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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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30035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09:54
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5]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认定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或10%以上等[6]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为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7]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为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7]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并作检讨、通报批评等[9][11] 程序与披露 - 重大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由审计风控部收集资料等,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核[10] -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2] - 前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更正信息披露应遵照相关规定执行[12] - 年报信息披露有重大遗漏或不符情况应及时补充和更正公告[12] - 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2]
全通教育(3003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8 09:54
人员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另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 任职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员不得任董事会秘书[4]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任[4]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 公司董事会解聘应具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9] 离职规定 - 董事会秘书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9]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公司应聘任新秘书[10] - 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一个月内离职[10]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14]
全通教育(30035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规范业务行为[2]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4]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6] 披露流程及要求 - 暂缓、豁免披露有内部审核程序并登记事项[8][13]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9] 违规处理 - 不符合制度的信息披露行为将追责责任人[12]
全通教育(30035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 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 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 ...
全通教育(3003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5-08-28 09:54
董事职责 - 及时报告控股股东等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情况[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说明并报告深交所[8]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报告深交所[8] - 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会议[8]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8] - 审慎判断授权范围、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风险并监督执行[9][11] - 审议重大交易关注是否掩盖关联交易实质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11] - 审议关联交易关注定价政策及依据并遵守回避制度[11] - 审议重大投资关注项目与主营业务相关性等[11] - 审议对外担保了解被担保对象情况并审慎判断[11] - 审议定期报告关注内容真实性等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 发现公司经营重大问题等向董事会或监管机构报告[15] - 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6] 董事长职责 - 推动公司制度制订完善及董事会有效运作[17] - 保障股东意见传达及提案知情权[18]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履职符合公司和股东最大利益[21] - 执行董事会决议并报告重大事件[21][2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1] 公司治理 - 可聘请独立中介机构评价公司治理现状[23]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3]
全通教育(300359)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或"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 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本公司依法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式 形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形式包括: (一)本公司独资设立或以收购方式形成的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本公司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或者通过收购方 式形成的,控股 50%以上(不含 50%),或未达到 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 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 ...
全通教育(30035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 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公司参股企业涉及对外担保行为,公司派出的董事在表决前,需根据公司有 关制度履行审议、授权手续。 第三条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公司各层级企业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 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 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 提供的保证、 ...
全通教育(300359) - 投资管理办法
2025-08-28 09:54
投资类型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理财型和战略型[3] 审批标准 - 董事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事项[10] - 股东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事项[10]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2] 管理流程 -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投资业务状况[12] - 投资项目合同或协议须经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2] 公章管理 -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法定代表人对公章保管及使用担责[14] 财务管理 -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需对对外投资进行完整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6] -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应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并分析其财务状况[16] - 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恶化时,公司应合理计提减值准备[16] - 期末公司需对理财型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16] - 子公司会计政策及变更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16] - 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财务经营管理中心报送财务报表[1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届满等情况时依法收回对外投资[17]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时依法转让对外投资[18] 信息披露 - 子公司须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报送重大事项信息[20]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2]
全通教育(30035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 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 秘书组织实施。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负责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 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董事会秘 书履行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 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 信息披露内容。公司依法报送或 ...
全通教育(300359)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4
制度目的与原则 - 规范公司行为,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6] - 接待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五项原则[6][7] 接待安排 - 证券部为专职接待部门,各职能部门协助[10] - 接待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开展,需预约登记和准备材料[10] - 接待安排在工作日9:00 - 11:00,14:00 - 16:00[23] 预约要求 - 特定对象来访需提前预约,填写登记表并签署承诺书[14] - 预约者可电话(0760 - 88368596)或邮件(qtjy@qtone.cn)预约[21] - 需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机构调研需书面授权并签章[24] 信息规范 - 承诺书承诺不打探、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信息买卖证券[29] - 基于调研形成含盈利和股价预测文件需注明资料来源[29] 其他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审议通过后实施[18] - 尽量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现场调研[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