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总收入为1.79亿元,同比增长21.66%[16][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601万元,同比增长37.27%[16][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478万元,同比增长23.13%[1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89%,同比下降0.84个百分点[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05万元,同比增长195.32%[1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144元/股,同比增长176.86%[16] - 总资产为10.4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9.65%[16] - 研发投入为1085.3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6.05%[28]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408.2万元[18] - 财务费用为-166.62万元,同比大幅增长88.30%[30] - 所得税费用1030.63万元,同比增长30.30%[31] - 研发投入1085.35万元,同比增长12.68%[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105.26万元,同比增长195.32%[31]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1.7%至1.79亿元[131] - 净利润同比增长37.0%至5580万元[133]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20.7%至0.70元[134]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20.3%至9767万元[131]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221.6%至1409万元[131]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4.2%至5873万元[135] - 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45.8%至1757万元[135]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同比增长29.9%至1.82亿元[138] - 流动负债合计同比增长2498.0%至3.01亿元[129] - 负债合计同比增长1412.3%至3.24亿元[1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95.3%至4105.26万元[13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1.73亿元,较上年同期3.18亿元下降45.6%[14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增长至1.84亿元,较期初增长238.8%[140]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4542.80万元,上年同期为-8357.28万元[142][143] - 支付职工现金同比增长29.6%至2946.04万元[139] - 税费返还收入763.25万元,较上年同期950.37万元下降19.7%[139] - 购建长期资产支付4308.56万元,同比增长15.4%[139] - 汇率变动对现金影响130.99万元,同比增长27.4%[140] - 公司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55,801,797.49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部分为56,009,578.81元[145] - 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为208,581,352.38元,期末增至247,034,931.19元,增长18.4%[145][147] -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由期初714,446.54元减少至506,665.22元,下降29.1%[145][147]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期末余额为491,653,337.37元,较期初增加11,426.11元[151][153]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17,567,426.11元[151] - 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38,437,085.28元[15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5712.49万元,同比增长17.14%[36] - PCB光刻胶树脂销售收入2254.57万元,同比增长24.23%[36]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6570.53万元,同比增长30.06%[36] - 半导体光刻胶光引发剂销售收入同比增长91.61%[32] - 化工原料贸易收入2149.34万元,同比微增0.21%[36] - LCD光刻胶光引发剂毛利率75.69%,同比下降3.97个百分点[36] 募集资金使用与项目投资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65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43.30亿元的84.3%[44] - 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投资总额7,681万元,累计投入7,697.91万元,进度100.22%,实现效益44.84万元[45]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投资总额6,212万元,累计投入5,278.43万元,进度84.97%,报告期亏损65.7万元[45] - 新材料研发基地项目投资总额3,500万元,累计投入3,544.26万元,进度101.26%[45] -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运营资金项目投资总额10,000万元,累计投入10,034.9万元,进度100.35%[45] - 收购绍兴佳英感光和绍兴佳凯电子材料100%股权项目投资总额15,300万元,累计投入9,945万元,进度65%[47]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总投资42,693万元,累计投入36,500.56万元,累计实现效益-20.86万元[47] - 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因试生产阶段材料损耗高及产量少导致亏损[47] - 年产620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变更为235吨,投资总额调整为9,440万元(募集资金7,681万元)[47] - PCB光刻胶光引发剂产能从540吨下调至140吨,LCD光刻胶光引发剂增加15吨产能[47] - 2015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变更:8,000万元增资子公司(3,0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9,393万元借款方式投入[47]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752,334.86元人民币[48] - 公司从年产4760吨光刻胶树脂项目提取铺底流动资金1,500万元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1,109.85万元[48] - 公司节余募集资金9,978,251.65元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8] -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9,794,274.8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48] - 公司使用不超过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48] - 变更后年产235吨光刻胶专用化学品项目募集资金投入总额7,681万元[50] - 变更后项目实际累计投入金额7,697.91万元,投资进度达100.22%[50] - 变更后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44.84万元[50] - 新建年产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项目计划投资总额2.5亿元,累计实际投入1,853.50万元,项目进度7.41%[53] - 新建年产3070吨次世代平板显示器项目本报告期投入99.74万元[53] 资产与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84亿元,较期初增长338.7%[122]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042.55万元,较期初增长49.1%[122] - 存货期末余额为1.07亿元,较期初增长44.8%[123]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4.27亿元,较期初增长18.2%[123]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2.47亿元,较期初增长39.9%[123] - 商誉期末新增1.81亿元[123]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0.46亿元,较期初增长59.7%[123] -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为5661.33万元,较期初增长78.4%[124] -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为2.96亿元,较期初大幅增长[124]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47亿元,较期初增长18.4%[12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大幅增至10.34亿元,主要由于投资支付9.22亿元及收购子公司支付6915.87万元[139]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8.77亿元,主要来自收回投资8.74亿元[143] - 公司本期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40,814,083.52元[147] - 公司资本公积保持稳定,期初与期末均为297,924,717.15元[145][147] - 公司盈余公积保持稳定,期初与期末均为15,547,769.96元[145][147] - 公司股本保持稳定,期初与期末均为79,800,000.00元[145][147] 利润分配与股东权益 - 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2963224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21股[4] - 公司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755.6万元,以总股本798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2.2元(含税)[60] - 