中5,5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10] - 股东钱彬持股比例为4.50%,持股数量为3,588,000股[110] - 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期初限售股数为4,676,360股,本期全部解除限售,期末限售股数为0[108] - 上海宏景睿银投资管理中心期初限售股数为5,489,640股,本期全部解除限售,期末限售股数为0[108]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合计持股43,227,387股,报告期内无变动[11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13]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滕建华持有1,477,160股人民币普通股[11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持有1,199,836股人民币普通股[111] 承诺与担保事项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6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为2年[82] - 报告期内公司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6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额也为600万元人民币[82] - 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6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也为600万元人民币[82] - 报告期内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计为6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额总计为600万元人民币[82] - 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计为6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总计为600万元人民币[82]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94%[82]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82] -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82]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82]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8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8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88] - 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88]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8] - 控股股东钱晓春及管军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88] - 股东若违反减持承诺需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董事会[87][8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8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87] - 股东违反承诺需支付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公开发行前股票价值-原受让价格)×70%[87] - 违约金若未按期支付公司有权按每日0.5‰加收罚金[87] - 股东钱彬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89] - 上海宏景睿银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可能减持所持全部股票的100%[89] - 新余赢投投资因违反承诺于2016年4月6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89] - 股价稳定方案中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9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90]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薪酬总和的30%[90]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薪酬总和[90] - 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90] - 控股股东违反增持承诺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减去实际增持金额[9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增持承诺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9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500万元[9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上限为公司总股本的2%[9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9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金额上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92] - 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91][92] - 触发条件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增持方案[91][92] - 现金补偿未支付时公司有权扣减对应分红或报酬[91][92] - 报告期内承诺人未发生违反股价稳定承诺的情况[91][92]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93]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93] - 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股票收盘价孰高者确定[93] - 控股股东以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未履行则股份不得转让[93] - 公司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导致的证券交易损失[9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所获薪酬作为赔偿承诺的履约担保[94] - 控股股东及投资机构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94] - 未履行分红承诺需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作为违约金[94] - 董事承诺协助公司执行分红回报规划并投赞成票[94] -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人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93][94] - 董事及监事承诺若违反利润分配政策将支付上一年度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95]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及管军承诺避免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95] - 主要股东钱彬承诺在持股5%以上期间不从事竞争性业务[96] - 机构股东上海宏景睿银及新余赢投投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遵守分红约束条款[96] - 所有承诺人报告期内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95][96] - 利润分配承诺于2014年7月23日生效并持续有效[95] - 同业竞争承诺包含业务注入及优先购买权等解决方案[95][96] - 违反承诺可能导致公司扣减相关人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收入[95][96] - 承诺范围涵盖中国境内外的直接与间接业务活动
强力新材(300429) - 2015 Q4 - 年度财报
2016-04-28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收入和利润 -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3.344亿元,同比增长21.2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51.38万元,同比增长27.25%[22] - 2015年营业总收入334,438,567.34元,同比增长21.20%[44] - 电子化学品销售收入334,250,532.48元,同比增长21.28%,占营业收入99.94%[49][51] - 化工原料贸易销售收入46,795,122.14元,同比增长46.08%[44] - 化工原料贸易收入46,795,122.14元,同比增长46.08%[49][51]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8983.29万元,为全年第二高季度[24] - 基本每股收益2015年为1.1566元2014年为1.1369元增长1.73%[139] - 稀释每股收益2015年为1.1566元2014年为1.1369元[139]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185,291,174.63元,同比增长23.76%[44] - 研发费用22,797,470.59元,同比增长22.13%[44] - 销售费用9,735,493.83元,同比增长28.40%[44] - 管理费用43,655,286.99元,同比增长26.85%[44] - 研发投入22,797,470.59元,同比增长22.13%,占营业收入6.82%[58] - 财务费用-2,629,710.64元,同比下降217.54%,主要由于贷款偿还和汇兑收益[5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为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32]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占比从2014年27.47%提升至2015年34.70%[45]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占比从2014年39.24%下降至2015年32.70%[45]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收入116,035,864.76元,同比增长53.11%,毛利率78.32%[49][51] - 电子化学品销售量2,673.54吨,同比增长13.16%[52]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产能从540吨下调至140吨,降幅达74.07%[71]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产能增加15吨[71] - 年产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从620吨变更为235吨,降幅达62.1%[71] 各地区表现 - 境外销售收入162,885,047.01元,同比增长34.00%,占营业收入48.70%[49] - LCD光刻胶主要依赖进口 公司产品以出口为主[7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战略 目标成为国际一流电子化学品供应商[81] - 中国PCB光刻胶产量占全球70%以上,市场向高端化发展[78] - 中国LCD面板产量占全球25% 2018年产能释放后全球占有率将升至38%[79] - 半导体产业向中国转移趋势明确 材料厂商开始布局供应链[79] - UV-LED光源技术革新带来更低能耗和环保特性 推动光固化技术应用扩展[80] 风险因素 - 公司产品需通过客户认证周期存在重大风险[6] - 公司属于精细化工行业生产过程涉及危险化学品操作[8] - 募投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和人员增加将导致成本大幅上升[9] - 公司研发投入较大存在新产品推广不顺导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9] - 新产品开发存在风险 公司通过技术储备和市场研究降低风险[83][84] - 客户认证周期风险较大 公司通过多客户同步送样认证规避风险[84] - 安全环保风险存在 公司已获得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和经营资质[84][85] - 投资规模扩张和研发投入可能导致盈利能力下降[85] 