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3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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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热(300217) - 董事会工作细则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 东会决议执行机构;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职权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 事。 第四条 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 (二)熟悉国家经济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专业知 识、组织、管理能力、工作经验等; (三)《公司法》第 178 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 ...
东方电热(300217) - 公司章程
2025-05-09 11:02
股本变化 - 2011年4月28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00万股[7] - 2012年5月21日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9773.6万股[8] - 2014年9月11日转增后总股本增至39547.2万股[8] - 2015年11月18日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总股本增至45481.9181万股[8] - 2016年4月22日转增后总股本增至127349.3707万股[8] - 2021年9月30日完成资金募集,总股本增至144121.6681万股[8] - 2022年9月14日完成资金募集,总股本增至148770.6540万股[9] - 2024年2月19日完成972.96万股回购股份注销,总股本减至147797.694万股[9] 股东信息 - 谭荣生出资2002.00万元,持股比例29.9342%[19] - 谭伟和谭克均出资1675.20万元,持股比例均为25.0478%[19] - 上海东方世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890.00万元,持股比例13.3074%[19]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实际控制人自公司公开发行股份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30] 公司治理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多项重要职权[48]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发现占用应立即冻结控股股东等股份[44]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形出现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9]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是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160] 其他 - 公司法定代表人辞任,将在三十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477976940元[10]
东方电热(300217)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网络投票业务,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是指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股东表决权。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 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 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 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召开股东会现场会议应当在深交所的交易日召开。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有权通过股东会网络投票 系统行使表决权。 第二章 网络投票的准备工作 第五条 公司在股东会通知中,应当对网络投票的投票代码、投票简称、投 票时间、投票提案、提案类型等有关事项 ...
东方电热(30021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权益,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 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 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 他方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 银行开立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为必 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公司不得 对外提供担保。 第五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章 担保的审查与控制 第六条 公司决定提供担保前,应充分了解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信状况。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 ...
东方电热(30021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5-09 11:02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5] 项目论证与节余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9]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1]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1] 协议签订与资金使用原则 - 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签订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5] - 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与招股或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9]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等财务性及高风险投资[9] 资金使用审议 - 募集资金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还需股东会审议[10][11] 资金置换与补充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13]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3] 超募资金使用 - 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达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5]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累计不超超募资金总额30%[15] -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5] 项目金额差异处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0]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1]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调查一次[24]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4]
东方电热(300217)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5-09 11:02
投资决策权限 - 对外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7] - 对外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9] - 总经理有权审批单项低于500万元、一年内累计低于1000万元的对外投资项目[11] 投资决策与实施机构 -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对外投资决策机构[12]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12] - 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负责人[13] 投资相关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筹措资金、办理出资手续和投资收益管理[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审计部负责对外投资项目内部审计监督[13]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投资相关文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3] 投资协议与处置 - 投资协议须经公司有关机构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和实施[16] - 公司在四种情形下可调整发展战略或处置对外投资[19] - 投资转让应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处置须符合国家法规[19] 监督与披露 - 公司审计部应建立对外投资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七方面内容[21]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创业板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3] - 相关部门和控股子公司应向公司报告九类重大事项情况[23] 违规责任 - 董事违反规定实施对外投资,造成损失应赔偿,重大损失可被罢免职务[25] -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规定实施对外投资,造成损失应赔偿,重大损失可被罢免职务[25] - 董事等在对外投资中损害公司利益,应赔偿全部损失并可能被免职[26] - 公司委派至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应赔偿[2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原《融资决策制度》作废[29]
东方电热(300217) - 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理制度
2025-05-09 11:02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5]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多种事项[10]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无市场价格则按成本加成定价或协议价定价[12] 审批流程 - 相关部门拟发生关联交易需书面报送总经理,3个工作日内初审,初审通过后有关部门5个工作日完善材料报总经理,总经理2个工作日提交董事会[15] 审批权限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低于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低于0.5%的交易由总经理批准[18]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需股东会审议[23] 披露与评估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及时披露[29][31]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除披露外还需评估或审计[31] 交易计算原则 - 关联交易涉及特定事项按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31]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32]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或正在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期满续签,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33] - 每年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总金额提交审议披露,超预计重新提交[34] 协议期限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3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原《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管理制度》作废[39]
东方电热(300217) -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5-05-09 11:02
累积投票制规则 - 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董事议案[2] - 股东表决权等于股份数乘应选董事人数[5] - 多轮选举需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7] 投票限制 - 投票候选人人数不超应选董事人数[10] - 表决权总数多于拥有票数投票无效[11] - 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开投票[13]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超出席股东未累积表决权一半[9] - 当选人数不足进行第二轮选举[10]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按得票排序[10]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股东会通过生效,原细则作废[13]
东方电热(300217)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5-09 11:02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进一步加强公司的 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 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 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司指定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 ...
东方电热(300217) -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09 11:00
会议时间 - 2024年度股东大会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现场2:3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6日[4] - 股东登记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8:30 - 11:30、13:00 - 17:00[10] 会议方式 - 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股东选一种,重复以首次为准[3][4] 提案情况 - 审议14项提案,提案14和《关于修订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需逐项表决[5][7][22] - 提案11 - 13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人员回避 - 董事长谭伟、董事谭克对提案8回避,监事会主席赵海林对提案9回避[8] 其他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50217,简称东方投票[15] - 会议联系人史经洋、吕树栋,电话0511 - 88988598等[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