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比森(300389)
搜索文档
艾比森(30038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2025-11-28 12:56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选举独立董事时审查候选人任职资格并形成意见[8] 选聘程序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经多环节并报董事会[9]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3日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1] - 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有关文件保存期限为10年[12] - 条例生效及解释修订相关规定[14][15]
艾比森(30038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2025-11-28 12:5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职权; 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 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 本条例。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1 ...
艾比森(3003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12:5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 督,加强董事会的决策功能和对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及披露工作的监控,确保董事 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事前、事后审核的独立性,保护全 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四条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由审计委员会、财务负责人与负 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给审 计委员会初步审核,审计委员会应出具书面 ...
艾比森(30038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2:5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增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的透明度,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 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保护股东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现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须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或参加董事 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 (二)具有从事经济、管理、股权和证券事务等工作经验;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计算机 ...
艾比森(300389)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5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工作,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有效 控制经营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总体战略规划、产业结构调整 或业务发展需要而依法设立的由公司投资或依照协议由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 份的公司; (三)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持有其股份低于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业; (四)公司与其他单位或自然人 ...
艾比森(30038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12:5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 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职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年度报告 的要求。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 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规范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
艾比森(30038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2025-11-28 12:5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 营风险,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独立 性、有效性,保护全体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委员会,并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财务 监督和核查工作,并指导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下同)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 专业人士 ...
艾比森(30038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56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 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总监、财务会计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 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 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 ...
艾比森(30038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8 12:5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信息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当 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 (四)公司派驻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各部门及其他对公司重大信息可能知情的人士。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 ...
艾比森(30038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28 12:5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前述人员应按照 《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对公司经营活动实行有效管理和全面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1 第一节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