现金流和资金活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2.84万元,同比下降3.71%[22]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74.34万元,为全年最高[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64,328,406.96元,同比下降3.71%[60]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69,692,932.23元,同比下降290.73%[6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420,250,302.67元,同比增长32.85%[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355,921,895.71元,同比增长42.64%[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2,816,668.59元,同比增长1,603.69%[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272,509,600.82元,同比增长293.87%[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284,264,777.04元,同比增长330.70%[6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90,559,560.00元,同比增长67.06%[62]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64,328,406.96元,净利润86,278,608.15元[62] - 募集资金净额273,930,000元,累计投入237,630,369.81元[68]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752,334.86元[71] - 使用不超过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7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7,352,891.22元,其中36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71]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资产总额达6.55亿元,同比增长77.33%[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0185亿元,同比增长129.58%[22] - 应收账款从30,265,070.74元增至49,716,645.41元[62] - 存货从52,290,300.03元增至73,913,376.88元[62]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4196.88万元,较期初减少19.0%[19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723.08万元,较期初增长64.3%[198] - 存货期末余额为7391.34万元,较期初增长41.3%[198]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1.75亿元,较期初激增393倍[199]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3.62亿元,较期初增长116.0%[199]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76亿元,较期初增长27.8%[199]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5546.88万元,较期初增长105.6%[199]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6.55亿元,较期初增长77.3%[199]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0元,较期初减少100.0%[199] - 流动负债合计期末余额为4261.20万元,较期初减少55.9%[19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29%,同比下降12.31个百分点[22] 子公司表现 - 公司控股子公司强力光电持股比例为63%[14] - 子公司强力先端总资产390,828,231.75元,净资产207,044,794.35元[76] - 子公司强力先端营业收入254,175,652.61元,净利润70,069,482.85元[76] - 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强力光电7%股权后仍持有63%股权[134] 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79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元(含税)[9]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以总股本7980万股为基数 每10股派现2.6元含税 共分配利润2074.8万元[89] - 2015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755.6万元,占可分配利润比例为100%[92] - 2015年每10股派息2.2元(含税),总股本基数为7980万股[92] - 2015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0.29%[97] - 2014年现金分红总额为2074.8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为30.52%[96][97] - 2013年现金分红总额为897万元,占净利润比例为15.66%[95][97] - 2015年实现净利润3843.71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384.37万元[95] - 2015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440.66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825.19万元[95] - 公司连续三年实施现金分红且分红比例符合公司章程要求[95][96][97] - 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980万股为基数,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5] - 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现金分红政策符合证监会监管要求[90] 股东结构和承诺 - 公司股票代码为300429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8] - 公司股票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钱晓春等股东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98] - 上海宏景睿银等机构承诺上市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公开发行前股份[98] - 莫宏斌等董事/高管承诺若违反股份限售承诺需支付违约金(计算公式为(股票对应价值-原受让价)×70%)[98] - 钱晓春等董事/高管承诺锁定期满后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99] - 钱晓春等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且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99] - 上海宏景睿银等机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9] - 公司承诺若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方案[99] - 所有承诺方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98][99]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10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10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10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100]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101]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101] - 控股股东违反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额[101] - 董事及高管违反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30%减实际增持额[101]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02]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适用股价稳定承诺[102]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若股价触发条件,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103]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03] - 未履行增持义务时现金补偿公式:补偿金额=上年度薪酬总和30%减实际增持金额[103] - 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时公司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104]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在招股书虚假情况下购回其公开发售股份[104] - 回购价格选择标准:发行价与违法事实确认前一日收盘价的孰高者[104] - 控股股东以未来现金分红作为购回股份义务的履约担保[104] - 未履行购回义务时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04] - 公司控股股东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若未履行赔偿义务则其持有股份不得转让[105]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年度薪酬作为赔偿投资者损失的履约担保[105] - 控股股东若违反利润分配承诺需向公司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现金[106] - 公司董事若违反利润分配承诺需支付上一年度领取薪酬的30%现金[106] - 所有承诺人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105][106] - 利润分配承诺于2014年7月23日生效并持续执行[106] - 招股说明书虚假陈述的赔偿承诺于2014年3月4日生效[105] - 现金分红和薪酬作为履约担保的具体机制得到明确界定[105][106] - 公司承诺及时公告赔偿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105] - 承诺范围涵盖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多方主体[105][106] - 实际控制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支付上一年度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107] - 主要股东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公司有权扣减其现金分红等收入[108]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应缴未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和赔付连带责任[108] - 股权受让方承诺自协议签署至上市满36个月期间与公司保持劳动合同关系并忠诚履职[108] - 股权受让方违约时需支付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受让股权对应股份价值减原受让价格)乘70%[109] - 股权受让方未按期支付违约金及分红时公司有权按每日0.5‰加收罚金[110]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承担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可能造成的全部损失赔偿[110] - 公司股东承诺承担因资本公积转增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补缴义务[110]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 公司通过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等多项安全认证[8] - 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瑞卿联系方式为0519-88388908[19] - 公司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均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遥观镇钱家工业园(邮编213011)[18] - 公司报告期内无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112] - 