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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讯飞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0 10:2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以下 简称"审计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 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具备会计专业知识的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 ...
佳讯飞鸿:公司章程(2023年10月)
2023-10-20 10:2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第一章 | 总 则 | 3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 | 第三章 | 股 份 |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 8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12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6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7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9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22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8 | | 第一节 | 董事 | 28 | | 第二节 | 独立董事 | 32 | | 第三节 | 董事会 | 33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7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9 | | 第一节 | 监事 | 39 | | 第二节 | 监事会 | 40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2 | | 第一节 | 财 ...
佳讯飞鸿: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0 10:24
股份锁定与转让规则 - 上市满一年,董监高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9] - 上市未满一年,董监高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9] - 每年首交易日按25%算董监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额度[15] - 董监高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15] - 董监高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7] - 董监高离任后六个月锁定股份,到期解锁无限售股[20] - 公司董事等上市一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9] 信息申报规则 - 董监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亲属信息[7] - 董监高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8] - 董监高买卖股份2个交易日内通过董事会申报公告[11] - 董监高买卖前3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4] 交易限制规则 - 公司董事等年报、半年报前30日不得买卖股份[18] - 公司董事等季报、预告、快报前10日不得买卖股份[18] 违规处理规则 - 董监高、大股东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12][21] - 公司董事等违规受监管通报,可要求引咎辞职[22] 其他规则 - 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信息[2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生效[25]
佳讯飞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0 10:24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或"本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 规则。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 ...
佳讯飞鸿: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0 10:2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ists0\exists\exists\exists\exists+\exists$$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 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 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 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 ...
佳讯飞鸿: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09-15 10:38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3-064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25,000,000.00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元(含);回购股 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2)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 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 ...
佳讯飞鸿(300213) - 2023年9月5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3-09-05 07:44
公司基本情况 - 2023年是实现《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关键之年,公司紧抓数字经济机遇,以“+5G”策略为核心,自主研发多个基础及应用平台,助力行业客户智慧化运营 [2]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714.83万元,同比增长3.2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7.09万元,同比增长32.82%;剔除相关费用影响后,净利润3,552.05万元,同比增长80.96% [2][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近7亿元 [3] 市场开拓进展 - 上半年深耕交通、国防、海关等传统优势行业,拓展5G等相关产品行业应用场景,实现营收和利润双增长 [3] - 为“神州16号载人飞船”提供通信安全保障支撑,参加军事智能技术装备博览会 [3] - 全资子公司航通智能中标多个项目,提升园区跨境贸易等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自有软件产品走出国门 [3] - 布局数据安全行业市场,投资杭州锘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开展战略合作 [3] 研发投入与成果 - 2023年上半年研发投入总额7,418.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7.78%,用于多领域研发工作按计划推进 [3]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主要子公司拥有已注册和被受理专利235项(其中发明专利157项),专有技术8项,软件著作权399项 [4] - 与包神集团开展研究拓宽AI和大数据技术应用场景,首创5G网络下工电供监测数据回传 [4] - 与京港地铁签订合作研发协议,聚焦城市轨道交通关键设备运维需求 [4] 铁路行业发展情况 - 2023年1 - 7月,全国铁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713亿元,同比增长7.1% [4] - 2023年铁路计划投产新线3,000公里以上,其中高铁2,500公里 [4] - 到2027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将达17万公里,其中高铁5.3万公里,未来五年每年新增铁路约3,000公里,新增高铁约2,200公里 [4] - 《“十四五”铁路科技创新规划》提出推进前沿技术与铁路领域深度融合,提升智能化水平 [4] - 2018 - 2022年市域快轨线路长度由656.50公里增至1,223.46公里,制式占比由11.39%提高到11.89%;2023年上半年新增99.83公里,同比增加448.52% [4][5] - 公司产品覆盖铁路18个路局,参与多个城市轨道交通及市域、城际铁路项目建设 [5] 团体标准申报情况 - 公司联合中铁设计牵头申报团体标准《城际、市域(郊)铁路调度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已通过立项和大纲审查 [5] - 该标准反映技术发展趋势,符合政策和应用需求,采用MCX核心技术构建通信方式,对推进四网融合有技术指导意义 [5]
佳讯飞鸿: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3-09-01 10:08
证券代码:300213 证券简称: 佳讯飞鸿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61)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 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8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 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 --- | --- | --- | | 1 | 林 ...
佳讯飞鸿(300213)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5 16:00
公司业务发展 - 公司主要业务包括智慧指挥调度全产业链,紧跟时代技术变革,提供智能化产品和解决方案[15][16] - 公司以"+5G"策略为核心,自主研发多个基础平台和应用平台,实现智慧指挥调度全产业链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15] - 公司在交通领域取得良好业绩,铁路建设融合发展,市域铁路全面升温[17] - 公司致力于交通领域解决方案应用,已覆盖铁路18个路局,并在多个城市轨道交通以及市域(郊)铁路、城际铁路项目中提前布局、全面投入[22] 技术发展趋势 - 到2025年,5G、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与交通运输深度融合[33] -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大力推进5G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各领域的融合应用[34] - 公司自主研发的“5G智慧广铁”项目荣获2022世界5G大会-5G融合应用揭榜赛二等奖[35] 财务状况 - 公司营业收入为417,148,345.99元,同比增长3.27%[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70,864.15元,同比增长32.82%[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264,144.62元,同比下降24.71%[10] 人才队伍建设 - 公司注重人才队伍建设,拥有优秀高端的管理团队、研发团队和市场营销团队,为未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52] - 公司持续构建并完善科学高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加强重点业务领域及核心工作岗位的梯队建设,持续优化人员结构[104] 资金运作 - 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总额为65,858.37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58,974.42万元,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56.20%[1] - 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提到,将1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9] - 公司已完成铁路指挥调度通信LTE-R专用移动终端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投入进度超过100%[91]
佳讯飞鸿: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5 10:52
报告信息 - 报告编制单位为北京佳讯飞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为万元[2] - 报告涵盖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1] 关联方信息 - 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等及其附属企业[2] - 涉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关联方包括控股股东等及其附属企业、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等[2] 人员信息 - 报告有法定代表人林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铭、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