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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300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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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300194)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保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 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统一负责 公司对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和有关新闻媒体、股东的 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董事会批 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的内幕信 息和信息披露内容。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 ...
福安药业(30019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议案,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6] - 可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公开选聘应发布含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的文件[7]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8] 任期与费用 - 与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0] - 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变动超20%以上(含20%)的情况[11]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担任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2年[12] 改聘相关 - 四种情况下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改聘需符合规定[14][15]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应约见相关事务所并发表意见[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监督与处罚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17]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对责任人通报、承担损失或处罚[18]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有问题的事务所[18] 其他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情况报告[6]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5] - 依据规定实施的处罚,董事会应及时报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1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22]
福安药业(30019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 涉国家、商业秘密可按规定暂缓或豁免披露[4][5] - 相关事项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8] - 需履行审批程序、登记入档并报送材料[8][9][11] - 制度建立追责机制并生效实施[13][15]
福安药业(300194)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 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 1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募 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 股权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四条 本制度是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基本行为准则,对公司募集 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
福安药业(300194)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累积投票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度[2] - 3%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3] 投票规则 - 选非独立董事可投票数=持股数×待选人数[4] - 选独立董事可投票数=持股数×待选人数[4] - 对单个候选人投票不得超有效投票权总数[4] - 投票总数多于累积表决票数无效[4]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所得票数应占出席股东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5] 特殊情况处理 - 三轮选举未达拟选人数有处理办法[5]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7]
福安药业(30019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投资者关系工作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4][5] - 原则有充分披露信息、合规性、平等性等六项[6] - 管理对象包括投资者、财经媒体及其他相关机构[8] 沟通相关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经营管理信息等[9]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多种形式[11] 职责与人员 - 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事务第一责任人,董秘为管理负责人,证券部负责具体事务[14] - 主要职责有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公共关系等[15] - 工作人员需具备良好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9]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履行强制性信息披露义务,可自愿披露额外信息并遵循公平等原则[21] - 投资者关系活动发布重大信息需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23] - 应公开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23] 平台与会议 - 在官网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并公示新媒体平台及地址[26][27] - 可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沟通交流情况[28] - 做好股东会安排组织,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30][31]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披露情况[33] 其他规定 - 建立内部协调机制和信息采集制度,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配合[17]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34]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36] - 委托分析师等发表报告需注明“本报告受公司委托完成”[36]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定情形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37] - 严格审查非正式公告方式传达的信息[37]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配合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3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0][41] - 制度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制度,日期为2025年8月26日[42]
福安药业(300194)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合 营企业、联营企业投资,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投资等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利益。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原则上由公司集中进行,控股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对 外投资的,需事先经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的投资 活动参照本办法实施指导、监督及管理。 第二章 投资决策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 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安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资本营运项目的考察立项、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 ...
福安药业(300194)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持有股份在50%以下但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参股公司指持有股份在50%以下且不具备实际控制的公司[2] 人员管理 - 公司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等实行委派制,任职按各子公司章程规定执行[5] - 董事、监事及重要高级管理人员委派需经总经理推荐、董事长审批等程序,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6] - 公司委派人员应于每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年度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提请更换[9] - 公司委派的参股公司人员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任职参股公司情况报告[22] 财务管理 - 控股子公司财务运作由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负责人由公司委派[11] - 控股子公司应按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财务报表接受公司委托审计[12] - 参股公司相关人员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该季度财务报表和分析报告[12] 经营规划 - 控股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和服务于公司战略和总体规划[16] -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下达年度经济指标,由其经营管理层分解并拟定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16] 投资与交易 -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应接受公司证券部业务指导、监督[16] - 控股子公司无独立股权、重大资产处置、对外筹资、对外担保及对外投资权,相关投资需按规定审批[17]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需经子公司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回避表决[17]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需遵循相关规则,经子公司和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8]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审计内容包括财务、经济效益等[24] - 检查控股子公司方法分为例行检查和专项检查,例行检查关注治理结构等,专项检查核查重大资产重组等[25] 行政与人力 - 控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公司行政部归口管理,重大合同等需报备归档[29] - 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备选人员由公司招聘[31] 绩效考核 - 公司建立对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绩效考核[3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41]
福安药业(30019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制度概况 - 制度目的是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年报披露质量[2] - 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责任追究 - 六种情形追究责任人责任[4][5] - 四种情形从重或加重处理[7] - 四种情形从轻、减轻或免处理[9] 处理流程 - 证券部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3] - 追究责任形式多样,可附带经济处罚[11][12] 实施情况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16]
福安药业(300194) - 全面风险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6 12:02
风险管理架构 - 董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最高决策机构,批准高风险应对预案[9] - 审计委员会是风险管理决策支持机构,审议高风险应对预案[9] - 审计部是全面风险管理归口管理部门,牵头体系建设等工作[10] - 经理层组织落实董事会要求,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11] - 子公司负责本企业风险管理,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16] 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 - 全面风险管理遵循全面性、有效性、前瞻性原则[6] - 由“公司—子公司—控股投资企业”分级分类实施[6] 风险辨识与评估 - 查找业务风险,从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等方面评估[19] - 识别内部关注人力资源等因素,外部关注经济等因素[20][26] 风险判定标准 - 财产损失≥500万元等情况严重等级为5[37] - 发生概率≤0.001%为极少发生,等级为1[38] - 非常严重且非常少发生时风险系数为5[39] 重大风险报告 - 重大经营风险事件影响金额占比5%以上且预计损失超500万元需报告[44] - 首报应在1日内书面报告审计部[47] - 续报在2日内向审计部报告,审计部次日上报[48] - 终报在工作结束后3日内向审计部报告,审计部2日内上报[48] - 重大潜在风险1日内电话报告,3日内书面报告[49] 报告管理与监督 - 审计部汇总并监督子公司风险报告[50] - 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下级进行监督检查[54] 考核与追责 - 将风险管理纳入子公司及其负责人绩效考核[55] - 对违规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55]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58][59]