公司报告期内无合并报表范围变化[113]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15] - 公司报告期内承诺均按时履行未发生违反情况[111] - 公司与关联方钱晓春、管军、钱彬发生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7.2万元[118]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127]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128] - 公司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9000万元[128]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0.00%[128] - 公司未发生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对象提供的担保[128] - 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29] - 公司未发生委托理财及委托贷款业务[130][131] -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获证监会核准[13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于2015年3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138][142] - 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从5980万股增至7980万股增幅33.44%[138][142] - 发行价格为每股15.89元[142] - 有限售条件股份5980万股占总股本74.94%无限售条件股份2000万股占25.06%[138]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2015年为7.5420元2014年为4.3839元增长72.05%[139]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2015年为601,853,839.49元2014年为262,158,047.74元增长129.58%[139] - 钱晓春持有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24,721,320股限售期至2018年3月24日[140] - 管军持有首发前个人类限售股16,187,621股限售期至2018年3月24日[140]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5,616户[144] - 报告期末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6,609户[144] - 控股股东钱晓春持股比例为30.98%,持股数量24,721,320股[144][147] - 控股股东管军持股比例为20.29%,持股数量16,187,621股[144][147] - 股东管军质押股份数量为5,500,000股[144] - 上海宏景睿银投资管理中心持股比例为6.88%,持股数量5,489,640股且全部质押[144] - 上海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为5.86%,持股数量4,676,360股[144] - 股东钱彬持股比例为4.50%,持股数量3,588,000股[144]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比例为2.50%,持股数量1,995,422股且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4][145] - 钱晓春与管军为夫妻关系,钱彬为其子,构成一致行动人[144][145] - 董事长钱晓春期末持股24,721,320股,期内无变动[153] - 董事兼副总经理管军期末持股16,187,621股,期内无变动[153] - 董事兼副总经理莫宏斌期末持股747,500股,期内无变动[153] - 总经理李军期末持股747,500股,期内无变动[154] - 董事会秘书管瑞卿期末持股448,500股,期内无变动[154] - 财务总监刘绮霞期末持股249,964股,期内无变动[15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持股总数43,227,387股,期内全体零增持零减持[154] - 前总经理钱晓春于2015年4月23日因个人原因辞任总经理职务[155] - 现任董事长钱晓春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自2011年10月起任董事长[156] - 董事管军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自2011年10月起任董事兼副总经理[15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482.63万元[164] - 董事长钱晓春税前报酬73.45万元[164] - 总经理李军税前
强力新材(300429) - 2016 Q1 - 季度财报
2016-04-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8382.05万元,同比增长15.36%[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20.03万元,同比增长3.7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40.55万元,同比增长11.11%[7] - 营业收入为8382.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36%[24] - 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为83,820,509.19元,同比增长15.36%[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00,279.07元,同比增长3.71%[31] - 合并层面营业收入为8382.05万元,同比增长15.4%[72] - 合并净利润为2309.53万元,同比增长3.4%[7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20.03万元,同比增长3.7%[73]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3%至2653.8万元[76] - 净利润同比增长37.1%至441.98万元[77] - 基本每股收益0.2907元/股,同比下降22.29%[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907元,同比下降22.3%[74]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4466.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0.27%[24] - 销售费用为242.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5.96%[24] - 财务费用为-20.8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3.61万元[24] - 合并营业成本为4466.52万元,同比增长20.3%[73]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6.7%至1826.9万元[76]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上升70.5%至51.15万元[77] - 研发投入(管理费用)同比下降15%至340.4万元[77] - 合并财务费用为-20.83万元,同比大幅下降[73]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161.89万元,同比大幅增长99.1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激增99.1%至2161.89万元[8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改善至40.83百万元,较上期的-12.27百万元增长432.7%[8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23.8%,从21.26百万元增至26.33百万元[83]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激增2970.5%,从1.07百万元增至32.81百万元[8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24.4%,从8.42百万元降至6.37百万元[8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85.3%,从17.67百万元降至2.59百万元[8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5.43万元,较上年同期-1601.34万元大幅改善[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50百万元,较上期-2.91百万元扩大398.0%[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70百万元,较上期279.98百万元大幅下降[85] - 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下降8%至488.24万元[80]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为6342.32万元,较年初增加51.12%[21] -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金额为9288.03万元,较年初减少46.84%[2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金额为6300.64万元,较年初增加6300.64万元[22]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870.06万元,较期初增长109.4%[6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375.50万元,较期初下降28.0%[68]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7900.59万元,较期初下降26.9%[6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342.32万元,较期初增长51.1%[82]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8.70百万元,较期初23.25百万元增长109.4%[86]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03亿元,较期初增长4.5%[70] 投资收益和其他收益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及投资收益44.77万元[8] - 投资收益为155.1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31.89%[26] - 政府补助收入89.76万元[8] - 合并投资收益为155.13万元,同比增长3232.8%[73] 营业外支出 - 营业外支出为211.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573.50%[2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273.93百万元[53]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5.1073百万元[53]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76.81百万元[53]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28.04%[5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62.7377百万元[53] - 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81.41%[53]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84.97%[53]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为-7.31百万元[53] - 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93.59%[53]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累计投入进度为100.35%[53]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79,752,334.86元[55] - 公司从光刻胶树脂项目提取铺底流动资金15,000,000元[55] - 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978,251.20元(含利息)[55] - 其中9,977,053.45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5]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817,448.52元[55] - 其中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2,500,000.00元[55] - 公司获准使用不超过1.9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55] 投资活动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6300.