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通科技(3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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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亿通(30021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2:02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4]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应提前3日发出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不受此限[9][10]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12]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决议规则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对所议事项集中审议、依次表决[13]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传真作决议时为签字[14] 其他规定 - 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39]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9][41]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0][24]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由董事会审议[45] - 委员有权评估董事工作、查阅资料、向董高提问[47][48][4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4][55]
*ST亿通(30021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2:02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会议相关规定 - 每会计年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9] - 会议召开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经全体委员同意不受此限[17]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14]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8] - 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传真决议为签字方式[16] 会议记录与决议生效 - 会议记录人员为董事会秘书或指定证券事务部人员[16]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出席委员签字后生效,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8]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在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18] 责任与回避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者可免责[18] - 委员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21][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委员职责与细则执行 - 闭会期间可跟踪高级管理人员业绩,公司部门应配合[23] - 有权查阅公司相关资料并质询高级管理人员[23] - 根据情况评估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薪酬等[2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ST亿通(30021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2
担保申请 - 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申请担保应提前20天书面申请[6] 担保审议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单笔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1] - 可对两类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合同管理 - 订立担保合同需审查相关合同,不符要求可拒绝[26] - 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合同,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签订[27] 互保与反担保 - 可与符合条件企业法人签互保协议并要求对方提供资料[16][17] - 接受反担保需完善手续并登记[19] 展期与披露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审批[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还等情形应及时披露[25] 责任追究 - 董事对违规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7] - 相关人员违规造成损失公司追究责任[27] - 违反制度可视情节处分并担责,涉犯罪移送司法[27]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1]
*ST亿通(30021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6 12: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不少于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每届任期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6] 人员增补 - 委员会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委员[8] 会议召开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紧急召开不受此限[16]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24] - 决议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形成,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31]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10]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后续处理 - 应在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情况[34]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31][36] 责任与保密 - 决议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者可免责[35]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38] 其他说明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4] - “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超过”不含本数[3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5] - 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5]
*ST亿通(300211) - 对外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2
制度适用范围 - 涵盖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各机构及其他控股子公司[2] 信息保密 - 董事及高管对未公开信息保密,定期报告公布前不得泄露[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向无依据外部单位提前报送敏感资料[5] 信息报送 - 向政府等报送未公开信息需审批,尽可能在业绩快报披露后进行[5][6] - 对外报送信息提供保密提示函,证券部登记外部人员信息[8] 记录与追责 - 证券部详细记录报送信息事项并归档保存10年[6] - 追究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责任[8]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和内控管理制度执行[10] - 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0]
*ST亿通(30021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2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 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持股比例超过50% 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的除外。 第三条 公司应当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应当遵循平等、自 愿、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一)公司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三)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或者收取资产使用权的费用明显低于行业一般水平; (四)支付预付款比例明显高于同行业一 ...
*ST亿通(3002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2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合理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 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有效调 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以更好的促进公 司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包括公司内部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聘请的外部董 事及独立董事。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等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公开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 外部薪酬水平基本相符; (二)责、权、利对等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 大小相符; (三)体现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与奖惩挂钩、与激励机 制挂钩。 ...
*ST亿通(3002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08-26 12:02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完善法人 治理,健全内部约制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 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班子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班子的人员在其所管 辖的部门及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 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被问责人)。 第五条 本问责制度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4、实事求是、客观、公 ...
*ST亿通(3002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2
第二章 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为的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及《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行 为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 ...
*ST亿通(3002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6 12:02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 任、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职。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 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者独立董事辞 职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 士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