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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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通教育(300359) -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2025-08-28 10:19
会议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 报告披露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1] 董事意见 - 董事温小桦未完成内部会议议程、未获授权,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
全通教育(300359)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5-08-28 10:19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整体情况 - 2025年期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475,899,436.45元[3]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累计发生6,879,776.85元[3] - 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偿还3,107,500.85元[3] - 2025年半年度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479,671,712.45元[3] 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郴州全通彩云信息科技2025年期初占用4,314,000.00元,半年度发生560,000.00元,期末4,874,000.00元[2] - 广东全通教育科技集团2025年期初占用75,813,935.55元,半年度发生5,289,853.04元,偿还1,394,867.82元,期末79,708,920.77元[2] - 上市公司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2025年期初占用475,857,805.42元,半年度发生6,741,918.26元,偿还2,944,422.90元,期末479,655,300.78元[2] - 关联自然人陈炽昌2025年期初占用9,897.24元,半年度偿还9,897.24元[2] - 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2025年期初占用31,733.79元,半年度发生137,858.59元,偿还153,180.71元,期末16,411.67元[3] 特定公司占用情况 - 山东莘元智能科技半年度占用累计发生94,500.00元[3]
全通教育(300359)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8-28 10:17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9月17日14:30召开[1] - 网络投票时间9月17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交易系统)和9:15 - 15:00(互联网系统)[1][2][14][15]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9月12日[3] - 现场登记时间9月15日8:00 - 12:00、13:30 - 17:30[7]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88号尚峰金融商务中心5座18层会议室召开[1][3] 议案情况 - 议案1、议案2.01、议案2.02、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有效表决权通过[5] - 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待审议[20]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含12个子议案[20] - 涉及多项制度修订议案及《关于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待审议[20][21] 其他信息 - 投票代码350359,投票简称全通投票[13] - 登记方式为现场、信函或传真,9月15日17:30前送达并确认[7][8] - 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6] - 委托代表出席,授权书有效期至股东会结束[19] - 总议案为除累积投票提案外所有提案[20] - 委托人指示以打“√”为准,有表决规则[21] - 授权委托书剪报等均有效,法人须盖章[21]
全通教育(300359)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0:16
证券代码:300359 证券简称:全通教育 公告编号:2025-039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1:30 在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 88 号尚峰 金融商务中心 5 座 18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其中:监事李文艳、李艳波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艳波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 ...
全通教育(300359)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0:1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8名董事全部出席[2] -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7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9] 议案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7同意0反对1弃权[3][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7同意0反对1弃权,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4][5]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33项均7同意0反对1弃权,部分需提交临时股东会审议[7][8] 弃权原因 - 董事温小桦因内部会议议程未完成未取得授权,对多项议案投弃权票[1][4][5][7][10] 内容刊登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刊登在巨潮资讯网[3][4] 议案内容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4]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为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5]
全通教育(300359)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8-28 09:54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2] 人员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4][5]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提前三天通知[4][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多样,可通讯表决[11] 实施时间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3]
全通教育(300359)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8 09:54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 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 董 ...
全通教育(30035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08-28 09:54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8][9] - 因权益分派等致股份变化,可同比例增减当年可转让数量[8][9] - 董事和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总数25%,离任半年内不得转让[10][12]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2] - 公司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六个月,相关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2] - 董事和高管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处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特定情况除外),股份不得转让[12]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自相关告知书或裁判作出起至特定情形发生前,相关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2]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 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书面告知董事会并备案公告,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7] - 买卖本公司股份应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19] 增持相关规定 - 董事和高管披露增持计划,拟增持股份下限不得为零,上限不超下限一倍,实施期限自公告起不超六个月[23] - 增持主体披露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23] - 公司发布定期报告时,增持计划未完成或期限未届满,应披露实施情况[24] - 发布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增持主体不得减持股份[26] 其他规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违反短线交易规定,公司董事会应参照规定履行义务[14] - 董事和高管因离婚致股份减少,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双方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的25%[20]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情节严重将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8]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严重违法,公司交相关监管部门处罚[28]
全通教育(30035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2025-08-28 09:54
管理原则与目的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包括合规、平等、诚信和主动[3] - 目的是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4] 管理职责与对象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5]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监管部门等[7] 工作开展方式 - 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8]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8]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董事长或总经理一般出席[8] 时间规定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合规要求 - 开展工作不得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10] - 接受调研时,董秘全程参加,相关人员书面记录签字[17] - 调研机构及个人承诺书含不打探、不泄露未公开信息[17] 信息披露 - 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公示新媒体平台及地址并更新[12] - 指定《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2]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保证信息公平性[19] -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谨慎、客观,不与依法披露信息冲突[20] 其他事项 - 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必要时回应[21] - 制度未尽事宜或相悖时按相关法规为准[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批准生效[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不少于3年[15]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流程[18] - 积极支持配合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及维护权益[21]
全通教育(30035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8 09:54
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高监、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报告义务人[2] 报告事项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及时报告[10] - 诉讼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等情形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报告[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1] - 公司变更名称、证券简称等重大事项需报告[10] -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重大债务违约等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1] - 公司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者期末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应及时披露[14] 报告制度 - 公司内部重大信息实施实时报告制度,报告义务人知悉时应及时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16]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规定时点的当日,向董事会秘书或证券部预报重大信息[16] - 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报告重大信息事项进展情况,如决议、协议变更等[17] 处分规定 - 报告义务人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未造成损失,首次给予批评、警告处分,二次以上给予记过等处分[19] - 报告义务人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造成损失,对责任人员和分管领导进行赔偿损失等处分[2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视为严重违规[20] 保密与生效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19]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