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300.64万元[29] - 投资支付的现金达63.01百万元,主要用于投资活动[85] 客户和供应商变动 - 前五大供应商变动两家,新增常州之星汽车公司(购买汽车)和滨海科安化工有限公司(购买原材料)[33] - 前五大客户中第五大客户变更为常州联鸿化工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为第六大客户)[34] - 原2015年第五大客户日立化成系列公司在本报告期降为第六大客户[34] - 第五与第六大客户销售金额接近,客户结构整体稳定[34] 公司战略和经营计划 - 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PCB光刻胶光引发剂和贸易品销售金额同比增加[31] - 公司持续执行2016年经营计划,扩大生产销售规模并加大研发投入[33] - 公司借助上市资金优势推进外延式扩张和转型升级战略[33] - 重大订单、产品服务调整及研发项目进展均不适用报告期[33] 股东减持和股份变动承诺 - 公司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39]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39]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调整后)[39] - 机构投资者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可能减持全部所持股份[39] - 机构投资者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39] 股价稳定措施和承诺 - 公司股价稳定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IPO募集资金净额[4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4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0]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薪酬总和的30%[40]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时每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减去实际增持金额[41][42]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时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41][42]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总股本的2%[4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总股本的2%[42]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且不超过薪酬总和[42]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41]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IPO募集资金净额[42] - 控股股东多次违反增持义务时现金补偿金额累计计算[41][42] - 公司有权扣减未支付补偿的控股股东的分红款项[41][42] - 公司有权扣减未支付补偿的董事及高管的报酬[41][42]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43]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3]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43][44]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和[43][44]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43]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30%减实际增持金额[43][44] - 股价稳定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43][44] - 触发条件达成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股价稳定方案[43][44] - 稳定方案可包括股份回购及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增持[43][44] - 报告期内承诺人未发生违反股价稳定承诺的情况[43][44] 招股书相关承诺和责任 - 公司及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回购全部新股及公开发售股份[45] - 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发行价与违法事实确认前一日收盘价孰高者确定[45] - 控股股东以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作为购回股份义务的履约担保[45]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46]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以现金分红作为赔偿损失的履约担保[46]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以所获薪酬作为赔偿损失的履约担保[46] - 莫宏斌等多名高管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以薪酬作为履约担保[46] - 钱晓春、管军等承诺协助公司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46] - 所有承诺均于2014年03月04日或2014年07月23日作出[45][46] - 报告期内承诺人均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45][46] 利润分配政策和承诺 - 公司股东上海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承诺若违反利润分配政策将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作为违约金[47] - 公司董事钱晓春等承诺若违反利润分配政策将支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47] - 公司监事张海霞等承诺若违反利润分配政策将支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47] - 所有利润分配承诺均于2014年07月23日生效报告期内未发生违反情况[47][48] - 公司201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38,437,085.28元[57] - 公司2015年度提取10%法定公积金3,843,708.53元[57] - 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2.2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17,556,000.00元[57] 同业竞争承诺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承诺避免同业竞争若违反将赔偿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48] - 主要股东上海宏景睿银投资管理中心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将赔偿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48] - 同业竞争承诺涵盖直接或间接投资并购联营合资合作合伙承包租赁经营等任何方式[48] - 若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同业竞争承诺方需通过停止业务注入公司或转让等方式避免[48] - 公司对竞争性业务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48] - 承诺期间实际控制人承诺持续有效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在持股期间持续有效[48] 其他承诺和责任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及赔付连带责任[49] - 股权受让方在承诺服务期限内(至发行人上市满36个月)需保持劳动合同关系且股权不得转让或设定权利限制[49] - 股权受让方若违约需按原受让价格转让股权并返还分红,或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受让股权对应股份价值-原受让价格)×70%)[50] - 违约金计算基准为发行人股票上市交易满36个月前40至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与交易总量的比值[50] - 未按期支付违约金及分红将按每日0.5‰加收罚金[50]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公司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导致的损失赔偿连带责任[50] - 股东承诺承担2011年资本公积转增可能涉及的个人所得税补缴义务及赔付公司损失责任[50] - 截至2014年7月23日股东未因公司整体变更事宜收到税务主管部门通知[50] 财务指标变化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78%,同比下降4.40个百分点[7]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87]
强力新材(300429) - 2015 Q3 - 季度财报(更新)
2015-10-27 07:58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2.446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21.0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6677.5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30.95%[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1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7.06%[6]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00%[27] - 营业外收入458.51万元,同比增长160.00%,主要因政府补贴增加[29]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0万元上年同期为-125万元[28] - 主营业务收入2.446亿元,同比增长21.00%[36] - 归母净利润6677.49万元,同比增长30.95%[36]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3.4%达9722.69万元(7876.74万元)[103] - 净利润同比增长24.1%至2591.36万元(2089.03万元)[104] - 基本每股收益0.33元(去年同期0.35元)[105]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1.0%至2.446亿元[111]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8.3%至7643万元[111] - 净利润同比增长30.8%至6664万元[111]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31.0%至6677万元[112] - 基本每股收益0.91元,同比增长7.1%[113]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1.