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 - 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类型 - 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理财型和战略型[3] 审批标准 - 董事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事项[10] - 股东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事项[10]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2] 管理流程 -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定期向总经理汇报投资业务状况[12] - 投资项目合同或协议须经决策机构批准后签署[12] 公章管理 - 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原则上法定代表人对公章保管及使用担责[14] 财务管理 -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需对对外投资进行完整财务记录和详尽会计核算[16] - 财务经营管理中心应取得被投资单位财务报告并分析其财务状况[16] - 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恶化时,公司应合理计提减值准备[16] - 期末公司需对理财型投资全面检查,必要时计提减值准备[16] - 子公司会计政策及变更应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16] - 子公司应定期向公司财务经营管理中心报送财务报表[16]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经营期届满等情况时依法收回对外投资[17] - 公司可在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时依法转让对外投资[18] 信息披露 - 子公司须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报送重大事项信息[20]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