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通教育(30035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全通教育全通教育(SZ:300359)2025-08-28 09:54

人员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另聘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 任职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人员不得任董事会秘书[4]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人员不得任[4] 聘任解聘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9] - 公司董事会解聘应具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9] 离职规定 - 董事会秘书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9]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公司应聘任新秘书[10] - 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一个月内离职[10]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细则生效 - 细则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亦同[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