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29%[28] - 财务费用-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5万元[28] - 营业成本同比上升25.0%达5365.00万元(4293.37万元)[104]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4.9%至267.40万元(172.62万元)[104] - 财务费用实现正收益230.82万元(去年同期支出79.96万元)[104]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3.3%至1.349亿元[111]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7.5%至710万元[111]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2.1%至2812万元[111] - 财务费用由正转负,实现收益319万元[111]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6.227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68.6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为5.821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22.05%[6]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2.19亿元较年初增加323.15%[20] - 应收账款期末金额4,736万元较年初增加64.73%[20] - 在建工程期末金额3,848万元较年初增加42.59%[21] - 无形资产期末金额4,948万元较年初增加46.29%[22] - 资本公积期末金额2.98亿元较年初增加577.18%[26]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19,103,939.27元,较期初51,778,778.50元增长323.2%[95]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47,362,998.78元,较期初28,751,817.20元增长64.7%[95] - 存货期末余额为58,613,750.50元,较期初52,290,300.03元增长12.1%[95]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363,245,361.26元,较期初167,401,488.12元增长117.0%[95]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68,384,386.25元,较期初138,134,361.84元增长21.9%[96]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38,478,656.12元,较期初26,986,442.19元增长42.6%[96]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622,791,477.19元,较期初369,373,611.92元增长68.6%[96]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0元,较期初58,000,000.00元减少100.0%[96]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18,399,845.05元,较期初25,400,245.41元减少27.6%[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582,114,957.65元,较期初262,158,047.74元增长122.1%[98] - 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118.9%至4.81亿元(2.19亿元)[100][101] - 所有者权益同比大幅增长131.8%至4.64亿元(2.00亿元)[101] 现金流量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58.5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22.81%[6] - 税费返还1716.05万元,同比增长151.05%,主要因进出口退税大幅增加[30] - 支付其他经营活动现金2882.53万元,同比增长217.13%,含预付收购诚意金1100万元[30]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6174.78万元,同比增长35.40%,因子公司工程项目投入增加[30] - 吸收投资收到现金3.178亿元,为2015年3月到位募集资金[31] -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5800万元,同比增长245.24%,因全额偿还借款[33] - 分配股利及利息支付2179.96万元,同比增长103.44%,因分红金额增加[34][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2.243亿元,同比增长8.9%[1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585,037.33元,同比下降22.8%[1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448,165.52元,同比扩大34.3%[1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725,837.70元,同比增长899.3%[120]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317,800,000.00元[12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19,103,939.27元,同比增长290.1%[120]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349,081.86元,同比下降340.0%[123] - 母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为80,000,000.00元[123] - 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777,397.70元[123]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25,021,140.65元,同比增长10.8%[11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32,560,032.45元,同比增长20.5%[119] 业务和产品信息 -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分为光刻胶用光引发剂和光刻胶树脂两大系列[47] - 产品按应用领域分类为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及其他用途光引发剂四大类[47] - 下游产品光刻胶主要用于PCB制造、LCD彩色滤光片制造和半导体芯片制作[47] - 终端产品主要为手机、电脑、液晶电视等电子信息产品[47] 研发和技术投入 -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未来几年研发投入将维持较高水平[48] - 公司对核心技术进行专利申请保护,并为技术人才提供良好薪资待遇[48]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9.21%[9] - 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总额比重为68.26%[10] 政府补助和营业外收支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458.1万元人民币[7] - 营业外收入458.51万元,同比增长160.00%,主要因政府补贴增加[29] - 营业外支出188.08万元,同比增长393.23%,主要因捐赠光彩事业促进会156.8万元[29] 股东和股本结构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5,880户[15]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273.93百万元,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7.1939百万元[8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99.7443百万元[84] - 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投资进度为91.29%[85]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投资进度为49.68%[85] - 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投资进度为34.57%[8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86.66%[85]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4.98659407百万元,其中72.3百万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86]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75233486百万元[86] 利润分配和重大事项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2.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748百万元[88] - 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于2015年8月6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10月26日复牌[87] 母公司财务表现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1.8%至3145.93万元(3202.70万元)[107]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48.7%至343.82万元(670.69万元)[108] 承诺和协议 - 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51]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购回其公开发售股份[51] - 公司稳定股价方案包含回购股份措施,单次回购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54]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总股本的2%[5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5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56]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56]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57]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30%减实际增持金额[58] - 控股股东违反承诺时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60] - 特定股东锁定期为上市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60]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锁定期为上市后3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60] - 公司董事及高管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6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1] - 若违反减持承诺,相关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61][62][63][64][65]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1][62][63][64]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62][63]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63][64][65]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64] - 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63][64][65] - 上海宏景睿银等投资机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可能减持100%所持股份[65] - 机构投资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5]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购回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66]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股份购回义务则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7] - 股东承诺若未遵守分红政策将向公司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作为违约金[68] - 公司董事承诺若未遵守分红政策将向公司支付上年度领取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6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境内外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70] - 主要股东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若违反将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71][72][73][74] - 控股股东钱晓春和管军承诺在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包括增持或回购股份[75][76]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75][76]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76]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6] - 承诺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适用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71][72][73][74] - 若因公司业务扩张导致同业竞争,股东需通过停止业务或注入公司等方式避免竞争[72][74] - 公司对股东拟转让的竞争性业务享有优先购买权[71][72][73][74] - 报告期内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71][73][75] - 相关承诺于2014年7月23日及2014年1月29日签署[71][73][7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77]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和[77]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78]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实际增持金额[78]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应缴未缴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和赔付连带责任[79]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公司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导致的损失赔偿[80] - 股东钱晓春及管军已于2014年12月缴纳涉及资本公积转增的个人所得税[80] - 股东承诺若未来需补缴整体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将承担补缴义务[81] - 股东承诺按持股比例承担因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产生的滞纳金及罚款[81] - 公司有权扣减未履行承诺股东的薪酬及现金分红等收入[79][80][81]