公司2016年半年度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1股,转增股本基数为8296.3224万股[62][64] - 公司2016年半年度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比例为0%[63] - 公司本期对所有者分配利润17,556,000.00元[147] - 上期对所有者分配利润20,748,000.00元[155] - 上期提取盈余公积3,843,708.53元[155] 收购与投资活动 - 公司收购绍兴佳凯电子材料及绍兴佳英感光材料公司交易价格为2.55亿元(25500万元)[67] - 被收购资产对公司报告期净利润贡献率为0%[67] - 收购完成后公司产业链向上游延伸,预计增强研发能力及产品线[67][70] - 重大资产重组于2016年6月完成资产过户,标的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70] - 公司收购绍兴佳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绍兴佳英感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1.01%股权[100] - 公司合资设立常州强力昱镭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投资总额人民币6600万元,公司持股比例34.55%[101] 公司治理与股东信息 - 公司控股子公司强力光电持股比例为63%[8] -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和管军合计持股40,908,941股,占报告期末总股本51.26%[102] - 管军直接持股16,187,621股,占总股本20.29%,累计质押5,500,000股,占总股本6.89%[102] -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金额1856万元,认购股份181,900股,占总股本0.2279%[102]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10,166,000股至49,634,000股,占比从74.94%降至62.20%[106]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10,166,000股至30,166,000股,占比从25.06%升至37.80%[106] - 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0,166,000股,占总股本12.74%[106] - 股份总数保持不变,为79,800,000股[106]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5,032户[110] - 控股股东钱晓春持股比例为30.98%,持股数量为24,721,320股[110] - 股东管军持股比例为20.29%,持股数量为16,187,621股,其中5,5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10] - 股东钱彬持股比例为4.50%,持股数量为3,588,000股[110] - 新余赢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期初限售股数为4,676,360股,本期全部解除限售,期末限售股数为0[108] - 上海宏景睿银投资管理中心期初限售股数为5,489,640股,本期全部解除限售,期末限售股数为0[108]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末合计持股43,227,387股,报告期内无变动[11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13]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滕建华持有1,477,160股人民币普通股[11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持有1,199,836股人民币普通股[111] 承诺与担保事项 - 公司对子公司常州春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6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类型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为2年[82] - 报告期内公司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6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额也为600万元人民币[82] - 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6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也为600万元人民币[82] - 报告期内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计为6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额总计为600万元人民币[82] - 报告期末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计为600万元人民币,实际担保余额总计为600万元人民币[82]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94%[82]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82] -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82]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为0元人民币[82]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83]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8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88] - 公司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88]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8] - 控股股东钱晓春及管军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88] - 股东若违反减持承诺需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公司董事会[87][88]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8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87] - 股东违反承诺需支付违约金计算公式为(公开发行前股票价值-原受让价格)×70%[87] - 违约金若未按期支付公司有权按每日0.5‰加收罚金[87] - 股东钱彬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89] - 上海宏景睿银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可能减持所持全部股票的100%[89] - 新余赢投投资因违反承诺于2016年4月6日收到深交所监管函[89] - 股价稳定方案中公司单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0] - 公司单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9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90]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90]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薪酬总和的30%[90] - 董事及高管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薪酬总和[90] - 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90] - 控股股东违反增持承诺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减去实际增持金额[9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增持承诺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9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人民币500万元[91] - 控股股东单次增持股份数量上限为公司总股本的2%[91]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金额下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的30%[9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增持金额上限为上年度薪酬总和[92] - 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91][92] - 触发条件后需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增持方案[91][92] - 现金补偿未支付时公司有权扣减对应分红或报酬[91][92] - 报告期内承诺人未发生违反股价稳定承诺的情况[91][92]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93] - 控股股东钱晓春、管军承诺购回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93] - 回购价格按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股票收盘价孰高者确定[93] - 控股股东以现金分红作为履约担保未履行则股份不得转让[93] - 公司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因虚假陈述导致的证券交易损失[9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所获薪酬作为赔偿承诺的履约担保[94] - 控股股东及投资机构承诺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94] - 未履行分红承诺需支付最近一次现金分红的30%作为违约金[94] - 董事承诺协助公司执行分红回报规划并投赞成票[94] - 报告期内所有承诺人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93][94] - 董事及监事承诺若违反利润分配政策将支付上一年度薪酬的30%作为违约金[95] - 实际控制人钱晓春及管军承诺避免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95] - 主要股东钱彬承诺在持股5%以上期间不从事竞争性业务[96] - 机构股东上海宏景睿银及新余赢投投资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并遵守分红约束条款[96] - 所有承诺人报告期内均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95][96] - 利润分配承诺于2014年7月23日生效并持续有效[95] - 同业竞争承诺包含业务注入及优先购买权等解决方案[95][96] - 违反承诺可能导致公司扣减相关人员的薪酬及现金分红收入[95][96] - 承诺范围涵盖中国境内外的直接与间接业务活动
强力新材(300429) - 2016 Q2 - 季度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