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30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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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之星· 2025-09-04 11:14
核心观点 - 公司推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旨在通过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工具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 实现股东利益与公司长期发展的结合 [1][10] - 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1200万股 占公司股本总额3.25% 其中首次授予960万股(80%) 预留240万股(20%) 授予价格为9.6元/股 [2][21] - 激励对象共计216人 涵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排除独立董事、监事及大股东亲属 并设置严格的公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机制 [3][13][22] 激励计划结构 - 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 有效期最长60个月 归属安排分三期进行 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比例为40%、30%、30% [2][3][17] - 预留部分根据授予年度差异 设置不同归属比例:若2025年授予则按40%、30%、30%归属 若2026年授予则按50%、50%归属 [4][5][18] 业绩考核要求 - 公司层面考核指标为2025-2027年净利润目标:2025年不低于3亿元 2025-2026年累计不低于7亿元 2025-2027年累计不低于12亿元 [23][24] - 实际归属系数与业绩达成率挂钩:达成率≥100%时系数为1 <80%时为0 同时个人绩效考核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全额归属 [24][25] 管理机构与调整机制 - 股东大会为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督审核 激励对象名单需经公示程序 [10][11][15] - 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 将对股票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方法在计划中明确约定 [26][27] 会计处理与费用影响 - 股份支付费用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测算 计入经常性损益 预计对2025-2028年净利润产生摊销影响 具体数据以实际授予日测算为准 [30][31]
艾比森:拟向激励对象21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04 10:53
股权激励计划 - 公司向216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作为股票来源 [1]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万股 约占公司股本总额3.25% [1]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6元/股 [1]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 [1] 业务构成 - 2024年1至12月营业收入100%来自LED行业 [1] 市值情况 - 公司当前市值为55亿元 [1]
艾比森(30038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5-09-04 10:46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25%[6][29] - 首次授予9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60%,占拟授予总额80%[6][29] - 预留部分2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5%,占拟授予总额20%[6][29]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16人[7][23] - 董事、总经理丁崇彬获授21万股,占授予总数1.75%,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06%[30] - 核心管理人员等206人共获授849万股,占授予总数70.75%,占公告日股本总额2.30%[30] 授予价格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9.6元/股[7][41] - 授予价格不低于公告前1个交易日均价50%(7.55元/股)和前20个交易日均价50%(7.60元/股)中的较高者[42] - 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43]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分三期归属,比例为40%、30%、30%[8][36] - 2025年授予预留部分分三期归属,比例为40%、30%、30%[8][37] - 2026年授予预留部分分两期归属,比例为50%、50%[8][37] 业绩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46]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净利润目标不低于3亿元,归属比例40%[47]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5 - 2026年累计净利润目标不低于7亿元,归属比例30%[47] - 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2025 - 2027年累计净利润目标不低于12亿元,归属比例30%[47]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96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为5688.95万元[60] - 2025年预计摊销费用为1212.45万元,2026年为2910.46万元,2027年为1169.43万元,2028年为396.61万元[60] 其他规定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33]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授予权益,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9][34] - 激励对象参与资金需自筹且来源合法合规[65]
艾比森(30038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5-09-04 10:46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25%[6] - 首次授予96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60%,占拟授予总额80%[6] - 预留部分2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65%,占拟授予总额20%[6] 授予价格与对象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9.6元/股[7] -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16人[7] 有效期与归属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8]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归属,比例为40%、30%、30%[8] - 若2025年授予预留部分,分三期归属,比例为40%、30%、30%[8] - 若2026年授予预留部分,分两期归属,比例为50%、50%[8] 授予时间要求 - 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0日内授予权益,预留部分在12个月内授出[9] 业绩考核目标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2025年净利润目标不低于3亿元,归属比例40%[4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2025 - 2026年累计净利润目标不低于7亿元,归属比例30%[48]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2025 - 2027年累计净利润目标不低于12亿元,归属比例30%[48] - 若预留部分2025年度授予,业绩考核要求同首次授予;若2026年度授予,第一个归属期2025 - 2026年累计净利润目标不低于7亿元,归属比例50%[49] - 若预留部分2026年度授予,第二个归属期2025 - 2027年累计净利润目标不低于12亿元,归属比例50%[49] 归属系数与考核系数 - 公司业绩达成率X≥100%,归属系数N为1;80%≤X<100%,N为X;X<80%,N为0[49] - 个人年度结果产出分数Y≥60,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为1;Y<60,系数为0[50] 费用摊销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60万股,预计摊销总费用为5688.95万元,2025 - 2028年分别摊销1212.45万元、2910.46万元、1169.43万元、396.61万元[61] 实施与变更终止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达到授予条件时,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64] - 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激励计划终止实施,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66] - 预留部分的授予对象应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预留权益失效[66]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变更,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拟变更,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不得导致提前归属或降低授予价格(特定情况除外)[69]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之前拟终止,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拟终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9] 特殊情况处理 - 若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78] - 若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78]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77] - 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有虚假记载等导致不符合授予或归属条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已归属的激励对象应返还既得利益[77]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变更,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纳入归属条件[80]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做变更,由继承人代为持有,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纳入归属条件[80] - 激励对象因其它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身故,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80][82]
