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捷科技(3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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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捷科技(300319) - 信息披露制度202511
2025-11-28 12:48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最终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3] 信息披露渠道 - 指定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10] 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交易所[17]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编制,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交易所[18] - 季度报告在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编制,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工作日内报送交易所[19]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能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20] 预计延期披露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最后期限[21] 文稿审核与发布 - 公开信息披露文稿由董事会秘书撰稿或审核[13] - 临时报告以董事会名义发布需经董事长审核批准[13] 信息披露原则 - 应遵循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等原则[7]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33]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3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披露[3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披露[3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等超过该资产的30%需披露[2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披露[3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的股份被质押、冻结等需披露[31] 董事会决议披露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需将决议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23] 合同披露 - 一次性签署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总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亿元需及时披露[34] 重大事件披露 - 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等任一时点后及时履行首次披露义务[36] 交付或过户未完成披露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仍未完成,需及时披露原因等并每隔三十日公告进展[37] 股票发行与上市披露 - 公司获准公开发行股票后,应在承销期开始前二至五个工作日内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40] - 股票挂牌交易日之前三天应刊登简要上市公告书[40] - 股票挂牌交易日之前五个工作日应完成全体股东登记托管资料托管登记[40] 文件资料保存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2][43] 特定对象沟通备案 - 相关人员接受特定对象采访和调研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将书面记录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45] 与特定对象沟通披露 - 公司可将与特定对象沟通等情况通过网站或公告披露[46] 股东等义务 - 公司股东等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公司工作[46] 生产经营数据咨询 - 定期报告公告前,公司人员回答生产经营数据需咨询董事会秘书[46] 重大信息公开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要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46] 与特定对象沟通要求 - 公司与特定对象直接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47] 信息泄露处理 - 公司披露信息泄露应及时报告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48] 信息披露常设机构 - 公司证券投资部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和股东来访接待机构[49] 公司联系信息 - 公司联系地址为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坪山科技路麦捷科技智慧园,邮编518118,电话0755 - 82928319[50] 违反制度行为 - 违反制度行为包括信息报送不及时、董事会秘书工作失误、信息保密人员泄密等[52]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6][57]
麦捷科技(300319)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11
2025-11-28 12:48
制度管理 - 董事会为对外信息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10][11] 适用范围与义务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相关主体,涉及外部单位或个人[4] - 相关人员编制报告和筹划事项期间负有保密义务[6] 信息报送流程 - 对外报送信息前应征得董秘同意,审核后报送并备案[7] - 提前报送资料或提供未公开信息应提示对方保密[7] 信息保密措施 - 将未公开信息作内幕信息,与外部单位签保密协议[8] - 要求外部信息使用人承诺不泄漏、利用信息买卖股票[9]
麦捷科技(300319)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11
2025-11-28 12:48
公司管理架构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5] 总经理权限 - 总经理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对外投资[8] - 总经理有权决定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等低于一定比例且绝对金额有限制的对外投资[8] - 总经理有权决定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10] - 总经理有权决定购置日常经营相关资产等发生金额低于20万元的事项[10] 违规处理 -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所获利益董事会有权决定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害公司有权要求赔偿[17] 总经理办公会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原则上每月至少举行一次[20] - 特定情形下总经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总经理办公会[21] - 总经理办公会通知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发出[22] - 总经理办公会记录保存期不低于三年[22] 总经理报告 - 总经理原则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25] - 总经理报告内容包含9个方面[26] 人员限制 - 不能担任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有10种[29] 薪酬与审计 - 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31] - 总经理在任期内出现调离等3种情形时须进行离任审计[32] 细则生效 -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8]
麦捷科技(3003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11
2025-11-28 12:48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 交相关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 第一章 总则 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 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以及 有可能接触相关信息的相关人员。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司 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
麦捷科技(300319)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11
2025-11-28 12:48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 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含三分之一)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 员(召集人)一名,由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根据《公司 章程》及本工作细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因委员辞职 ...
麦捷科技(30031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11
2025-11-28 12:48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 人的问责力度,按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麦 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子公司的负责人、 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 员(以上统称"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在年度报告信 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
麦捷科技(3003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11
2025-11-28 12:48
内幕信息界定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股权变化超一定比例属内幕信息[10] - 营业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10] 人员登记与备案 - 发生规定事项需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备案工作[14] 信息披露 - 选定指定报刊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信息[20] 保密与追责 - 向知情人出具提醒函并督促签保密承诺函[21] - 违规者董事会给予处罚,保留追责权利[23][24][25] 自查与报告 - 年报后自查知情人交易情况并报送结果[23] - 年报披露制度执行情况[23]
麦捷科技(30031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11
2025-11-28 12:48
董事会会议安排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9]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形,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12] - 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口头通知[12] - 文件最迟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董事[19] 董事会会议召开与表决 - 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0] - 独立董事只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20]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两名董事[22]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不得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对担保及财务资助事项决议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9] - 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需经全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9] - 作出普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29] - 半数以上与会董事或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议案问题时可暂缓表决[35] 董事长职权 - 决定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300万以下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并报董事会备案[8] - 决定购置日常经营相关资产或聘请中介20万元以上事项[8] 其他事项 - 决议保存期限为十年[30] - 会议记录和档案由证券投资部保存[30][32] - 决议由总经理组织执行,证券投资部跟踪落实[38] - 可对董事长或总经理授权,需符合三项条件[34] - 利润分配决议需先通知注册会计师并按流程操作[33]
麦捷科技(300319) - 财务总监管理制度202511
2025-11-28 12:48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 务总监的行为,提高公司财务工作质量,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管,保障公司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总监是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财务总监定期参加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信息、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公允性、及时性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报告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 第四条 财务总监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 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第五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总经理推荐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 由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公司其他高 ...
麦捷科技(30031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11
2025-11-28 12:48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应履行如下职 责: (一)听取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 (二)在年报各项工作进程中负有保密义务,并应督促其他相关人员严格履 行保密义务,严防内幕信息泄漏和内幕交易等行为; (三)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事前审阅,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初步审计后的沟通; (四)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的及时披露;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明确独立董事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中的作用,规范年报编制与披露程序,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 《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在公司年度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