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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30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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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济医药(300404)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舆情管理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4]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6][7] - 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10] 信息采集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10] - 采集范围包括公司官网、公众号等[11] 处理原则及方式 - 处理原则含快速反应、协调宣传等[13]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处置[14] - 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部署控制传播[14][15] 制度生效及责任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受处分[17]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1]
博济医药(30040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以上非上市公司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委员任职期限与董事一致,期满可连选连任[8]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2][3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成员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13][14][32] - 正常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提前两天口头通知[3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1]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提意见并监督整改[17][18] - 督导内审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7]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出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27] - 对年度财务报表表决,提交决议和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报告[27] 内审部工作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23] - 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4] 其他 - 公司董事发现财报问题,董事会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8] - 年度报告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19] - 公司据内审部报告等出具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33][34] - 委员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不计其情况下审议决议[36][38]
博济医药(300404)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的有效性,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 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并参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检查和评 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 支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四条 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有关 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生产经营特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 ...
博济医药(30040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和认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的诚信度,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 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指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 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 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向投资者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 情况 ...
博济医药(300404)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治理结构,规 范公司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 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
博济医药(300404)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确保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 务负责人。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副 总经理的设置人数及其分管职能由董事会决定。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 牟取不正当利益。 1 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挪用公司资金; (二)不得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不得利用职权贿赂或者收受其他非法收入; (四)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 ...
博济医药(30040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童 程 | 录 | 目 |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 3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 第三章 股 份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5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7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8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2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博济医药(300404)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八月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 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内部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持有其超过 50%的股份,或者 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 控制的公司或其他主体。 第四条 本办法旨在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 公司的治理、资源、资产、投资等运营进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整体运作 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第五条 子公司应遵循本办法规定,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 参照本办法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办法,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六条 经公司提名被选举为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办法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子公司做 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
博济医药(300404)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二〇二五年八月 1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行为规范。 第二条 本行为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 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 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三条 本行为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 ...
博济医药(30040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3:07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并由公司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公司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再单独选聘年度财务会计 报告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博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 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