洲明科技(300232)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实体 (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保 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 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