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30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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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中股份(300371) - 汇中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5-22 11:48
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下需审计[9]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报告内容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十项内容[11]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七项内容[11] 业绩相关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2]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有传闻且交易异常波动,应及时披露财务数据[12] - 定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13] 股份及公司变更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16]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8] 信息披露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办理信息对外公布事宜[23] -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督促执行信息披露制度,财务部配合披露工作[25]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义务 - 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 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出现相关情况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 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对公司进行重大重组等情况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5]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应告知并配合披露[25] - 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等应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28] 信息报告与审核 - 公司董事、高管等知晓重大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30] - 对外发布信息需经部门负责人核对、相关人员审核后披露[33] - 定期报告由高管编制草案,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后披露[33][34]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并组织披露[34] - 向证券监管部门报送的报告由指定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报送[34] 信息披露流程 - 未公开信息发生时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34] - 第三方公告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立即披露相关信息[36] - 对外宣传文件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方可发布[36]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并签署保密协议[38] 责任划分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对临时报告负责,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财报负责[42][43]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一个月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45]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相关信息[45] - 特定对象现场参观等实行预约制度,应避免其获取未公开信息[46] - 投资者关系活动前需签署承诺书,否则取消活动[46]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错误要求改正,涉未公开信息应报告公告[46] - 董事、高管不得向特定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47] 其他 - 再融资活动应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47] - 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确保真实准确[48] - 审计部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并报告[49]
汇中股份(300371) - 汇中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5-22 11:48
业绩说明会与分红交流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9] - 公司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交流[9] 信息披露与档案管理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后及时公告[9] - 公司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指定披露媒体[8]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11] 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 - 公司应在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10] - 公司应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等[11] 沟通机制与平台要求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多方面信息[7]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7]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提问应谨慎、客观、具事实依据[16] - 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未公开重大信息提问进行回答[15]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信息相冲突[15] 人员与职责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职能部门[19]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对公司全面了解等素质[1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责包括信息沟通、分析研究等多方面[20] - 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系统培训[20] - 公司其他职能部门及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1] - 公司应以适当形式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21]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并保证畅通[21]
汇中股份(300371) - 汇中股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5-22 11:48
担保定义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3] 担保审批 - 被担保人资产负债率超70%,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担保[7]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0] - 多项超比例担保及为特定关联方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恶意收购情形下收购者担保事项由股东会四分之三以上表决权通过[12] 担保管理 - 董事会及财务部是担保管理和基础审核部门[17] - 担保合同订立后财务部专人保管资料并与银行核对[17] - 所担保债务到期前经办责任人督促还款[17] - 财务部持续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18] 违约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4]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26] 信息披露 - 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对外担保需披露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21]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偿债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21] 责任处分 - 董事会视情况给予有过错的责任人相应处分[23]
汇中股份(300371) - 汇中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5-22 11:48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6] 会议决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8]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通过,特别决议需更高比例[11]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并披露报告[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除担保、资助)超30万元需关注[13]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一定比例需关注[13] - 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4] 担保与资助规定 - 为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股东提供担保,参照关联人担保规定,有关股东回避表决[14]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多层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6] 协议与信息报送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6] - 董事等相关人员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0] 交易审议流程 - 须披露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20] - 审议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关联交易,及时提交材料[20] 交易评估与责任 - 审议交易应了解标的和对方情况,审慎评估[21] - 董事等有义务关注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问题[21] - 关联方造成损失,董事会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21]
汇中股份(300371) - 汇中股份董事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5-22 11:48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遵守本制度。 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
汇中股份(300371) - 汇中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22 11:48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 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 围内行使决策权。 第三条 董事会议事实行会议制度。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须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须出席 外,公司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董事共 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 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纪要的起草工作。 第六条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会议召开前十个工 作日采用 ...
汇中股份(300371) - 汇中股份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5-22 11:48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的监督作用,根据相关规定,特制订本 规程。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过程中,应参照 中国证监会、公司注册地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 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主管部门关于年报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二章 年度财务报告审核和沟通机制 第四条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应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和董 事会的年度工作计划,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 事务所(以下简称"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以下简称 ...
汇中股份(300371) - 汇中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5-22 11:48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汇中仪表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 度。 第二章 会议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专门会议")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1 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 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2 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 1 名代表主 持。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至少每一年召开 1 次 定期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5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临时会议应于会议 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可以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免于按照前款规定的通知时限执行,但召集人应当在 ...
汇中股份(300371) - 汇中股份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2025-05-22 11:48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办法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参股公司(以下简称"成员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对外投资的经济 效益,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成员企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一) 实体投资(含在境内外设立全资、控股或参股企业、合资合作、对 出资企业追加投入、固定资产投资以及收购房地产开发项目、资产经营项目等经 营性投资); (二) 金融投资(含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债券投资、基金投 资及以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投资等)。 第四条 企业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项目应符合公司及成员企业的战略发 展目标和经营策略。 第二章 职责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 ...
汇中股份(300371) - 汇中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5-22 11:48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 重大差异;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五条 公司实施责任追究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公司应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