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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洲明科技(3002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制度并指定联络人[19]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中第2、3、4项无论金额大小需报告,其余事项交易满足标准之一需报告[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或超10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超1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或超1000万元需报告[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或超100万元需报告[9]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需报告[8] 股份相关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3] 信息预报与报送 - 信息报告义务人在重大信息最先触及三个时点后应预报[15][16] - 已披露重大事件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需报告相关情况[16]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需包含多方面相关材料[17]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9] 定期报告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19] 信息保密与培训 - 董事等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应保密[20]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20] 责任追究 - 重大信息未及时上报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
洲明科技(300232)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交易规则 -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外币金额不得超预测金额[5][6]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满足特定金额条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可对未来12个月交易范围等合理预计,期限内不超已审议额度[9] 责任分工 - 财务部门经办外汇衍生品业务,财务总监为第一责任人[7] - 审计部监督金融衍生品交易,审计部负责人为监督第一责任人[7] - 董事会秘书审核决策程序合规性并披露[7]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等有权监督资金使用,必要时可聘机构审计[7] - 外汇衍生品交易须与有资格机构进行,以自身名义设账户[5][6] - 交易经审议后需及时披露,重大风险或损失应临时公告[19]
洲明科技(300232)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活动的 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 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深圳市洲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到获取长 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织或个人 的行为。包括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 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等。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远发 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 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 ...
洲明科技(300232) -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提高评价工作效率与效果,健全内部控制, 促进公司提升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洲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遵循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要求,对内部控制设计合理性与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评价、编制工作底稿、出 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目标、范围、原则、工作组织、工作程 序和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报告编写、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档案管理等内容进 行规范,作为公司开展内控评价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各事业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以及其它经公司确认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单位。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原则 第五条 公司开 ...
洲明科技(300232)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控股股东定义 - 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声明事项及变更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事项变化,应自变化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新的应在完成变更一个月内完成声明及承诺书签署和备案[8] 股份出售 - 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5%及以上,应在首次出售二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19] - 未按规定刊登提示性公告,任意连续六个月内出售股份不得达公司股份总数5%[19] 股份质押及买卖限制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报告深交所并配合披露[21] - 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控股股东等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7] - 公司季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控股股东等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7] - 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等不得买卖公司股份[17] 控制权转让及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控制权时,应报送合理调查书面报告并与相关报告书同时披露[18] - 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规范,明确重大信息范围等事项[21] - 收购等信息披露前出现特定情形,应通知公司刊登提示性公告[22]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告[23] 视同行为主体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行为视同其行为[2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时,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行为视同其行为[26] - 深交所认定的其他主体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26] 规范相关 - 本规范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6]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26] - 本规范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
洲明科技(30023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实体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 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 ...
洲明科技(3002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不 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本人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 ...
洲明科技(300232)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 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 司。 第三条 工作职责: (一)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 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 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二) 公司成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和内部控制评价小组,联合推进内部控制工 作。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组长,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为领导小组成 员;由内部控制分管领导担任评价小组组长,各部门领导及相关专业技术骨干为 评价小组成员;内控审计中心作为评价小组牵头实施部门,联合公司各管理部门、 控股子公司业务负责 ...
洲明科技(30023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8 10:46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 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 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其他 证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董事会应负责建立健全公司 ...
洲明科技股价上涨5.58% 公司严打假冒商标行为
金融界· 2025-08-15 17:11
股价表现 - 截至2025年8月15日15时25分,洲明科技股价报8.32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5.58% [1] - 当日开盘价为7.72元,最高触及8.50元,最低下探7.70元 [1] - 成交量为117.32万手,成交额达9.61亿元 [1] 公司业务 - 主营业务为LED显示与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1] - 产品广泛应用于商业显示、体育场馆、舞台演艺等领域 [1] - 所属行业为光学光电子,注册地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1] 公司动态 - 8月15日发布声明称将加强打击假冒"洲明"及"Unilumin"商标的行为 [1] - 未经授权使用其商标的行为涉嫌侵权,严重者将构成犯罪 [1] - 强调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 [1] 资金流向 - 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72亿元 [1] - 近五日累计净流入2.41亿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