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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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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科院(3002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03 11:1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相关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管理机构与人员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指公开披露前能获取信息的人员[10] 登记备案 - 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材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3][14] - 公司相关人员涉及重大事项应填写档案并送达[14][15] 信息流转与提供 - 内幕信息流转跨部门需批准并备案,对外提供需审批[18]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应确认签署保密协议[22]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施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按情节处分或移交司法[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电科院(30021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03 11:16
专户管理 - 公司及银行支取专户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应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10] - 超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净额5%,可豁免程序[12] -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项目募集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2]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可置换[13] - 募投项目支付困难,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3]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为保本型[1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流动资金补充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14]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4] 项目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1] 核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情况[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并披露专项报告[21] - 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22]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2] - 保荐或财务顾问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3] - 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出具募集资金鉴证报告[24]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5]
电科院(3002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03 11:1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5] - 公司权益分派致持股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6] 减持与披露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6]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7] 股份变动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收到通知后二个交易日内披露[7]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7]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3]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4] 股份锁定 - 上市未满一年,证券账户内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11] - 上市已满一年,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申报要求 - 任职、信息变化、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申报[10] - 保证申报数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10] 限售与解限 - 因发行股份设限应申请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2] - 满足解除条件可申请解除限售[12] 其他规定 - 锁定期间股份相关权益不受影响[12]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需报告和披露[12] - 违反制度追究当事人责任[13]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并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4]
电科院(30021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07-03 11:16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4] 审计部管理 - 审计部设负责人1名,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5] - 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对象有利害关系应回避[5] 审计工作汇报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一次[8] - 审计部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8] - 审计部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2] 报告审议与披露 - 董事会根据审计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3] - 公司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5]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15]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董事会作专项说明[15]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15] - 分公司和参股公司内控制度比照控股子公司规定[16] 审计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审计委员会参与负责人考核[19] - 审计部门可建议处分拒绝提供资料的部门和个人[19] - 董事会处分利用职权谋私利的内部审计人员[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
电科院(300215) - 关于选举董事长、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管的公告
2025-07-03 11:15
人事变动 - 2025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1] - 选举袁磊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1] - 聘任陈凤林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为法定代表人[5][6] - 聘任袁磊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7] - 聘任张悦焱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8] 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赵怡超[3] - 战略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袁磊[3] - 提名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陈松[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主任委员董燃[3] 人员去留 - 换届后吉熙玥不再任职,何秀明留任其他职务[10]
电科院(300215)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03 11:15
人事变动 - 选举袁磊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1] - 聘任陈凤林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为法定代表人[7][8] - 聘任袁磊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10] - 聘任张悦焱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12] 委员会选举 - 选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各3人,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3][4][5] 制度修订 - 修订15项公司制度,7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4][15][28] 股东会安排 - 决定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制度[29] 表决结果 - 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2][6][9][11][13][15][16][17][18][19][20][21][22][23][24][25][28][30] 任职条件 - 陈凤林等多人未持股,满足任职条件[36][37][38][39][40][41][42][43][44][45]
电科院(300215) - 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7 11:0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11日董事会审议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5][8] - 6月12日公告召开通知,会前15日公告信息[5] - 股权登记日为6月23日,6月27日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召开[5][6] 参会情况 - 159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会,代表股份451,003,133股,占比60.2065%[9]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公司章程》,同意449,471,133股,占比99.6603%[13] - 多项董事选举议案获通过,各议案同意票及占比不同[14][15][17][18][19][20][22][23][24] 结果认定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28]
电科院(300215) -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6-27 11:06
董事会换届 - 公司2025年6月27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1] - 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1] 人员变动 - 第五届董事长胡醇、董事李红梅任期届满不再担任[4][5] - 胡醇持有股份249,223,791股,表决权股份256,714,733股[4][5] - 胡醇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5]
电科院(300215)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6-27 11:06
股东大会情况 - 2025年6月27日10:00召开股东大会[3] - 159名股东及代理人参会,代表451,003,133股,占比60.2065%[4] 表决情况 - 《公司章程》表决同意449,471,133股,占比99.6603% [6] - 《公司章程》表决反对1,484,600股,占比0.3292% [6] - 《公司章程》表决弃权47,400股,占比0.0105% [6] 选举情况 - 选举陈凤林为非独立董事同意股数386,654,457股[8] - 选举赵怡超为独立董事同意股数259,057,502股[9] 决议效力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10]
国网甘肃电科院:以“三化”建设推动纪检工作提质增效
中国能源网· 2025-06-27 07:38
组织建设 - 公司建立纪检两级管理架构,补齐配强纪检队伍,明确各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纪检人员及工作职责,形成逐级负责、协调互通的纪检工作机制 [1] - 公司以干代训深化教育培训,建立纪检干部上挂锻炼机制,优化人员选育管用,持续推进纪检队伍建设正规化 [1] 制度建设 - 公司修订《日常监督管理办法》,补齐制度短板,以制度完善规范监督执行 [1] - 公司积极探索纪检工作与中心工作融合的有效路径,以狠抓科研项目廉洁为抓手,将监督触角延伸至项目建设一线 [1] 监督执行 - 公司深入一线通过实地走访、调研座谈、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廉洁风险防控、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深入摸排了解 [2] - 公司及时发现问题,校准偏差,堵塞风险漏洞,消除阻碍企业发展的顽瘴痼疾 [2] 未来规划 - 公司将继续坚守职责定位,将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机衔接 [2] - 公司着力在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工作质效、加强纪检队伍建设、加强纪法教育和培训等方面下功夫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