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董事职责 - 及时报告控股股东等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情况[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书面说明并报告深交所[8] - 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总次数二分之一需书面说明并报告深交所[8] - 不得在一次董事会会议上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代为出席会议[8] - 审议关联交易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8] - 审慎判断授权范围、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和风险并监督执行[9][11] - 审议重大交易关注是否掩盖关联交易实质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11] - 审议关联交易关注定价政策及依据并遵守回避制度[11] - 审议重大投资关注项目与主营业务相关性等[11] - 审议对外担保了解被担保对象情况并审慎判断[11] - 审议定期报告关注内容真实性等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4] - 发现公司经营重大问题等向董事会或监管机构报告[15] - 保证公司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6] 董事长职责 - 推动公司制度制订完善及董事会有效运作[17] - 保障股东意见传达及提案知情权[18]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履职符合公司和股东最大利益[21] - 执行董事会决议并报告重大事件[21][23] 董事会秘书职责 - 督促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21] 公司治理 - 可聘请独立中介机构评价公司治理现状[23]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