强力新材(300429) - 2015 Q3 - 季度财报
2015-10-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2.4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21.00%[6] -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2.4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00%[27]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1.0%至2.446亿元,上期为2.021亿元[111]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8.3%至7643万元,上期为5959万元[111] - 净利润同比增长30.8%至6664万元,上期为5092万元[1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6677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30.9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77.49万元,同比增长30.95%[36]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31.0%至6677万元[112] - 基本每股收益0.91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7.06%[6]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7.1%至0.91元,上期为0.85元[113] - 合并净利润从上年同期2089.03万元增长至2591.36万元,增幅24.0%[104] - 基本每股收益从上年同期0.35元降至0.33元,降幅5.7%[105] - 主营业务收入2.446亿元,同比增长21.00%,主要因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大幅增长[3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1.3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29%[28] - 财务费用为-31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5万元[28] - 合并财务费用从上年同期79.96万元转为-230.82万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增加[104] - 合并财务费用同比转负为-319万元,上期为正125万元[111]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24.3%至1250万元[112] - 营业外支出188.08万元,同比增长393.23%,主要因捐赠光彩事业促进会156.8万元[2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59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22.8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585,037.33元,同比下降22.8%[1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1,448,165.52元,同比扩大34.3%[12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6,725,837.70元,同比增长899.2%[12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67,325,160.77元,同比增长1109.4%[120]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349,081.86元,同比下降340.0%[122]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6,445,363.94元,同比扩大3492.8%[123] - 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5,777,397.70元[123]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24,257,030.19元,同比增长8.9%[11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82.53万元,同比增长217.13%,含预付收购诚意金1100万元[30]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现金6174.78万元,同比增长35.40%,主要因子公司工程项目投入[30] - 吸收投资收到现金3.178亿元,全部为2015年3月到位的募集资金[31] - 偿还债务支付现金580万元,同比增长245.24%,因公司本期偿还所有借款[33] - 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付现金2179.96万元,同比增长103.44%,因分红金额增加[34][35] - 收到的税费返还1716.05万元,同比增长151.05%,主要因进出口退税大幅增加[30] 资产和权益变化 - 总资产6.2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68.6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5.8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22.05%[6]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2.19亿元,较年初大幅增加323.15%[20] - 应收账款期末金额4,736万元,较年初增加64.73%[20] - 在建工程期末金额3,848万元,较年初增加42.59%[21] - 资本公积期末金额2.98亿元,较年初大幅增加577.18%[26]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的369,373,611.92元增长至期末622,791,477.19元,增幅68.6%[95][96] - 货币资金从期初的51,778,778.50元大幅增加至期末219,103,939.27元,增幅323%[95] - 应收账款从期初的28,751,817.20元增至期末47,362,998.78元,增幅64.7%[95] - 存货从期初的52,290,300.03元增至期末58,613,750.50元,增幅12.1%[95] - 短期借款从期初的58,000,000.00元降至期末0元[96] - 股本从期初的59,800,000.00元增至期末79,800,000.00元,增幅33.4%[97] - 资本公积从期初的43,994,717.15元大幅增至期末297,924,717.15元,增幅577%[97] - 公司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从年初2.62亿元增长至5.82亿元,增幅122.1%[98] - 合并货币资金从年初3391.93万元增长至1.28亿元,增幅277.0%[99] - 合并应收账款从年初1612.83万元增至2230.99万元,增幅38.3%[99] - 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从年初3013.62万元增至1.10亿元,增幅265.5%[99][100]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从年初8440.66万元降至7424.26万元,降幅12.0%[10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19,103,939.27元,同比增长290.2%[120] 业务和产品构成 -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刻胶专用化学品,分为光刻胶用光引发剂和光刻胶树脂两大系列[47] - 产品按应用领域分为印制电路板(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液晶显示器(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及其他用途光引发剂四大类[47] - 下游产品光刻胶主要用于PCB生产制造、LCD彩色滤光片制造、半导体芯片及器件制作[47] - 终端产品主要为手机、电脑、液晶电视等电子信息产品[47]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9.21%[9] - 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总额比重为68.26%[10] 盈利能力和收益质量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4.17%,较上年同期下降8.83%[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58万元人民币[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0万元,上年同期为-125万元[28] -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458.51万元,同比增长160.00%,主要因政府补贴增加[29]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60.0%至459万元[112]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93亿元[84]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19.39万元[84]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7443亿元[84] - 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投资进度为91.29%[85]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投资进度为49.68%[85] - 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投资进度为34.57%[8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86.66%[85] - 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涉及金额人民币1.7393亿元[85] - 变更后8000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子公司[85] - 变更后9393万元以借款方式投入子公司[85]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752,334.86元人民币[86]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4,986,594.07元,其中72,300,000.00元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8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5,880户[15] - 第一大股东钱晓春持股比例30.98%,持股数量24,721,320股[15]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以现金分红作为赔偿履约担保[59] - 董事、监事及高管以薪酬作为赔偿履约担保[59] -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股票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60] - 