艾比森(30038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5-09-04 10:46
财务审计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1] 利润分配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情形[1] 股权激励人员 - 激励对象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人员及外籍员工[1] 股权激励数量 - 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20%[1] - 单一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公司股本总额的1%[1] - 激励对象预留权益比例未超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1] 股权激励有效期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授予日起计算未超过10年[2] 股权激励拟定 - 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2] 股权激励事项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完整[2] 绩效考核指标 - 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23] 对照公司选取 - 以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指标作对照依据时,选取对照公司不少于3家[25] 限制性股票归属 - 限制性股票(二类)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30] - 限制性股票(二类)每个归属期时限不少于12个月[31] - 限制性股票(二类)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32] 实行条件 - 公司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的条件[4] 财务资助 -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 利益与法规 - 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4] 表决回避 - 董事会表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0] - 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时,关联股东拟回避表决[41]
艾比森(30038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025-09-04 10:46
股权激励 - 全部有效股权激励计划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股本总额20.00%[2]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00%[2] 人员获授情况 - 丁崇彬获授21万股,占授予总数1.75%,占股本0.06%[3] - 赵阳和赵凯各获授18万股,各占1.50%,各占股本0.05%[3] - 206名人员共获授849万股,占授予总数70.75%,占股本2.30%[3]
艾比森(300389)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9-04 10:46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为第二类,激励对象共216人,不包括独董等[12][15] - 独立财务顾问为国泰海通证券,报告基于六项假设[5][11] - 激励计划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修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2][65] 股票授予情况 - 拟授予1200万股,占股本3.25%,首次960万股,预留240万股[19] - 首次授予价格9.60元/股,不低于规定均价50%中较高者[24][25] - 首次授予须60日内完成,预留部分12个月内授出[28] 归属安排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40%、30%、30%[30] - 若预留2025年授予,归属安排同首次;2026年授予分两期,比例均50%[30][31] 授予和归属条件 - 公司需财报和内控审计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34][36] - 激励对象需近12个月未被认定不适当人选等[35][36] 考核要求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37] - 首次授予各归属期有不同净利润要求[38] 其他要点 - 激励对象资金自筹,公司不为其提供财务资助[56] - 激励计划对财务和经营成果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63]
艾比森(300389) -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04 10:46
公司概况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31127582R,2001年8月23日成立,2014年8月1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389[11] - 由深圳市艾比森实业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11] - 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雪岗路2018号天安云谷产业园一期3栋A座18、19、20层,法定代表人为丁彦辉[11] - 经营范围包括兴办实业、LED电子显示屏研发销售等,经营期限永久存续[11] 激励计划 - 2025年9月4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15]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16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相关人员[21]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0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3.25%[25] - 首次授予96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60%,占拟授予总额80%[25] - 预留部分24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0.65%,占拟授予总额20%[25] - 丁崇彬获授21万股,占授予总数1.75%,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06%[26] - 赵阳、赵凯各获授18万股,占授予总数1.50%,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05%[26] - 罗艳君获授15万股,占授予总数1.25%,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04%[26] - 张玲容获授12万股,占授予总数1.00%,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03%[26] - 刘金钵等4人各获授6万股,占授予总数0.50%,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02%[26] - Emily Chan获授3万股,占授予总数0.25%,占公告日股本总额0.01%[26] 程序安排 - 2025年9月4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并同意实施激励计划,关联委员赵阳回避表决[33] - 2025年9月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4] - 2025年9月4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认为符合规定[34] - 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5] - 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5] - 股东大会表决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单独统计并披露特定股东投票情况[3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60日内授予并公告,预留部分12个月内明确授予对象[36] 合规情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4]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不存在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14] - 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未出现可能导致终止的情形[13] - 激励对象确定符合规定,实施激励计划已履行法定程序,尚需完成后续程序[44] - 信息披露安排符合规定,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4] - 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和违反法律法规情形[44] - 董事会审议时激励对象董事或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44] - 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44]
艾比森(300389)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2025-09-04 10:46
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 - 首次授予分三个归属期,比例40%、30%、30%[6] - 2025年预留部分归属安排同首次,2026年为50%、50%[6] 业绩目标 - 首次授予2025年净利润不低于3亿,25 - 26年累计不低于7亿,25 - 27年累计不低于12亿[7] - 2025年预留部分考核同首次,2026年25 - 26年累计不低于7亿,25 - 27年累计不低于12亿[8] 考核规则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每年考核一次[6] - 业绩达成率X≥100%归属系数为1,80%≤X<100%为X,X<80%为0[8] - 个人年度结果产出分数Y≥60,个人绩效考核系数为1[9] - 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数量=计划归属数量×M×N×个人绩效考核系数[10] - 考核结果保存期限为激励计划结束后三年[14]
艾比森(300389)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04 10:45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均通过续聘议案[7] 审计机构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有合伙人196人,注册会计师1549人[2] - 2024年度收入总额251,025.8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2] - 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2]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2] - 近三年受监管措施多次,73名从业人员受处罚[3][4] 审计费用 - 2025年审计费用合计120万元,年报审计费100万元增17.65%[5][6] - 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较上期增长33.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