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捷科技(30031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11
麦捷科技麦捷科技(SZ:300319)2025-11-28 12:48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 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 交相关资料的义务,并保证其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 第一章 总则 重大遗漏、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麦捷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公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 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以及 有可能接触相关信息的相关人员。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司 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