机构投资者股票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股份[6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61]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1] - 若违反承诺减持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6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62] - 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62] - 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64] - 减持价格均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64] - 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63] - 报告期内承诺人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61][62][63][64] - 上海宏景睿银及上海赢投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可达所持股份的100%[65]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65] - 公司股东承诺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预案投赞成票[67] - 主要股东上海宏景睿银及上海赢投投资承诺不从事竞争性业务[71] - 主要股东钱彬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73] - 承诺期间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71][73] - 所有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承诺期间持续有效[70][71][73] - 股东钱晓春及管军已于2014年缴纳资本公积转增涉及的个人所得税[80]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51]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购回其公开发售股份[51] - 公司稳定股价方案中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总股本2%[54]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55]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5]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少于其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56]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总和[56]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500万元减实际增持金额[57]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30%减实际增持金额[58]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76]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76]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77]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薪酬总和[77]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减去实际增持金额[78]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78]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将购回全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66] - 若未履行股份购回义务,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67] - 若股东未遵守分红承诺,需向公司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68] - 若董事未遵守分红承诺,需向公司支付上年度领取薪酬的30%[69]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承诺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6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70]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在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方案[75]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股价持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75] - 稳定股价方案包括股份回购及董事、高管增持股份等措施[75] - 违反承诺将导致赔偿公司直接和间接损失[70][71][73] - 公司对竞争性业务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70][71][73] - 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公司及子公司应缴未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及赔付连带责任[79] - 控股股东承诺承担公司2011年不规范使用票据行为导致的全部损失赔偿[80] 研发和技术 - 公司是以技术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将持续处于较高水平[48] - 公司对核心技术进行专利申请保护,并为技术人才提供良好薪资待遇和工作环境[48] - 技术人才流失可能导致新产品开发受阻和核心技术失密风险[48] 利润分配 -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现2.6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0,748,000.00元[88] 母公司财务表现 - 母公司营业收入从上年同期3202.70万元降至3145.93万元,降幅1.8%[107]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9%至8291万元[115]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下降33.8%至1058万元[115]
强力新材(300429) - 2015 Q2 - 季度财报
2015-08-1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9.45%至1.47亿元[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5.73%至4080.12万元[17]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1.4738亿元,同比增长19.45%[30] - 营业利润为4594.46万元,同比增长29.26%[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80.12万元,同比增长35.73%[30] - 营业收入从去年同期1.23亿元增长至1.47亿元,增幅19.4%[156] - 净利润从去年同期3002.69万元增长至4072.26万元,增幅35.6%[15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845元/股,同比增长16.90%[17] - 基本每股收益从去年同期0.50元增长至0.5845元,增幅16.9%[157] - 2015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0.5845元,较2014年全年1.1369元下降48.6%[13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为-88.49万元,同比下降293.10%,主要因美元汇率上升及资金筹划优化[32] - 研发投入为963.25万元,占营业收入6.54%[30] - 研发投入(管理费用)从去年同期1496.49万元增长至1865.57万元,增幅24.7%[156] - 原材料占生产成本比重为70.27%[24] - 支付给职工现金2273.37万元,同比增长21.1%[163] - 财务费用为-82.92万元,主要由于利息收入增加[159] 各条业务线表现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占比升至34.28%,毛利率达79.66%[34][36][38]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同比下降4.13%,毛利率降至41.45%[35][38] - 化工原料贸易收入同比增长40.84%,毛利率基本持平为16.20%[35][38]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及其他用途光引发剂四大类[50] 各地区表现 - 公司出口产品出口退税率主要为9%和13%[50] - 公司出口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50]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1.34%至1395.58万元[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395.58万元,同比下降41.34%,因存货储备增加[32][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9733亿元,因公司3月上市成功资金大幅增加[33] - 合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395.58万元,同比下降41.3%[16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3733.55万元,主要用于购建长期资产[1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3.178亿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164]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出8357.28万元,主要因支付其他经营现金8160万元[167]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大幅增加至8444.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51.5万元增长5472%[1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3.178亿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168]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现金444.2万元,较上年同期156.9万元增长183%[16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2075万元[168][170]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较上年度末增长62.24%至5.99亿元[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较上年度末增长112.14%至5.56亿元[1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267亿元,较期初增长338%[14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3200万元,较期初增长11%[146] - 存货期末余额为6503万元,较期初增长24%[146]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4733万元,较期初增长75%[146] - 短期借款期末清零,较期初减少5800万元[147] - 股本期末余额为7980万元,较期初增长33%[148] - 公司总资产从期初3.69亿元增长至期末5.99亿元,增幅62.3%[1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期初2.62亿元增长至期末5.56亿元,增幅112.2%[149] - 货币资金从期初3391.93万元增长至期末1.22亿元,增幅260.5%[151] - 长期股权投资从期初3013.62万元增长至1.10亿元,增幅265.5%[152] - 应收账款从期初1612.83万元下降至1436.17万元,降幅10.9%[15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至2.267亿元,较期初增长338%[16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达1.223亿元,较期初3392万元增长260%[168] - 股本增加2000万元至7980万元,增幅33.4%[170][171] - 资本公积增加2.539亿元至2.979亿元,增幅477%[170][171] - 未分配利润增加2005万元至1.667亿元,增幅13.7%[170][1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2.939亿元至5.568亿元,增幅111.7%[170][171]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61.57%[23] - 