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3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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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03 11: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7][8]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6]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需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2] 股权登记与投票 -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0]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3]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3]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26] - 公司董事会、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7]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及选两名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7] - 董事候选人最低得票数为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份总数的半数[28] - 现场投票应在会议主持人宣布投票开始后不少于三十分钟内完成[3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4]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4] - 董事会、股东等相关方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起诉,判决或裁定前执行决议[36]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影响,生效后配合执行[36]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6] - 本议事规则“以上”“以下”“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8] -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执行,不一致时以后者规定为准[38] - 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批准生效,修改亦同[38] -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8]
电科院(3002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03 11:1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管理机构与人员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指公开披露前能获取信息的人员[10] 登记备案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3][14] - 公司相关人员涉及重大事项应填写档案并送达[14][15] 信息流转与提供 - 内幕信息流转跨部门需批准并备案,对外提供需审批[18]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认签署保密协议[22]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按情节处分或移交司法[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电科院(30021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03 11:16
专户管理 - 公司及银行支取专户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10]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净额5%,可豁免程序[12]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2]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可置换[13]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3]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为保本型[1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项目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1] 核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1]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22]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2] - 保荐或财务顾问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3]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募集资金鉴证报告[24]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5]
电科院(30021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7-03 11:16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审计部管理 - 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应回避[5]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一次[8] - 审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2] 报告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3]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5]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15]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5]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15] - 分公司和参股公司内控制度比照控股子公司规定[16] 审计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审计委员会参与负责人考核[19] - 审计部门可建议处分拒绝提供资料的部门和个人[19] - 董事会处分利用职权谋私利的内部审计人员[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电科院(3002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03 11: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5] - 公司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6] 减持与披露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7]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7]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4] 股份锁定 - 上市未满一年,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1] - 上市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申报要求 - 任职、信息变化、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10] - 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10] 限售与解限 - 因发行股份设限应申请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 - 满足解除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2] 其他规定 - 锁定期间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2]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报告和披露[12] - 违反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1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4]
电科院(300215) - 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管的公告
2025-07-03 11:15
人事变动 - 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 - 选举袁磊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1] - 聘任陈凤林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为法定代表人[5][6] - 聘任袁磊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7] - 聘任张悦焱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8] 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赵怡超[3] - 战略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袁磊[3] - 提名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陈松[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董燃[3] 人员去留 - 换届后吉熙玥不再任职,何秀明留任其他职务[10]
电科院(30021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3 11:15
人事变动 - 选举袁磊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1] - 聘任陈凤林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为法定代表人[7][8] - 聘任袁磊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10] - 聘任张悦焱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12] 委员会选举 - 选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各3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3][4][5] 制度修订 - 修订15项公司制度,7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15][28] 股东会安排 - 决定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制度[29] 表决结果 - 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2][6][9][11][13][15][16][17][18][19][20][21][22][23][24][25][28][30] 任职条件 - 陈凤林等多人未持股,满足任职条件[36][37][38][39][40][41][42][43][44][45]
电科院(300215) -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7 11:0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11日董事会审议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5][8] - 6月12日公告召开通知,会前15日公告信息[5] - 股权登记日为6月23日,6月27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5][6] 参会情况 - 159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会,代表股份451,003,133股,占比60.2065%[9]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意449,471,133股,占比99.6603%[13] - 多项董事选举议案获通过,各议案同意票及占比不同[14][15][17][18][19][20][22][23][24] 结果认定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8]
电科院(300215) -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27 11:06
董事会换届 - 公司2025年6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1] -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1] 人员变动 - 第五届董事长胡醇、董事李红梅任期届满不再担任[4][5] - 胡醇持有股份249,223,791股,表决权股份256,714,733股[4][5] - 胡醇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5]
电科院(30021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7 11:06
股东大会情况 - 2025年6月27日10:00召开股东大会[3] - 159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会,代表451,003,133股,占比60.2065%[4] 表决情况 - 《公司章程》表决同意449,471,133股,占比99.6603% [6] - 《公司章程》表决反对1,484,600股,占比0.3292% [6] - 《公司章程》表决弃权47,400股,占比0.0105% [6] 选举情况 - 选举陈凤林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数386,654,457股[8] - 选举赵怡超为独立董事同意股数259,057,502股[9] 决议效力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