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3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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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飞光电(300303) -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5-07-01 08:46
回购计划 - 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8000万 - 1亿回购股份[1] - 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9.74元/股[1][2]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通过方案起12个月内[1] 回购进展 - 截至2025.6.30回购1138400股,占总股本0.0808%[3] - 最高成交价5.98元/股,最低5.82元/股[3] - 成交总金额6775602元(不含费用)[3] 后续安排 - 回购用于员工持股或激励,未用部分36个月内注销[1] - 后续在期限内继续回购并披露信息[4]
聚飞光电: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37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归属情况 -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因2022-2024年三次权益分派调整:初始价格2.76元/股经2022年派息0.1元/股、2023年派息0.1元/股、2024年派息0.13元/股后,最终调整为2.43元/股 [8][9] - 第二个归属期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归属条件包括公司净利润考核(以2022年为基数,2024年增长率≥30%)及个人绩效考核(A/B+/B级可100%归属,C级60%)[10][11] - 255名激励对象中,245人绩效考核达A/B+/B级(归属比例100%),6人达C级(归属比例60%),9人因离职丧失资格,合计作废49.92万股未归属股票 [11][12][13] 公司治理程序执行 - 本次调整及归属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 [5][6][7] - 高管邢美正、李丹宁、于芳因减持计划未完成,其120万股归属暂缓办理,其余252人730.08万股分两批次归属 [12] 财务数据披露 - 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达30%以上,满足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 [11] - 权益分派基准股本:2022年以1,321,280,261股为基数派息,2024年以1,407,166,327股为基数派息1.3元/10股 [8][9]
聚飞光电: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7 16:37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议案 [1]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完整审批程序,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授权,涉及草案、考核办法、授予调整等多项议案 [1][2][3] - 激励计划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监事会核查后确认激励对象名单合规 [2] 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 - 作废总量为49.92万股,包含因考核未达标作废的7.92万股和个人层面按60%归属比例未达标部分42万股 [4][5] - 激励对象人数从264人调整为255人,作废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 法律意见书确认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 [6] 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 作废行为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或核心团队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5] - 监事会认为作废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5] - 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履行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回报 [5]
聚飞光电(300303)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06-27 11:19
激励计划 - 2023年4月21日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3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5年6月27日会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议案[4] 权益分派 - 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1,407,166,3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0元[5] 价格调整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56元/股调整为2.43元/股[6] 影响说明 - 本次调整符合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7] - 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8]
聚飞光电(300303) -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6-27 11:19
激励计划调整 - 2025年6月27日会议通过作废2023年部分已授未归属限制性股票议案[5] - 因人员离职和绩效原因合计作废49.92万股[6][7] - 激励对象人数由264人调整为255人[7] 影响说明 - 作废处理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实质性影响[8] - 监事会认为程序合规,同意作废处理[9]
聚飞光电(300303)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6-27 11:19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2023年激励计划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2960万股,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1%[5] - 2023年激励计划涉及激励对象275人[5]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5] - 第一个归属期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30%,第二个归属期占30%,第三个归属期占40%[6] 业绩考核目标 - 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2024年不低于30%,2025年不低于50%[8] 激励对象调整 - 2023年5月16日,激励对象由275人调整为274人[14] - 2024年4月24日,激励对象由274人调整为264人[14] - 2025年6月27日,激励对象由264人调整为255人[15] 授予价格调整 - 2024年4月24日,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76元/股调整为2.56元/股[16] - 2025年6月27日,授予价格由2.56元/股调整为2.43元/股[16] 第二个归属期情况 - 2025年6月27日,董事会同意为255名激励对象办理850.0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18] - 2024年公司净利润增长率达80.51%,满足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19] - 249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A、B+、B,归属比例100%;6名结果为C,归属比例60%;9名因离职不符条件[20] - 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255人,可归属850.0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604%[21] - 董事长邢美正等获授200万股,本次可归属60万股,占获授数量30%[21][22] - 副总经理李丹宁等获授100万股,本次可归属30万股,占获授数量30%[21][22] - 绩效考核等级为A/B+/B的245人,可归属688.2万股,占获授数量30%[22] - 等级为C的6人,可归属11.88万股,占获授数量18%[22] - 255人合计可归属850.08万股,占获授数量29.72%[22] - 公司分两批次办理归属事宜,第一批252名可归属730.08万股,第二批3名可归属120万股[23] 归属影响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850.08万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由14.08304727亿股增至14.16805527亿股[29] - 本次归属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但不产生重大影响[29] 相关决议及公告 - 公告包含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2] - 公告包含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32] - 公告包含监事会关于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32] - 公告包含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相关法律意见书[32]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33]
聚飞光电(300303) -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7 11:18
激励计划进展 - 2023年4月21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2] - 2023年5月1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作废、调整授予价格等议案[14] - 2025年6月27日审议通过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议案[15] 权益分派 - 2022年度以1,321,280,261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16] - 2023年度以1,321,286,323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16] - 2024年度以1,407,166,3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1.3元[16] 授予价格调整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76元/股调为2.56元/股[16] -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2.56元/股调为2.43元/股[18] 业绩情况 - 2024年净利润339,617,539.93元,增长率80.51%[21] 激励对象情况 - 2024年1249名激励对象绩效A、B+、B,归属比例100%[21] - 2024年6名激励对象绩效C,归属比例60%[21] - 激励对象人数由264人调为255人[31] 归属情况 - 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5日[19] - 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255人,数量850.08万股[24][25] - 255名激励对象获授2860万股,本次归属比例29.72%[27] - 公司分两批次办理255名激励对象归属事宜[29] 作废情况 - 9人离职作废42万股限制性股票[30] - 因考核7.92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31] - 本次合计作废49.92万股限制性股票[31]
聚飞光电(300303)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7 11:15
会议决策 - 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3名监事全参加[2] - 审议通过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议案[2][3] - 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调为2.43元/股[2][3][5] - 审议通过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废49.92万股[2][5] 权益分派 - 2024年度权益分派2025年6月13日实施完毕,以14071663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1.3元(含税)[3]
聚飞光电(300303) -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6-27 11:15
激励计划情况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9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条件[2]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255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有效[2] - 监事会同意为255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3]
聚飞光电(300303)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7 11:15
会议信息 - 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5名董事实到[2] 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850.08万股,涉及255人[3] - 授予价格由2.56元/股调整为2.43元/股[4] - 15人原因致49.92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5] 权益分派 - 2024年度以1407166327股为基数,每10股派1.3元(含税)[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