2015年1-6月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为61.57%[47] - 客户集中度高符合行业特点且合作关系长期稳定[47]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2.7393亿元,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9215.3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5255亿元[53] - 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投资进度为76.43%[55]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投资进度为38.56%[55] - 新材料中试基地项目投资进度为23.57%[5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为61.64%[55] - 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 8000万元以增资方式投入强力先端 9393万元以借款方式投入强力先端[56]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975.23万元[56]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2亿元 其中3952.63万元为活期存款 825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6] 非募集资金投资 -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5亿元 报告期投入137.56万元 累计投入1647.08万元[60] - 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为0% 累计实现收益0元[60] 行业背景与竞争格局 - 2013年中国光成像阻焊油墨产量2.3万吨占全球总量62.2%[42] - 2013年全球彩色光刻胶市场规模46.75亿元对应销量1.4万吨[44] - 2013年全球黑色光刻胶市场规模11.48亿元对应销量3300吨[44] - 2014-2018年彩色/黑色光刻胶销量年增长率预计为4-6%[44] - PCB产业产值占电子组件产业总产值四分之一以上[42] - 公司是国内少数通过国外厂商认证的PCB光刻胶专用化学品供应商[43] - 光刻胶专用化学品行业具有高认证壁垒和高集中度特点[41] - 公司产品覆盖PCB/LCD/半导体三大光刻胶专用化学品细分领域[41] 公司治理与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强力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9]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总数从5980万股增至7980万股[129][130][131]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保持5980万股,但持股比例从100%降至74.94%[129] - 无限售条件股份新增2000万股,占总股份比例25.06%[129] - 境内法人持股数量1016万股,持股比例从16.99%降至12.74%[129]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4963.4万股,持股比例从83.01%降至62.2%[129]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6106人[133] - 前两大股东钱晓春和管军分别持股2472.132万股(30.98%)和1618.7621万股(20.29%),为夫妻关系[133][134] - 董事长钱晓春持有公司股份2472万股,占总股本31%[139] - 公司董事及高管合计持股4323万股,占总股本54%[139] - 总经理职务于2015年4月23日由钱晓春变更为李军[141] 重大承诺与协议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首次公开发行新股[93] - 控股股东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购回其公开发售的股份[93]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95] - 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净额[9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6]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6]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500万元[97]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金额不应少于上年薪酬总和的30%[9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总金额不超过上年薪酬总和[9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其现金补偿金额最高可达应付报酬的30%[100]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若未履行赔偿义务,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01] - 控股股东及特定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101][102] - 特定投资机构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102]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2][103]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2][103] - 钱晓春、管军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3] - 若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3]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且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105]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4] - 钱彬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06] - 上海宏景睿银和上海赢投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07] - 所有承诺人若违反减持承诺则减持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04][105][106][107] - 钱晓春和管军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将购回其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108] - 未履行股份回购义务时承诺人将丧失股份转让权并以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109] - 未遵守利润分配承诺时承诺人需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作为违约金[110] - 董事未遵守利润分配承诺时需支付上年度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111]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违反同业竞争条款需赔偿公司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112] - 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时公司有权扣减其薪酬及现金分红等收入[113] - 主要股东若违反同业竞争承诺需赔偿损失且公司可扣减其现金分红[114] - 主要股东钱彬承诺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115] - 公司实际控制人钱晓春、管军承诺若因历史社保公积金问题被追缴或处罚将承担全部责任[120] - 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17]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且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18]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且不超过薪酬总和[119] - 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按500万元减去实际增持金额支付现金补偿[119]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按上年度薪酬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支付补偿[120] - 控股股东钱晓春承诺全额现金赔偿2011年不规范票据行为导致的损失[121] - 股东钱晓春、管军已于2014年12月缴纳资本公积转增涉及的个人所得税[122] - 全体股东承诺承担公司股份制变更可能产生的个人所得税补缴义务[123] - 钱晓春、管军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陈述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23] - 赔偿承诺以现金分红及所持股份转让限制作为履约担保[12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期内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7980万股为基数 每10股派现2.6元 共计分配利润2074.8万元[66] 母公司财务表现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5144.8万元,同比下降5.1%[159] - 母公司净利润为714.58万元,同比下降22.9%[159]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自2015年8月6日起停牌[126] - 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181]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125][144] - 报告期末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126]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58]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金融企业股权[6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6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63] - 公司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0万元[84]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强力先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85]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000万元[85] - 公司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0.00%[85] - 公司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投入资金约2,000万元[89] - 公司获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资助1,000万元(拨款800万元+贷款贴息200万元)[90] - 子公司强力先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金额1,711.8万元[90] - 子公司强力先端安装工程合同金额638万元(暂估价)[91] - 子公司强力先端厂区二期工程合同金额200万元(暂估价)[91] - 子公司强力先端8甲类车间安装合同金额250万元(暂估价)[9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金额为417.22万元[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73%,同比下降4.44个百分点[17]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9691元,较2014年4.3839元增长59%[132] - 收到的税费返还950.37万元,同比增长111.6%[163] - 公司已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8] - 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主要包括苯偶酰、邻氯苯甲醛、BB酸、醋酸铵等[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